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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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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鹏华弘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2024-06-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6月1日在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发布了《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鹏华弘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并于2024年6月3日在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发布了《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鹏华弘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关于召开本次会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鹏华弘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鹏华弘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开会。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24年6月13日起,至2024年7月2日17:00止(投票表决时间以本公告列明的通讯表决票的寄送地点收到表决票的时间为准)。

3、会议通讯表决票的寄送地点: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国际商会中心37层

邮政编码:518048

联系人:宋琦

联系电话:0755-82825983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鹏华弘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4、会议咨询电话:400-6788-533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鹏华弘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终止条款的议案》(见附件一)。

上述议案的内容说明详见《关于鹏华弘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终止条款的议案的说明》(见附件二)。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24年6月12日,即在2024年6月12日下午交易时间结束后,在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投票表决。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表决票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hfund.com.cn)、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下载并打印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经授权或认可的业务章(以下合称“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或者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和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个人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该个人投资者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参照附件四)。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4)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该机构投资者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5)以上各项中的公章、批文、开户证明及登记证书,以基金管理人的认可为准。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相关文件在2024年6月13日起,至2024年7月2日17:00止的期间内通过专人送交、快递或邮寄挂号信的方式送达至本公告列明的通讯表决票的寄送地点,并请在信封表面注明:“鹏华弘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送达时间以本公告列明的通讯表决票的寄送地点收到表决票的时间为准,即:专人送达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快递送达的,以基金管理人签收时间为准;以邮寄挂号信方式送达的,以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五、计票

1、本次通讯会议的计票方式为:由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于本次通讯会议的表决截止日期(即2024年7月2日)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

2、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享有一票表决权。

3、表决票效力的认定如下:

(1)表决票填写完整清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会议通知规定,且在规定时间之内送达本公告列明的通讯表决票寄送地点的,为有效表决票;有效表决票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2)如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填、多填、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或意愿无法判断或相互矛盾,但其他各项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弃权”计入对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3)如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规定时间之内送达本公告列明的通讯表决票寄送地点的,均为无效表决票;无效表决票不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4)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提交表决票的,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相同,则视为同一表决票;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不相同,则按如下原则处理:

①送达时间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达日所填写的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

②送达时间为同一天的,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做出了不同表决意见,计入弃权表决票;

③送达时间确定原则见“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中相关说明。

六、决议生效条件

1、有效表决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时,表明该有效表决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参加了此次通讯会议,会议有效召开;在此基础上,《关于鹏华弘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终止条款的议案》应当由前述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为有效。

2、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本基金管理人自通过之日起五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二次授权

根据《基金法》及《鹏华弘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持有人大会需要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方可举行。如果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符合前述要求而不能够成功召开,本基金管理人可在规定时间内就同一议案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除非授权文件另有载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作出的各类授权依然有效,但如果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作出授权,则以最新方式或最新授权为准,详细说明见届时发布的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

八、本次大会相关机构

1、召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琦

联系电话:0755-82825983

网址:www.phfund.com.cn

2、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公证机构:北京市长安公证处

联系人:向开罗

联系电话:010-65543888转8823

4、见证律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九、重要提示

1、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表决票时,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提前寄出表决票。

2、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hfund.com.cn)、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533(免长途话费)咨询。

3、本通知的有关内容由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六月四日

附件一:《关于鹏华弘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终止条款的议案》

附件二:《关于鹏华弘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终止条款的议案的说明》

附件三:《鹏华弘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表决票》

附件四:《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关于鹏华弘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终止条款的议案》

鹏华弘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为了适应市场环境变化,更好地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鹏华弘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鹏华弘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提议修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终止条款。具体说明见附件二《关于鹏华弘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终止条款的议案的说明》。

本议案如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进行相应的修改,并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更新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附件二:《关于鹏华弘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终止条款的议案的说明》

一、声明

1、为了适应市场环境变化,更好地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鹏华弘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鹏华弘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讨论并审议《关于鹏华弘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终止条款的议案》。

2、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需由持有有效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的持有人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方可召开,且《关于鹏华弘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终止条款的议案》需经参加本次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存在未能达到开会条件或无法获得相关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可能。

3、本次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后基金合同生效的具体安排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公告。中国证监会对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事项的备案及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二、基金合同调整方案要点

三、关于鹏华弘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终止条款的议案的主要风险及预备措施

关于鹏华弘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终止条款的方案存在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否决的风险。

