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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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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5-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180 证券简称:君实生物 公告编号:临2024-029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24日发出。会议于2024年5月30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邬煜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及金额调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及金额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研发项目推进。议案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及金额调整方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匡洪燕女士、王萍萍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监事会认为本次提名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同意本次提名。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5月31日

证券代码:688180 证券简称:君实生物 公告编号:临2024-030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及金额

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及金额调整的具体内容: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募投项目进展,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拟对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创新药研发项目”中的部分临床试验子项目及其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创新药研发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总金额保持不变。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5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及金额调整的议案》,同意对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创新药研发项目”中的部分临床试验子项目及其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募集资金投资总金额保持不变。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16号),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3.9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776,5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31,697,205.06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44,802,794.94元。实际到账金额为人民币3,759,350,000.00元,包括尚未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4,547,205.06元(以下简称“再融资募集资金”)。上述资金已于2022年11月23日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11月24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2]230Z0337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次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及金额调整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在研产品研发进度和后续市场竞争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效益,优化资源配置,聚集更有国际化潜力、更具差异化竞争优势的研发管线,提高商业化造血能力,公司拟将“创新药研发项目”中的部分临床研发子项目进行变更,变更前后公司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金额保持不变。在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公司可根据投资项目进度以及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

(一)本次创新药研发项目部分子项目变更及金额调整情况

1、新增子项目“JS005境内研发”和“JS207境内外研发”,增加原子项目“JS001后续境内外研发”和“JS004境内外研发”募集资金投入,所需资金来源于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调减的子项目;

2、暂缓“JS006境内外研发”、“JS009境内外研发”两个子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将其剩余的募集资金全部调整至新增或增加投入的子项目中。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对部分创新药研发项目子项目变更及金额调整的具体原因

1、增加子项目“JS001境内外研发”投入

JS001sc注射液是公司在已于中美两地获批上市产品特瑞普利单抗注射液的基础上开发的皮下注射制剂。JS001sc以PD-1为靶点,高亲和力结合PD-1,选择性阻断PD-1与配体PD-L1和PD-L2的结合,从而活化T淋巴细胞,提高淋巴细胞的增殖及细胞因子的分泌。临床前体内药效试验表明,JS001sc通过皮下注射给药在动物模型中表现出显著的抑瘤作用,在0.3mg/kg的剂量水平下,皮下注射给药的JS001sc与静脉注射给药的特瑞普利单抗抑瘤作用相当,未见显著差异。此外,动物对JS001sc的耐受性良好。

随着肿瘤免疫治疗“慢病化管理”的理念逐步普及,相比于频繁前往医院进行住院和数小时的静脉注射,更短时间的皮下注射给药可以提升患者依从性,具有更大的吸引力。同时皮下注射可避免因静脉注射给药方式造成的输注相关不良反应,使患者整体获益,并减少医疗成本。

由于良好的市场前景,公司决定将募集资金新增投入至“JS001(皮下注射用)治疗非小细胞肺癌的III期临床研究”以及“JS001(皮下注射用)在晚期鼻咽癌患者中的I期临床研究”两项研究中,根据测算,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分别为11,232.67万元和2,778.82万元。该两项研究可行性高,其中关于晚期鼻咽癌患者的临床研究已在进行中,关于非小细胞肺癌的III期临床研究已于2023年12月与药监部门完成研究计划的沟通,正在准备开展中。

2、增加子项目“JS004境内外研发”投入

Tifcemalimab(项目代号:TAB004/JS004)是公司自主研发的全球首个进入临床开发阶段的特异性针对B和T淋巴细胞衰减因子(BTLA)的抗肿瘤重组人源化抗BTLA单克隆抗体,目前已进入III期临床研究阶段,另有多项联合特瑞普利单抗的Ib/II期临床研究正在中国和美国同步开展中,覆盖多个瘤种。JS004作为全球首创的抗BTLA抗肿瘤单抗,是公司开发的first-in-class药物,具有差异化竞争优势,更具有全球市场的商业化潜力。根据已有的早期临床数据,JS004联合JS001是一种极具前景的抗癌治疗策略,有望增加患者对免疫治疗的反应,扩大可能受益人群的范围,甚至有望改写部分瘤种的国际治疗标准。

