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4年

6月4日

查看其他日期

新疆前海联合泓元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2024-06-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6月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

1、本基金本次开放期时间为2024年6月5日(含)至2024年7月3日(含),开放期内本基金接受申购及赎回申请;自2024年7月4日起进入下一个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开放期如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届时将另行公告。

2、投资者范围指符合法律法规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在本基金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在本基金运作过程中,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通过其他销售机构首次和追加申购本基金份额的,每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元人民币(含申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本基金份额的,每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元人民币(含申购费)。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

备注:M为基金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申购以金额申请,遵循“未知价”原则,即申购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项,申购成立;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申购采用全额缴款方式,若申购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功或无效,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申购款项将退回投资者账户。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申购金额的限制,基金管理人将在调整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对每个投资人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不设限制,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不设上限。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备注:N为基金持有期限。

对于持续持有基金份额少于7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基金份额长于或等于7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其中不低于赎回费总额25%的部分将计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赎回以份额申请,遵循“未知价”原则,即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赎回成立;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

(3)在发生巨额赎回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的有关条款处理。如遇证券、 期货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交换系统故障或其他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了业务流程,则赎回款项划付时间相应顺延。

(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限制、投资人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基金管理人将在调整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5.基金销售机构

5.1 直销机构

名称: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桂湾四路197号前海华润金融中心T1栋第28和29层

联系人:陈海霞

电话:0755-82785257

传真:0755-82788000

网址:www.qhlhfund.com

5.2 其他销售机构

(1)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法定代表人:其实

电话: 021-54509977

联系人:廖昀

网址: www.1234567.com.cn

(2)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501号6211单元

法定代表人:陶怡

电话:021-20435200

联系人:胡雯

网址:https://www.howbuy.com/fund/

(3)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6号(写字楼)1号楼4层1-7-2

法定代表人:邹保威

电话:010-89187658

联系人:李丹

网址:http://kenterui.jd.com

(4)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500号30层3001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联系人:沈欢

电话:021-6537-0077*212

传真:021-5508-5991

网址:www.jigoutong.com

(5)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4层4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环球财讯中心D座4层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电话:010-62680527

传真:010-62680827

联系人:曲天皓

网址:www.fundzone.cn

(6)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海基六路70弄1号208-36室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电话:021-50583533

联系人:夏南

网址:www.leadfund.com.cn

(7)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招商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1号招商证券大厦23楼

法定代表人:霍达

联系人:业清扬

电话:95565/0755-95565

网址:www.cmschina.com

(8)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9号安信金融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9号安信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段文务

电话:0755-81682535

传真:0755-82558166

联系人:周楷钰

网址:www.essence.com

(9)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47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绿地紫峰大厦2005室

法定代表人:吴言林

电话:025-66046166转837

传真:025-56663409

联系人:孙平

客户服务热线:025-66046166

网址:www.huilinbd.com

(10)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6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申滨南路1226号诺亚财富中心

法定代表人:吴卫国

电话:13636335428

联系人:黄欣文

网址:www.noah-fund.com

(11)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100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章知方

电话:010-85650628

传真:010-65884788

联系人:陈慧慧

网址:https://www.hexun.com/

(12)上海攀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闸北区广中西路1207号306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银城路116号大华银行大厦7楼

法定代表人:郑新林

联系人:邓琦

电话: 021-68889283

传真: 021-68889082

网址:www.pytz.cn

(13)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业易管家)

注册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10号19楼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电话:021-23262788

传真:021-63586853

联系人:陆然浩

网址:http://www.nbcb.com.cn/

(14)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五层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大望路金地中心A座28层

法定代表人:武建华

联系人:丛瑞丰

电话:010-59313555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0-888

网址:http://www.zzfund.com

(15)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兰溪路900弄15号526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临潼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尹彬彬

联系人:孙娅雯

电话:021-62680166

传真:021-52975270

网址:www.66liantai.com

(16)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宁市南川工业园区创业路10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30号仰山公园东一门2号楼

