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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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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3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的公告

2024-05-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720 证券简称:艾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6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3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利润分配调整情况:维持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不变,现金分红总额由13,186,239.15元调整为13,176,339.15元。

● 本次调整原因: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66,000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数增加至291,073股。鉴于回购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291,073股后,公司实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总数为87,842,261股。公司按照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2023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相应调整。

一、调整前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截至2024年4月26日,公司总股本88,133,334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225,073股,实际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数为87,908,26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3,186,239.15元(含税)。

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二、调整后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自2024年4月27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新增回购公司股份66,000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为291,073股。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

综上所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88,133,334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291,073股后,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数为87,842,261股。公司按照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3,176,339.15元(含税),具体以权益分派实施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