2023年6月及2023年8月,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FDA”)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NMPA”)分别同意公司开展tifcemalimab联合特瑞普利单抗作为局限期小细胞肺癌(以下简称“LS-SCLC”)放化疗后未进展患者的巩固治疗的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全球多中心III期临床研究(NCT06095583,研究代号:JUSTAR-001)。该研究为BTLA靶点药物全球首个确证性研究,旨在评估tifcemalimab联合特瑞普利单抗对比特瑞普利单抗单药及对比安慰剂用于同步放化疗后未进展LS-SCLC患者的巩固治疗的疗效和安全性,由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于金明院士担任全球主要研究者,计划在中国、美国、欧洲等全球15个国家和地区的超过170家研究中心开展,招募约756例受试者。目前该研究已完成全球首例受试者入组(FPI)及首次给药,正在入组中。

根据目前已有的临床数据、与FDA、NMPA等药监部门的沟通以及临床试验开展情况,结合JS004的研发策略,公司拟将募集资金55,381.00万元投入至“JS004联合JS001用于治疗局限期小细胞肺癌患者的III期临床研究”中。

3、新增子项目“JS005境内研发”

JS005是公司自主研发的特异性抗IL-17A单克隆抗体,目前处于临近商业化阶段。加快其临床开发进度使之获批上市,增加公司商业化管线,能够提升短期内的自身造血能力。

在临床前研究中,JS005显示出与已上市抗IL-17单抗药物相当的疗效和安全性。临床前研究数据充分显示,JS005靶点明确、疗效确切、安全性良好、生产工艺稳定、产品质量可控。

IL-17A是银屑病发病过程中的关键细胞因子,JS005可高选择性结合IL-17A发挥作用,根据公司在2023年美国风湿病学会(ACR)年会上首次公布的JS005用于治疗中重度银屑病患者的Ib/II期临床研究结果显示,JS005用于治疗中重度斑块状银屑病患者的安全性良好,与安慰剂相比,JS005显著改善患者的银屑病皮损面积和严重程度(p〈0.0001)。根据相关数据显示,国内银屑病患者约有650万~700万人,患者基数大,市场前景较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JS005针对中重度斑块状银屑病已进入III期注册临床研究,根据测算,公司拟将募集资金5,918.34万元投入至“JS005用于治疗中重度慢性斑块状银屑病的多中心、随机、双盲临床III期临床研究”中。

IL-17A在强直性脊柱炎(以下简称“AS”)发病过程中机制明确,且IL-17A抑制剂已被证明可以延缓AS影像学进展,目前JS005治疗AS的II期临床研究正在进行中,结果将支持III期临床研究的开展,III期临床研究计划已完成与药监部门的沟通。根据相关数据显示,国内强直性脊柱炎患者约有390万人,患者基数大,市场前景较好。公司拟将募集资金3,422.11万元投入至“JS005用于治疗成人活动性强直性脊柱炎的II期临床研究”中。

“在健康受试者中比较使用预充式注射器及预充式自动注射器皮下注射JS005的药代动力学研究”的研究内容为桥接预充针于自动注射笔,其临床研究结果为JS005注册上市的必要数据,为推进JS005早日完成注册上市,公司拟将募集资金2,720.00万元投入至该研究中。

4、新增子项目“JS207境内外研发”

JS207为公司自主研发的重组人源化抗PD-1和VEGF双特异性抗体,主要用于晚期恶性肿瘤的治疗。鉴于VEGF和PD-1在肿瘤微环境中的共表达,JS207可同时以高亲和力结合于PD-1与VEGFA,可阻断PD-1与PD-L1和PD-L2的结合,并同时阻断VEGF与VEGF受体的结合,具有免疫治疗药物和抗血管生成药物的疗效特性,利用免疫治疗和抗血管生成的协同作用,达到更好的抗肿瘤活性。PD-1抗体与VEGF阻断剂的联合疗法已在多种瘤种(如肾细胞癌、非小细胞肺癌和肝细胞癌)中显示出强大的疗效,与联合疗法相比,JS207作为单一药物同时阻断这两个靶点,可能会更有效地阻断这两个通路,从而增强抗肿瘤活性。临床前体内药效实验显示,JS207具有显著的抑瘤作用,并呈现剂量效应。此外,动物对JS207的耐受性良好。2023年6月,JS207的临床试验申请获得NMPA批准,于2023年9月完成首例受试者给药。经公开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国内外尚无同类靶点双特异性抗体产品获批上市。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关于JS207的I期临床研究正在进行中,在国内外同类靶点药品中研究进度靠前,项目前景较好,因此公司拟将募集资金12,157.06万元投入至“JS207治疗晚期实体瘤的I期及II期临床研究”中。