在鹏华弘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终止条款的方案公告之前,我司已对持有人进行了走访,认真听取了持有人意见,拟定议案综合考虑了持有人的要求。议案公告后,我们还将再次征询意见。如有必要,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持有人意见,对方案进行适当的修订并重新公告。基金管理人可在必要情况下,预留出足够的时间,以做二次召开或推迟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的充分准备。

如果本方案未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批准,基金管理人计划按照有关规定重新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提交关于本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终止条款的方案议案。

附件三:鹏华弘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表决票

基金份额持有人姓名/名称:

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号/营业执照注册号):

基金账户号:

基金份额持有人/受托人(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2024年 月 日

说明:

1、请就审议事项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栏内画“√”,同一议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意见。以上表决意见是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受托人(代理人)就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本基金全部份额做出的表决意见。

2、未填、多填、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或意愿无法判断或相互矛盾,但其他各项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表决,但计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3、本表决票可从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hfund.com.cn)、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下载、从报纸上剪裁、复印或按此格式打印。

附件四: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或 机构代表本人(或本机构)参加以通讯方式召开的鹏华弘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代为全权行使所有议案的表决权。表决意见以受托人的表决意见为准。本授权不得转授权。若在法定时间内就同一议案重新召开鹏华弘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除本人(或本机构)重新作出授权外,本授权继续有效。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基金账户号:

受托人(代理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代理人)身份证件号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日期:2024年 月 日

附注:

1、以上授权是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其持有的本基金全部份额向受托人所做授权。

2、此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均为有效。

关于鹏华稳健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鹏华稳健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鹏华稳健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中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合同终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截至2024年06月03日,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已连续40个工作日低于5000万元,若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连续50个工作日低于5000万元,本基金管理人将终止基金合同并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特此提示。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开放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基金财产将在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完毕清算程序后进行分配。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注意投资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hfund.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533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04日

鹏华尊晟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06月0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 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鹏华尊晟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2024年06月05日起(含当日)进入开放期,其中开放申购时间为2024年06月05日至2024年06月13日,在此期间接受投资者的申购和转换转入业务申请;开放赎回时间为2024年06月05日至2024年06月12日,在此期间接受投资者的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申请。

3 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人通过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元。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00万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万元,但根据法律法规或基金管理人的要求无法通过网上直销渠道申购的不受前述限制。本基金直销中心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与申购级差限制可由基金管理人酌情调整。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注:1、本基金的申购费用应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2、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3、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人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适用特定申购费率,其他投资人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适用一般申购费率。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包括但不限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商业养老保险组合。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人。

4 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人赎回本基金份额时,可申请将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额赎回;账户最低余额为0.01份基金份额,若某笔赎回将导致投资人在销售机构托管的单只基金份额余额不足0.01份时,该笔赎回业务应包括账户内全部基金份额,否则,剩余部分的基金份额将被强制赎回。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5 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本基金的转换按照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的标准收取费用。具体转换费用组成如下:

1、赎回费用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按持有年限递减,具体各基金的赎回费率请参见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业务公告,并可在本公司网站(www.phfund.com.cn)查询。基金转换费用中转出基金的赎回费总额归入转出基金的基金财产比例详见转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的约定。

2、申购费用补差

(1)当转出基金申购费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时,则按差额收取申购费用补差;当转出基金申购费高于或等于转入基金申购费时,不收取费用补差。

(2)免申购费用的基金转入本基金,转换申购费用补差为本基金的申购费。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转换业务适用基金范围

