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祥源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76 证券简称:祥源文旅 公告编号:临2024-035
浙江祥源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6月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密渡桥路1号白马大厦12楼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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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衡先生主持,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其中董事王衡先生、孙东洋先生、刘为女士为线上参加;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其中俞真祥先生、陈亚文女士为线上参加;
3、董事会秘书王琦先生出席了会议;公司全体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1.01议案名称: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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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议案名称: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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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议案名称:本次回购股份的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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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议案名称: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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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议案名称: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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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议案名称: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和资金来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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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议案名称: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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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议案名称: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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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议案名称:本次回购后依法注销或转让的相关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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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议案名称: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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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议案名称: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股份回购相关事宜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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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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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且涉及逐项表决,议案1.01-议案1.11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
律师:叶永祥律师和蒋贇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祥源文旅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祥源文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4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576 证券简称:祥源文旅 公告编号:临2024-036
浙江祥源文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
注销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浙江祥源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2024年6月3日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使用不低于人民币4,000.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6,0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超过人民币8.69元/股(含)的价格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上述回购方案及股东大会决议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5月17日、2024年6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9)、《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5)。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逾期未提出权利要求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联系方式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采取邮寄、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先致电公司相关联系人进行确认,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自2024年6月4日起至2024年7月18日
2.债权申报地址:杭州市密渡桥路1号白马大厦12楼公司资本证券中心
3.联系人:陈秋萍
4.联系电话:0571-85866518
5.邮箱地址:irm@600576.com
其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签收日为准,请注明“债权申报”字样;以电子邮件申报的债权人,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电子邮件主题注明“债权申报”字样。
特此公告。
浙江祥源文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