5、暂缓子项目“JS006境内外研发”投入

“JS006境内外研发”项目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50,500.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末,公司已投入募集资金91.65万元。

JS006是公司自主研发的特异性抗TIGIT单克隆抗体注射液。2021年1月及2月,JS006分别获得NMPA、FDA的临床试验批准。目前,公司已经在中国完成了JS006的I期临床试验。

全球范围内,有多家大型生物医药企业围绕该靶点进行产品开发,根据已公布的数据表明,针对该靶点的产品多项注册性III期临床研究数据未达预期。目前,较多布局该靶点的企业对TIGIT靶点产品的研发策略都趋向谨慎,有待更多的临床数据进行判断。基于当前该靶点产品的开发前景以及未来市场状况的评估,经过审慎考虑,公司决定调整JS006研发策略,暂缓其在小细胞肺癌、非小细胞肺癌中的相关验证研究及关键临床研究,因此不再将募集资金投入至JS006境内外研发的临床研究中。

6、暂缓子项目“JS009境内外研发”投入

“JS009境内外研发”项目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44,000.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末,公司已投入募集资金408.04万元。

JS009是公司自主研发的靶向CD112R的重组人源化单克隆抗体,用于晚期恶性肿瘤的治疗。CD112R又名PVRIG(脊髓灰质炎病毒受体相关免疫球蛋白结构域),是公司发现的全新免疫检查点通路。CD112R是PVR家族的一个单跨膜蛋白,主要表达于T细胞和NK细胞上,并在细胞激活后有明显的表达上调。CD112R与TIGIT的共同配体CD112表达于抗原递呈细胞和部分肿瘤细胞表面,CD112R与配体结合后可抑制T细胞和NK细胞的抗肿瘤作用。JS009能以高亲和力特异性地结合CD112R,有效阻断CD112R与其配体CD112信号通路,进而促进T细胞和NK细胞的活化和增殖,增强免疫系统杀伤肿瘤细胞的能力。TIGIT是PVR家族的另一个免疫抑制靶点,其配体有PVR和CD112,且其结合CD112的位点不同于CD112R。

由于CD112R和TIGIT有共同配体CD112,JS001与JS009及JS006联用可能能够增强协同抗肿瘤作用。因此,公司针对JS009的研究主要探索的是联用机制。考虑到公司针对JS009的开发策略以及当前其他药企针对TIGIT靶点开发的药品海外临床数据不及预期,公司需要在其临床前研究中探索更多JS009相关的通路机理等方面的数据,以提高其在临床阶段的研发产出,因此公司决定暂缓开展JS009的临床研究,不再将募集资金投入至JS009境内外研发的两项临床研究中。

四、本次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及金额调整的可行性分析

(一)丰富的创新药研发技术储备

公司是一家创新驱动型生物制药公司,具备完整的从创新药物的发现、在全球范围内的临床研究和开发、大规模生产到商业化的全产业链能力。公司以为患者提供效果更好、花费更低的治疗选择为使命。公司建立了涵盖蛋白药物从早期研发阶段到产业化阶段的整个过程的完整技术体系,包括多个主要技术平台:(1)抗体筛选及功能测定的自动化高效筛选平台、(2)人体膜受体蛋白组库和高通量筛选平台、(3)抗体人源化及构建平台、(4)高产稳定表达细胞株筛选构建平台、(5)CHO细胞发酵工艺开发平台、(6)抗体纯化工艺及制剂工艺开发与配方优化平台、(7)抗体质量研究、控制及保证平台、(8)抗体偶联药研发平台、(9)siRNA药物研发平台、(10)TwoGATETM。