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适用于其与鹏华弘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E类份额)、鹏华精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B类份额)、鹏华消费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丰盛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宏观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双债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双债加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双债保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品牌传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增值宝货币市场基金、鹏华环保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医疗保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先进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养老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安盈宝货币市场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和E类份额)、鹏华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弘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弘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弘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弘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改革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外延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弘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弘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弘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弘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弘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医药科技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弘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添利宝货币市场基金(A类份额和B类份额)、鹏华弘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丰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健康环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文化传媒娱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添利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A类份额)、鹏华金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丰茂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弘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弘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丰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丰恒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和D类份额)、鹏华弘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弘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弘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丰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丰禄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丰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沪深港新兴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丰惠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安益增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丰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丰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丰康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丰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聚财通货币市场基金、鹏华盈余宝货币市场基金(A类份额和B类份额)、鹏华丰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鹏华兴鑫宝货币市场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和E类份额)、鹏华策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优势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产业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睿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创新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研究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优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核心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研究智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金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丰登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浮动净值型发起式货币市场基金、鹏华丰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丰庆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稳利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金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价值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优选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0-5年利率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安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丰诚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和D类份额)、鹏华稳健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鑫享稳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中债3-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股息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成长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普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优质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安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安庆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安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匠心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安睿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招华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中债1-3年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年年红一年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中债-0-3年AA+优选信用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启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成长智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丰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高质量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优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安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安享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汇智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安裕5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弘裕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安悦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品质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宁华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致远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远见回报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民丰盈和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招润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鑫远价值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远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创新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领航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稳泰30天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中证内地低碳经济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新能源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丰宁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品质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国证半导体芯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稳健鸿利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产业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安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安荣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精选群英一年持有期灵活配置混合型管理人中管理人(MOM)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品质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安康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安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稳华90天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沃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稳瑞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成长领航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价值远航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中证细分化工产业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双季享18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浙华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创新增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鑫华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稳享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新能源汽车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增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兴鹏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丰启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畅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创兴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和D类份额)、鹏华稳福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和E类份额)、鹏华中证中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中证10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稳健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睿进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国证20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丰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安锦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汽车产业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新材料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稳健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悦享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碳中和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芯片产业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丰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睿见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创业板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信用债6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远见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上证科创板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丰景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智投800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双季红18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中证车联网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国证石油天然气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鹏华永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间的基金转换。

注:我司旗下定期开放产品在开放期间开通转换业务的,也适用于与本基金在开放期间的基金转换。

2、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

基金转换计算公式如下:

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转出份额×转出净值×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率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

补差费(外扣)=转出金额×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1+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出金额×转出基金申购费率/(1+转出基金申购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补差费

转入份额=(转出金额-补差费)/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如:某基金份额持有人(非养老金客户)持有本基金份额10,000 份,持有3个月后,在本基金处于开放期间时决定转换为鹏华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对应前端申购费率为0.8%,赎回费率为0,假设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是1.08元,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是1.05元,并且转入基金对应的前端申购费率为1.5%,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为:

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0元

转出金额=10,000×1.080=10,800元

补差费(外扣)=10,800×1.5%/(1+1.5%)-10,800×0.8%/(1+0.8%)=73.89元

转换费用=0+73.89=73.89元

转入份额=(10,800-73.89)/1.05=10,215.34

即:某基金份额持有人(非养老金客户)持有10,000 份本基金份额3个月后,在本基金处于开放期间时转换为鹏华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假设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是1.08元,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是1.05元,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为10,215.34份。

3、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且办理基金转换业务的销售机构须同时具备拟转出基金及拟转入基金的合法授权代理资格,并开通了相应的基金转换业务。

(2)基金份额登记机构以收到有效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转换申请日(T日)。投资人转换基金成功的,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在T+1日为投资人办理权益转换的登记手续,投资人通常可自T+2日(含该日)后向业务办理网点查询转换业务的确认情况。

(3)基金转换后,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4)本基金单笔转换申请的最低份额为2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

(5)对于转出基金的单个基金账户最低余额,请参见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业务公告,若某笔转换将导致投资人在销售机构托管的转出基金份额余额不足最低余额时,该笔转换业务应包括账户内转出基金的全部基金份额,否则,剩余部分的基金份额将被强制赎回。

(6)基金转换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投资人采用“份额转换”的原则提交申请。转出基金份额必须是可用份额,并遵循赎回处理的原则。

6 基金销售机构

6.1 直销机构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层

网址:www.phfund.com.cn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533

6.2 其他销售机构

1、银行销售机构:宁波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

2、第三方销售机构:诺亚正行、上海好买、基煜基金、上海利得、汇成基金。

注: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7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封闭期内,本基金至少每周在规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在开放期内,本基金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含)起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起至3个月后的对应日的前一日止。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自合同生效之日(含)起至3个月后的对应日的前一日止。下一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起至3个月后的对应日的前一日止,以此类推。如该对应日不存在对应日期或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2、一般情况下,本基金的开放期为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含)起不少于一个工作日、不超过二十个工作日的期间,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封闭期结束前公告说明。开放期内,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方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开放期未赎回的份额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封闭期。

3、如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

4、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相关业务规则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刊登在中国证监会规定信息披露媒介上的《鹏华尊晟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投资人投资本基金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