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4-060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达新材”)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29日以邮件及通讯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6月3日上午10:00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13人,实际出席董事13人,其中13名董事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参与表决的董事13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建祥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议案》
因陆巍向公司递交了书面辞职报告,辞去常务副总经理职务,董事会同意对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进行相应调整,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刘丙江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总经理姚其胜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袁万根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秘书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刘洁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刘洁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4-062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证券事务代表高梦影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高梦影女士因职务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高梦影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梦影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24,100股。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高梦影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于2024年6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刘洁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刘洁女士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相关的专业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刘洁女士简历详见附件,其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1-50779159
传真:021-50770183
邮箱:kdxc@shkdchem.com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五星路707弄御河企业公馆A区3号楼
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四日
附件:简历
刘洁,女,1993年6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工程专业,本科学历。2024年3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自2019年10月至今就职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刘洁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亦不存在关联关系。刘洁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或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4-061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陆巍的书面辞职报告。陆巍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其所担任的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职务,其辞职后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陆巍的书面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陆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92,600股,通过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票439,500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0.50%。离任后,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继续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有关承诺进行管理。
陆巍先生在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陆巍先生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调整情况
鉴于陆巍申请辞去常务副总经理职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议案》,同意对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进行相应调整,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刘丙江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三、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经总经理姚其胜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副总经理候选人袁万根的任职资格进行事先审核后,认为袁万根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一致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6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袁万根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四日
附件:简历
袁万根,男,1967年9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毕业,1993年加入公司,历任销售部部长、采购总监、董事长助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袁万根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票327,500股。袁万根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袁万根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或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