整体来看,公司已建立涵盖多个技术创新平台的完整技术体系,形成了丰富的技术储备,具备创新生物药全产业链研发能力和经验,能够将科技成果转化为商业化产品。

(二)经验丰富且拥有出色技能的创新药研发人才储备

公司构建了专业知识储备深厚、行业经验丰富的研发团队,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公司设立了专门的研发部门进行新药研发,致力于药物发现、工艺开发、临床前研究及临床试验全产业链研发工作。

整体来看,公司核心管理层在生物技术和创新药物领域有丰富经验,在中外重要研究机构、药物监管部门和跨国药企任职,主导或参与多个创新药物的早期研发、临床试验、工艺开发以及审评审批。

(三)成熟的生产工艺经验

公司目前已拥有苏州吴江和上海临港两个生产基地。其中,苏州吴江生产基地已获GMP认证,拥有4,500升发酵能力,并于2023年5月顺利通过FDA许可前检查(Pre-License Inspection,PLI),现阶段美国商业化批次特瑞普利单抗由该生产基地负责生产。上海临港生产基地按照CGMP标准建设,一期项目目前产能已达42,000升。通过苏州吴江生产基地和上海临港生产基地一期项目的投产和运营,公司已积累了成熟的单克隆抗体生产工艺经验,对药品质量管理体系进行了充分实践,培养了一批经验丰富的技术和管理人员队伍。

(四)严谨的知识产权管理

公司及其员工严格按照国际知识产权规则处理知识产权事务,视知识产权为公司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公司设置专利部门负责境内外专利的申报与维护工作。公司专利覆盖新药蛋白结构、制备工艺、用途、制剂配方等,既为公司产品提供充分的和长生命周期的专利保护,也为募投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充足的技术支持。

五、本次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及金额调整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及金额调整,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产品研发进展等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利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为公司产品研发提供了资金支持,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金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加强对募投项目进度的监督,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同时,公司也将在新药研发中面临如下风险:

(一)新药研发风险

药品研发有着高投入、高风险、周期长等特点。国内外医药主管部门对新药审批经历的临床前研究、药学研究、临床试验、注册等多个环节均进行严格规定。虽然公司正积极推进在研创新项目的临床进展,提升在研产品的成药率,但药品研发仍存在临床实施效果不及预期、研发周期延长、未能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上市时间晚于计划时间或上市后销量未及预期的风险。

(二)募投项目的实施风险

生物医药行业具有研发周期长、投入大、风险高、成功率低的特点,从实验室研究到新药获批上市是一个漫长历程,要经过临床前研究、临床试验、新药注册上市等诸多复杂环节,每一环节都有可能面临失败风险。在创新药研发项目的实施过程中,面临着技术开发的不确定性、临床试验、政策环境、监管审批等诸多客观条件变化的因素,都有可能影响项目能否按时推进、在研药品能否成功获批上市、项目实施结果能否实现预期效果。一旦募集资金投资不能实现预期收益,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六、审议程序及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及金额调整的议案》,同意对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创新药研发项目”中的部分临床研究子项目及其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创新药研发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总金额保持不变。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5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及金额调整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及金额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研发项目推进。议案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及金额调整方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及金额调整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求做出的安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及金额调整事项无异议,本次变更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七、上网公告附件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及金额调整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31日

证券代码:688180 证券简称:君实生物 公告编号:临2024-031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5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换届选举等相关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14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5名。公司于2024年5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及非执行董事的议案》及《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熊俊先生、NING LI(李宁)先生、邹建军女士、李聪先生、张卓兵先生、SHENG YAO(姚盛)先生、GANG WANG(王刚)先生、李鑫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汤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张淳先生、冯晓源先生、孟安明先生、沈竞康先生、杨悦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其中张淳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将由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产生,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张淳先生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连续担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满六年之日(2026年6月18日)止,其余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公司于2024年5月30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监事会同意提名匡洪燕女士、王萍萍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将由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产生,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三、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此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比例未低于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仍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对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31日

附件:

