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
触及交易类退市指标的风险提示
暨停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21 证券简称:正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5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
触及交易类退市指标的风险提示
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已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交易类退市指标,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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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24年5月30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0.50元/股,已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人民币1元/股。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公司股票触及终止上市条件。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终止上市交易。
●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自2024年5月31日(周五)开市起停牌,上交所将在公司触及交易类退市情形之后5个交易日内,向公司发出拟终止其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上交所将在公司提出听证、陈述和申辩的有关期限届满后15个交易日内,召开上市委员会。而后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议意见,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上交所在公告上市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决定之日后5个交易日内对其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交易类强制退市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敬请广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在上交所仅发行A股股票的上市公司,如果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公司股票可能被上交所终止上市交易。
公司股票2024年5月30日收盘价为0.50元/股,自2024年4月30日至5月30日已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人民币1元,触及前述《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交易类退市情形。
二、公司股票停牌安排及后续终止上市决定
1、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自2024年5月31日(周五)开市起停牌。上交所将在公司触及交易类退市情形之后5个交易日内,向公司发出拟终止其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
2、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交所将在公司提出听证、陈述和申辩的有关期限届满后15个交易日内,召开上市委员会。而后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议意见,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3、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交所在公告上市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决定之日后5个交易日内对其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4、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被强制终止上市后,应当聘请具有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在上交所作出终止其股票上市决定后立即安排股票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证券交易场所进行股份转让相关事宜,保证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45个交易日内可以转让。公司未聘请证券公司或者无证券公司接受其聘请的,上交所可以为其临时指定。
5、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交易类强制退市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三、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公司可能触发交易类强制退市的第一次至第十一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分别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2024-022号、2024-024号、2024-025号、2024-026号、2024-027号、2024-028号、2024-029号、2024-030号、2024-031号、2024-033号、2024-034号公告。本公告为可能触发以上终止上市的第十二次风险提示公告。
四、其他事项
1、投资者或托管券商等市场主体在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前及时了结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融资融券、转融通、沪股通等业务。
2、对于自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后至进入退市板块办理股份登记、挂牌期间到期的司法冻结业务,建议有权机关在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前通过原协助执行渠道提前办理续冻手续。
3、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31日
证券代码:600321 证券简称:正源股份 编号:2024-036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拟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
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3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拟终止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上证公函【2024】0690号,以下简称“告知书”)。现将告知书全文公告如下:
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30日,你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的规定,你公司股票已经触及终止上市条件。
本所将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1.10 条、第9.2.7 条等规定,对你公司股票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
如你公司申请听证,应当在收到本通知后5个交易日内向我部提交书面听证申请,载明申请人的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电子送达地址、听证事项等内容。
特此公告。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5月31日
证券代码:600321 证券简称:正源股份 编号:2024-037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相关事项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3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4】0689号,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现将监管工作函全文公告如下:
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30日,你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的规定,你公司股票已经触及终止上市条件。你公司股票自5月31日开市起停牌,本所上市委员会将在公司提出听证、陈述和申辩的有关期限届满或者听证程序结束后15个交易日内,就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宜进行审议,本所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议意见,作出相应的终止上市决定。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条的规定,现就相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本所已经发出交易类强制退市的事先告知书,请公司及时披露并充分提示风险,做好股票终止上市的有关工作。
二、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三、公司股票被本所摘牌前,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继续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和本所其他文件,并履行相关义务,披露重要信息。
四、公司应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1.15 条等规定,尽快聘请主办券商,做好公司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具体安排和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45个交易日内可以挂牌转让,保护投资者股份转让权利。
请公司收到本监管工作函后立即披露。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相关工作对投资者影响重大,你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认真落实本工作函各项要求,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5月31日
证券代码:600321 证券简称:正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8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自2024年5月28日、5月29日、5月3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公司股票2024年5月30日收盘价为0.50元/股,已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1元/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已触及终止上市条件。公司于2024年5月3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下发的《关于拟终止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公司股票可能被上交所终止上市交易。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于2024年5月28日、5月29日、5月3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近期日常经营情况和外部环境较前期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征询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进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正在筹划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核实,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市场传闻以及热点概念事项等。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股票触及交易类退市指标的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2024年5月30日收盘价为0.50元/股,已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1元/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已触及终止上市条件。公司于2024年5月3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下发的《关于拟终止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公司股票可能被上交所终止上市交易。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生产经营风险
1、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332.59万元,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505.27万元,公司经营业绩连续两年亏损;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公司2023年度业绩亏损的主要原因系受人造板市场产品需求结构化调整影响,纤维板部分被刨花板所替代,公司主营业务纤维板产品订单和销量大幅减少,纤维板市场需求和利润承压,人造板业务经营业绩亏损。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6,846.83万元(未经审计),较上年同期减少80.1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46.96万元(未经审计),较上年同期减少195.0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受融资政策和条件以及经济恢复期供应链压力凸显的不利影响,公司人造板业务供应商收紧信用政策,资金周转压力持续增加,进而导致公司累计诉讼、仲裁案件增加。公司于2024年3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累计诉讼、仲裁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号),自前次进展公告披露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新增诉讼(均为被告)91个,涉及金额7,836.2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48%。在公司人造板业务流动性未根本改善的前提下,可能存在诉讼进一步增加的情形,受资金紧张、诉讼增加、市场疲软等综合影响,公司人造板业务产能利用率大幅下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重大事项进展风险
公司分别于2023年7月26日和2023年8月11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目前公司暂未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报材料,是否继续实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和冻结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正源地产持有的公司359,929,27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83%,已全部处于质押/司法冻结/轮候冻结状态。正源地产持有公司股份存在被拍卖的可能性,公司控制权可能存在不稳定的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除已披露的相关事项外,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