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席财务官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56 证券简称:华菱精工 公告编号:2024-052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席财务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菱精工”或“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首席财务官贺德勇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贺德勇先生因集团职务调动需要,向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首席财务官职务,但仍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贺德勇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尽快选聘新的首席财务官。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贺德勇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贺德勇先生在担任公司首席财务官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对贺德勇先生任职公司首席财务官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31日
证券代码:603356 证券简称:华菱精工 公告编号:2024-050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有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5月3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民智路2-2号喜马拉雅N座9楼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罗旭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金世春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罗旭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首席财务官贺德勇先生、副总裁黄超先生、常务副总裁生敏先生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监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预计2024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提请改选罗旭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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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议案名称:《关于提请改选贺德勇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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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议案名称:《关于提请改选茅剑刚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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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议案名称:《关于提请改选凌云志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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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改选金世春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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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议案名称:《关于补选李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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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议案名称:《关于补选饶思平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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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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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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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8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
2、议案5-16已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3、议案16.01-16.06以议案9、10、11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前提,因议案9、10、11议案均未获通过,因此累积投票议案16.01-16.06表决结果不发生效力;议案14以议案12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前提,因议案12改选现任独立董事的议案未获通过,因此议案14表决结果不发生效力;议案15以议案13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前提,因议案13改选现任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未获通过,因此第15项议案表决结果不发生效力。
4、本次股东大会还听取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泰和泰(南京)律师事务所
律师:胡洋、屈梦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议案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31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3356 证券简称:华菱精工 公告编号:2024-051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改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改选情况:2024年5月30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未审议通过黄业华先生提议的关于改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罗旭先生、贺德勇先生、茅剑刚先生,独立董事凌云志先生,非职工代表监事金世春先生的相关提案。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50)。
● 因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未通过改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的相关议案,因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届监事会成员未发生变化。
一、本次改选部分董事、监事情况概述
2024年5月6日,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函件的方式告知股东黄业华先生及捷登零碳(江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登零碳”),提示自表决权委托终止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有权按上市公司《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新增或发起对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进行提名改选等的股东大会议案。黄业华先生及捷登零碳回函告知公司,双方将于表决权委托终止后20天内,召集召开相关董事会和监事会提名改选审议会议。2024年5月7日,黄业华先生所持公司股权的表决权恢复。2024年5月19日,公司收到黄业华先生关于改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罗旭先生、贺德勇先生、茅剑刚先生,独立董事凌云志先生,改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金世春先生的临时提案。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临时提案并报送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披露的《关于拟改选第四届董事会部分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关于拟改选第四届监事会部分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关于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于2024年5月22日披露的《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黄业华先生及捷登零碳已于表决权委托终止后20天内,召集召开相关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改选部分董事、监事的议案。2024年5月30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根据会议审议结果,关于改选部分董事、监事的议案被出席会议的股东投票否决。在股东大会的授权下,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届监事会成员继续依法履职。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50)。
二、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各项业务有序开展,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现任董事会及管理层将继续努力做好各项经营工作,保持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公司将继续积极推动配合相关事项合法合规开展,并督促相关股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特此公告。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