一、执行董事候选人简历

熊俊先生,1974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熊俊先生于1996年7月获得中南财经大学(现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于2007年12月获得香港中文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熊俊先生自2015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自2016年1月至2018年1月担任公司总经理;于2007年2月至今,担任上海宝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于2013年3月至2015年11月,担任上海众合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合医药”)董事长,于2013年9月至2015年11月担任众合医药总经理;于2013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多家子公司的执行董事、董事长、总经理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熊凤祥、熊俊父子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熊凤祥、熊俊父子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217,835,186股股份(包含217,832,586股A股和2,600股H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2.10%。除上述情况外,熊俊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NING LI(李宁)先生,1961年10月出生,美国国籍,拥有中国永久居留权,2024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及公司全资子公司TopAlliance Biosciences Inc(以下简称“拓普艾莱”)董事长;2018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执行董事;2018年1月至2024年1月,担任公司总经理。NING LI(李宁)先生于1984年7月获得上海第一医学院医学学士学位;1987年10月毕业于上海医科大学,获医学硕士学位;1994年8月毕业于美国爱荷华大学,获预防医学/生物统计博士学位。NING LI(李宁)先生于1994年5月至1997年1月,担任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NIH)AIDS研究合作中心WESTAT高级研究员;1997年2月至2009年9月,历任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员、高级审评员、审评组长、分部主任等职务;2009年9月至2018年1月,历任Sanofi Global R&D, Bridgewater, New Jersey集团注册及医学政策高级总监、助理副总裁、副总裁;2007年1月至2010年12月,担任美国约翰霍普金斯(Johns Hopkins)大学兼职教授;2010年11月至2012年11月,担任北京大学临床研究所客座教授;2012年1月至2014年12月,担任北京大学医学信息学中心兼职教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NING LI(李宁)先生直接持有公司50,000股A股股份。NING LI(李宁)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邹建军女士,1971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2024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总经理兼首席执行官;2022年4月至2024年1月,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全球研发总裁;2022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执行董事。邹建军女士1995年7月毕业于第四军医大学,获得临床医学学士学位,1995年8月至2000年8月,在解放军301医院临床医学部肿瘤科任住院医生;2000年8月至2005年9月,在上海长征医院肿瘤科任主治医生;2005年8月获得第二军医大学临床肿瘤学博士学位。2005年10月至2012年10月,在德国拜耳医药历任中国肿瘤研发部医学经理、治疗领域负责人、全球医学事务负责人(美国总部新泽西)。2012年10月至2015年9月,在美国新基医药任中国医学事务负责人。2015年9月至2022年4月,在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任首席医学官、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邹建军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邹建军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聪先生,1964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21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执行董事、联席首席执行官。李聪先生1986年7月毕业于上海铁道大学医学院(现为同济大学医学院),获得医疗专业学士学位。李聪先生于1986年7月至1997年12月,担任原上海铁道医学院基础部病理解剖学讲师;1997年12月至2004年1月,担任诺和诺德(中国)制药有限公司上海销售主管;2004年1月至2019年3月,担任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华东大区经理、营销总监、总经理助理、总经理;2019年6月至今,担任苏州兰鼎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2016年12月至2021年11月,担任公司非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聪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27,020股A股股份。李聪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卓兵先生,1967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6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执行董事。张卓兵先生于1988年7月获得新疆大学生物学学士学位;1995年7月毕业于清华大学,获得生物化学系硕士学位。张卓兵先生于1997年1月至2004年5月,担任烟台麦得津生物医药有限公司部门经理;2005年5月至2008年10月,担任加拿大Viron Therapeutics Inc.科研人员;2008年11月至2011年9月,担任南京先声药物研究院生物药物研究所副所长;自2011年2月至今,担任永卓博济董事长;2011年11月至2015年11月,担任众合医药董事兼副总经理;2013年10月至今,担任苏州众合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2022年12月至今,担任无锡君实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2022年12月至今,担任无锡润民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2023年8月至今,担任上海君实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任法定代表人;2023年8月至今,担任苏州君盟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2023年12月至今,担任上海润民长健生物医药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卓兵先生直接持有公司40,000股A股股份。张卓兵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SHENG YAO(姚盛)先生,1975年10月出生,美国国籍,2015年3月至2015年5月,担任公司执行董事;2014年6月至2020年8月,担任拓普艾莱高级副总裁;2020年8月至今,担任拓普艾莱首席执行官。自2016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执行董事、副总经理。SHENG YAO(姚盛)先生1998年6月毕业于北京大学,获得生物技术学士学位;2003年1月毕业于美国艾伯特爱因斯坦医学院,并获得分子遗传学博士学位。SHENG YAO(姚盛)先生于2003年1月至2004年4月,担任梅奥医学院博士后研究员;2004年5月至2010年12月,担任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医学院教员和助理研究员;2011年1月至2011年10月,担任耶鲁大学医学院研究员;2011年10月至2014年6月,担任阿斯利康下属公司Amplimmune Inc.的资深科学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SHENG YAO(姚盛)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SHENG YAO(姚盛)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GANG WANG(王刚)先生,1957年7月出生,美国国籍,拥有中国永久居留权,2019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首席质量官;2023年10月至今,担任公司执行董事。GANG WANG(王刚)先生于1982年7月本科毕业于南京大学生物化学专业;1988年7月硕士毕业于苏州医学院基础部生物化学专业;并于1995年9月获得美国达特茅斯医学院药理学与毒理学博士学位。GANG WANG(王刚)先生于1995年10月至1998年6月,在美国国家卫生研究院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1998年6月至1999年7月,担任美国Osiris Therapeutics研究科学家;1999年8月至2003年8月,担任美国国家卫生研究院生物学家;2003年8月至2005年6月,担任美国德克萨斯大学助理教授;2005年6月至2017年4月,担任美国FDA资深政策顾问、驻华办公室助理主任、资深审评员及主持检查员等职位;2017年4月至2018年4月,担任CFDA药品审评中心负责合规及检查的首席科学家;2018年5月至2019年8月担任无锡药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质量部副总裁;2021年1月至今,担任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6月至今,担任上海恒润达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9月至今,担任杭州先为达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GANG WANG(王刚)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0,000股A股股份。GANG WANG(王刚)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鑫女士,1979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24年2月至今,担任公司执行董事、高级政府事务副总裁;2023年10月至2024年2月,担任公司非执行董事。李鑫女士于2005年获得复旦大学企业发展与战略管理专业博士学位,2022年获得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高级工商管理硕士(EMBA)学位。李鑫女士于2014年9月至2020年12月,担任绿地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2021年1月至今,担任绿地金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2022年8月至今,担任绿地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4月至今,担任上海加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鑫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3,260股(包含12,060股A股和41,200股H股)。李鑫女士担任上海加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担任绿地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绿地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加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Greenland Financial Overseas Investment Group Co., Ltd.为合计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绿地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绿地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除上述情况外,李鑫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简历

