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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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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5-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公告编号:2024-021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6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6月27日 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浦祥路79号上海朱家角皇家郁金香花园酒店5号楼一楼贵宾会见厅2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6月27日

至2024年6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各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2024年5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等有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6、7、8、9、10、11、13、14、1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办理登记手续。

(一)非现场登记: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二)登记时间

2024年6月25日(星期二)上午9:30一11:30、下午13:30一17:00。

(三)登记地点

上海市闵行区联航路1188号1幢西楼2层证券事务部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联航路1188号1幢西楼2层

邮政编码:201112

联系人:戴阳女士

联系电话:021-62265371

联系传真:021-62187072

联系邮箱:daiyang@interchina.com

(二)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6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0187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2024-019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一百〇九条以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相关工商登记、备案的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31日

证券代码:600187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2024-018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5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说明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任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于2024年5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情况如下(以下人员简历见附件):

1、经股东公司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提名丁宏伟先生、闫银柱先生、张音心先生、周支柱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经股东公司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提名陈相奉先生、王建伟先生、贺建芬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履职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审查。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5%以上股东无关联关系,具备法律法规要求的独立性。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将分别形成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仍由第八届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对第八届全体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

1、非职工代表监事

2024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经股东公司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刘国虎先生、江健先生为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上述监事候选人将分别形成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继续履行职责至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之日止。

2、职工代表监事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2024年5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经民主讨论、表决,全体职工代表一致同意选举李炜亮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李炜亮先生将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

公司对第八届全体监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31日

附:候选人简历

候选人简历:

1、丁宏伟

丁宏伟先生,1972年2月出生,复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自1999年加入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先后主导或参与开发、运营了多个商业、酒店及住宅项目。曾主管上海鹏欣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成本中心、房地产销售、商业及酒店运营板块,具有20年的房地产投资开发和运营管理经验。曾任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首席运营官、上海鹏欣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现任上海鹏都健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

2、闫银柱

闫银柱先生,1968年12月出生,兰州理工大学工民建本科,兰州理工大学建筑工程工学硕士,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工商硕士。曾任兰州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上海分院副院长、上海京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上海沪裕房地产有限公司总经理、武汉怡和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鹏欣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现任上海鹏欣滨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上海周园置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上海鹏颐健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上海鹏文琰企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蚌埠鹏睿农牧产业有限公司董事、上海鹏都健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副总裁、昆明东方锦鸿置地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昆明东方顺欣置地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3、张音心

张音心先生,1977年12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AAIA国际财务高级审计师,SIFM高级国际财务管理师。现任上海鹏都健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监事、文旅商欣润集团首席财务官、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4、周支柱

周支柱先生,1968年11月出生,本科毕业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毕业于武汉大学,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会计师。曾任协鑫能科副董事长、协鑫集团副总裁、执行董事、新奥数能科技公司总裁、新奥新智、新奥集团董事、总裁。2022年2月至2024年5月任中商投资总经理、中商资本董事长、麦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书记、联席总裁。

5、陈相奉

陈相奉先生,1963 年 10 月出生,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毕业,曾长期在湖北钟祥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先后担任所长,主任会计师,后转入企业,先后担任过上市公司董秘、财务总监等职务,曾担任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石首数据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乐山市易华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监事。现任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6、王建伟

王建伟先生,1962年3月出生,扬州大学商学院商业企业管理专业毕业。曾任东台市商校任教师、海安县财政局财政总预算会计,预算科副科长、海安市审计局财政金融审计科科长、市纪委派助审计局纪检组长、审计局副局长。现为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7、贺建芬

贺建芬女士,1963年12月出生,1986年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1988年取得律师资格。现为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高级经济师、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贺建芬律师于2004年获得上海市优秀女律师荣誉称号,并曾被聘为国家发改委PPP专家库法律专家,国家财政部PPP专家库法律专家。

证券代码:600187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2024-016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4年5月24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5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丁宏伟先生主持,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过与会董事充分讨论、认真审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事前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31日

证券代码:600187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2024-020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2024年5月29日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职工代表大会的相关规定。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选举李炜亮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任期与第九届监事会一致,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31日

附:候选人简历

李炜亮先生,1978年11月出生。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工程管理专业本科学历,注册造价师职称。曾任大连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延吉万达广场成本副总、工程副总;融创中国华北区域郑州城市公司大项目总经理;鹏都健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成本合约部总经理。现任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成本合约部总经理,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证券代码:600187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2024-017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4年5月24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5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冰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过与会监事充分讨论、认真审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