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18 证券简称:久立特材 公告编号:2024-025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股份事项概述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10月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8元/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1)、《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88)。
二、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2024年5月21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于2024年5月23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未来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8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以当前总股本977,170,720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14,595,460股后的股本962,575,260股为基数,计算出本报告期预计现金分红金额为462,036,124.8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30日。
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分配比例,即462,036,124.80元=962,575,260股×0.48元/股;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4728305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总股本,即0.4728305元/股=462,036,124.80元÷977,170,720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4728305元/股。
三、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1)、《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88):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区间。
鉴于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对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调整,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8.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7.53元/股(含),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28.00元/股-0.4728305元/股≈27.53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上述调整后, 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30,000万元人民币和回购价格上限27.53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1,089.72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1.12%;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15,000万元人民币、 回购价格上限27.53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544.86万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0.56%, 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