汤毅先生,1968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新西兰永久居留权,2015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非执行董事。汤毅先生1990年1月毕业于华侨大学,并获得机械工程与工商管理双学士学位。汤毅先生于1991年至1993年,担任深圳蛇口对外经济发展公司部门经理;1993年至1996年,担任深圳市粤丝实业公司总经理;1996年至今,担任深圳市泛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3年4月至今,担任前海源本董事;2013年7月至今,担任苏州瑞源盛本生物医药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瑞源盛本”)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汤毅先生直接持有公司7,774,500股A股股份。汤毅先生担任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瑞源盛本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除上述情况外,汤毅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三、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淳先生,1957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20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张淳先生于1985年毕业于江西财经学院会计专业,2001年毕业于中共中央党校法律专业,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主要经历包括:1978年8月至1992年7月任江苏省财政厅工业交通处副科长、科长、副处长;1992年8月至1993年12月任江苏省高新技术风险投资公司副总经理;1993年12月至1995年12月任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所长、江苏资产评估公司总经理;1995年12月至1999年12月任江苏会计师事务所所长;1999年12月至2010年9月任江苏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主任;2010年9月至2017年8月任江苏省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处长;2017年8月至今,退休;2023年8月至今,担任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冯晓源先生,1956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21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冯晓源先生于1982年获上海第一医学院医学学士学位,1988年获上海医科大学放射诊断学博士学位。1975年12月至1978年2月任上海第五制药厂操作工;1982年12月至2016年11月任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放射科医师;2000年4月至2008年5月任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副院长、党委书记;2007年5月至2011年6月任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院长;2011年5月至2015年7月任复旦大学副校长;2016年8月至今任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终身教授(荣誉职务,非教职);2016年11月至今任伦琴(上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年1月至今任上海五角场创新创业学院院长;2023年9月至今担任上海生物医学工程学会理事长兼法人代表。

