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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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4-06-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ST证通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24-046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具体情况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ST证通;证券代码:002197)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4年5月30日、2024年5月31日、2024年6月3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核实的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更正、补充之情况。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一切正常,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或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公司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自查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等相关公告,有关公司经营情况,请投资者查阅上述报告。

3.公司被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4.公司于2024年5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7202423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六月四日

证券简称:ST证通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24-047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

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4〕第19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问询函要求公司就问询函所列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4年6月3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收到问询函后,公司董事会对此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公司相关部门、年审会计师、律师共同对问询函中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核查落实与回复。鉴于本次问询函涉及的问题数量较多,内容量较大,回复内容还需进一步补充和完善,为确保回复内容准确、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至2024年6月11日前回复并对外披露。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六月四日

证券简称:ST证通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24-048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高于人民币12元/股(含本数),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5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170,000股,回购总金额为9,706,186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5%,最高成交价为5.6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78元/股。本次回购符合既定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