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暂停海银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办理相关销售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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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投资者利益,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自2024年6月4日起暂停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银基金”)的销售合作服务。
一、本公司所有基金在海银基金暂停销售。投资者将无法通过海银基金办理本公司基金的开户、认购、申购、定投、转换等业务。已通过海银基金购买本公司基金的客户,当前持有基金份额的赎回业务不受影响。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08-1016
网址:www.fundhaiyin.com
2、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00-4800
网址:www.fund.pingan.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日
平安季享裕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6月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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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平安季享裕定开债C类基金份额为0。
2、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若基金在每季度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后每10份该类基金份额可分配利润金额高于0.05元(含本数)时,则该类基金可进行收益分配;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50%。
3、本基金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本基金本次分红符合基金合同相关规定。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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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4年6月5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持有人可登录本公司的网站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查询注册登记系统记录的分红方式。投资者如需设置或修改本次分红方式,请务必于权益登记日之前一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前(即2024年6月3日15:00前)到销售机构网点或通过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非现场交易方式修改分红方式,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个工作日超过交易时间提交的修改分红方式的申请对本次收益分配无效。
权益登记日(2024年6月4日)注册登记机构可以受理分红方式变更申请,但该申请仅对以后的收益分配有效,而对本次收益分配无效。
(4)投资者还可以到本基金的代销机构查询本基金本次分红的有关情况。
(3)咨询办法:
①登陆本公司网站:www.fund.pingan.com
②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00-4800
③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管理人网站或者相关公告)
(4)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日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平安盈瑞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平安盈瑞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现将平安盈瑞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以通讯方式召开了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持续运作平安盈瑞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基金中基金(FOF)的议案》(以下或简称“本次会议议案”),会议表决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7日至2024年5月30日17:00止,计票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
本次计票在本基金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深圳市深圳公证处派员对计票过程进行了公证,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派员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
截至2024年5月30日17:00,本基金出具有效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16,824,939.58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83%,达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平安盈瑞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对《关于持续运作平安盈瑞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基金中基金(FOF)的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16,824,939.58份,占出具有效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100%;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占出具有效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占出具有效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据此,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平安盈瑞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有效通过。
根据《平安盈瑞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平安盈瑞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公告》的有关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包括公证费10,000元人民币、律师费30,000元人民币)由本基金基金资产支付。
二、平安盈瑞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4年5月31日表决通过了《关于持续运作平安盈瑞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基金中基金(FOF)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即基金管理人持续运作平安盈瑞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管理人将自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5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备查文件
1、《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平安盈瑞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公告》
2、《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平安盈瑞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平安盈瑞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深圳市深圳公证处关于平安盈瑞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证书》
5、《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平安盈瑞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基金中基金(FOF)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之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