冯晓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孟安明先生,1963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23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孟安明先生于1983年7月获西南农业大学农学学士学位,1990年11月获英国诺丁汉大学遗传学博士学位,2007年当选为中国科学院院士,2008年当选为发展中国家科学院院士。孟安明先生于1990年12月至1992年12月在中国农业大学生物学院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1992年12月至1998年8月任中国农业大学生物学院副教授,其中1996年3月至1998年8月在美国佐治亚医学院分子医学与遗传学研究做访问学者;1998年8月至今任清华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授。

孟安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沈竞康先生,1951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沈竞康先生于1975年8月本科毕业于上海第一医学院药学专业,1986年7月硕士毕业于上海医科大学药学专业,获得理学硕士学位,1993年9月获得日本京都大学药学博士学位,1994年1月至1995年9月于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从事药学方面的博士后研究。1995年9月至2016年5月担任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2018年9月至今担任上海凌达生物医药有限公司董事长;2022年1月至今担任烟台迈百瑞国际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沈竞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杨悦女士,1973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杨悦女士于1995年7月毕业于沈阳药科大学医药企业管理专业,1998年7月获沈阳药科大学药理学硕士学位,2004年7月获沈阳药科大学药学博士学位。1998年8月至2011年11月历任沈阳药科大学工商管理学院讲师、副教授,2011年12月至2020年9月担任教授、博士生导师;2020年10月加入清华大学药学院,担任研究员、博士生导师。现为清华大学药品监管科学学科带头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创新药物研究与评价重点实验室主任,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理事。

杨悦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四、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匡洪燕女士,1971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匡洪燕女士1993年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获得管理学学士学位,2005年7月获得南开大学金融学硕士学位。1993年9月至1996年10月担任江西财经大学会计系讲师;1996年10月至2010年3月历任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会计结算部员工、会计结算部副总经理、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华侨城支行副行长、零售业务部副总经理、服务管理部总经理,2010年至2019年历任中国光大银行上海分行法律合规部副总经理、人力资源部总经理,2019年至今担任安徽中意之旅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安徽中意征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上海中意之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匡洪燕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匡洪燕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萍萍女士,1982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8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外部监事。王萍萍女士2003年6月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获得统计学学士学位,2006年1月获得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2006年3月至今,王萍萍女士担任上海电力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的专职教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萍萍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王萍萍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180 证券简称:君实生物 公告编号:临2024-032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6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6月21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平家桥路100弄6号7幢15层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6月21日

至2024年6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23年度独立非执行董事述职报告》。

(二)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三)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中,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第7项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第8项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其余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4年4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4年5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公告已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2、特别决议议案: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第12、13、14、15、16项议案、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第1、2项议案;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第1、2项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第5、7、9、10、12、15、17、18项议案;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第1项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第7项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股东为公司董事的应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H股股东登记及参会事项请参阅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www.hkexnews.hk)和公司网站(www.junshipharma.com)刊载的上述股东大会的通告及通函。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A股股东登记方式:

1、登记时间:2024年6月17日9:30-16:00

2、登记地点: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附件1)。

非自然人股东:非自然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非自然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有效身份证件、非自然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非自然人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1)。

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非自然人的,还应持非自然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非自然人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1)。

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info@junshipharma.com)办理登记,并须在登记时间2024年6月17日16:00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君实生物股东大会”并留有有效联系方式。

上述出席现场会议的投资者,在会议召开当日办理现场登记时,除现场出示上述登记材料原件外,还需另行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需股东本人签字,非自然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H股股东登记方式:

H股股东登记及参会事项请参阅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www.hkexnews.hk)和公司网站(www.junshipharma.com)刊载的上述股东大会的通告及通函。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上海市浦东新区平家桥路100弄6号7幢16层。邮箱:

info@junshipharma.com。

(二)会议费用: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 出席2024年6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结果

(二)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结果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