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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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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4-06-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现代投资 证券代码:000900 公告编号:2024-026

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2024年4月2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517,828,3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227,674,250.1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以分配总额不变的方式进行。

3.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4.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5.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517,828,334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0000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35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的个人、股权激励限售股和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和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一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1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13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截止2024年6月1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一)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6月1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二)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5月30日至股权登记日2024年6月12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南路二段128号现代广场

咨询联系人:罗荣玥 刘慧

咨询电话:0731-88749889

传真电话:0731-88749811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本次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