法定代表人:邓晖

联系人:秦阳

客户服务热线:95305

网址:http://www.jzsec.com

(17)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7至18层101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青海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晟

联系人:辛国政

电话:010-83574507

传真:010-83574807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8)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389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389号

法定代表人:李剑锋

电话:15751389540

传真:025-83369725

联系人:曹梦媛

网址:www.njzq.com.cn

(19)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凤凰岛1号楼7层710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1号北京国际俱乐部C座

法定代表人:张峰

联系人:郭希璆

电话:010-60842842

传真:010-65185678

网址:www.harvestwm.cn

(20)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9号高地中心1101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15号珠江城大厦61楼

法定代表人:王建华

联系人:周旋

客服电话:400-080-3388

网址:www.puyifund.com

(21)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370号2、3、4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电路370号宝钢大厦华宝证券5楼

法定代表人:刘加海

联系人:赵明锦

客服电话:400-820-9898

网址:www.cnhbstock.com

(2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2号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电话:010-85156310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谢欣然

网址:http://www.csc108.com

(23)贵州省贵文文化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龙洞堡电子商务港太升国际A栋2单元5层17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铜仁路299号SOHO东海广场1705a室

法定代表人:陈成

联系人:唐宜为

客服电话:0851-85407888

网址:www.gwcaifu.com

(24)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层202室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层202室

法定代表人:樊怀东

电话:0411-39027802

联系人:李鑫

网址:www.yibaijin.com

(25)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兰路277号1号楼1203、120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兰路277号1号楼1203、1204室

法定代表人:黄欣

联系人:方笑圣

电话:021-33768132-801

网址:www.zhongzhengfund.com

(26)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客服电话:95310

网址:www.gjzq.com.cn

(27)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琴朗道91号1608、1609、1610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688号保利国际广场北塔33楼、8楼

法定代表人:肖雯

电话:020-89629099

联系人:杨可欣

网址:www.yingmi.cn

(28)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东方路1267号金融服务广场2期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居晓菲

电话:021-20691869

网址:www.erichfund.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情况变化,变更、调整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的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qhlhfund.com)查阅本基金相关法律文件。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即本基金以封闭期内封闭运作和封闭期与封闭期之间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

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3个月对应日的前一日止。本基金的首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至3个月对应日的前一日止。首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进入首个开放期,第二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3个月对应日的前一日止,以此类推。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原则上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最短不少于5个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应在每个封闭期结束前公布开放期和下一封闭期的具体时间安排。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如封闭期结束后或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或依据基金合同需要暂停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顺延,即开放期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消除之日起次日,计算或重新计算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六月四日

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参与北京证券交易所

股票投资及相关风险揭示的公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可参与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股票投资,现将有关情况及相关风险揭示说明如下:

一、有关情况说明

1. 北交所上市的股票是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上市交易的股票”。

2.本公司旗下公募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可投资上市交易的股票的,在遵守基金合同所规定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限制、风险收益特征和相关风险控制指标等前提下,可参与北交所股票投资。

公募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北交所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北交所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北交所股票。

3.本公司将根据审慎原则进行北交所上市股票投资,并做好流动性风险管理工作,切实保护好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本公司后续成立的公募基金可根据各自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着谨慎和风险可控的原则,在遵守基金合同所规定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限制、风险收益特征和相关风险控制指标等前提下参与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投资。届时,本公司可不再另行公告。

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投资风险揭示

基金资产投资于北交所股票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公司经营风险、流动性风险、股价大幅波动风险、退市风险、转板风险、系统性风险、集中度风险和监管规则变化风险、政策风险等:

1.上市公司经营风险

北交所上市企业主要为创新成长型企业,普遍具有规模小、对技术依赖性强、技术迭代快、议价能力不强等特点,或尚处于初步发展阶段,业务收入、现金流及盈利水平等具有较大不确定性。该类企业抗市场风险和行业风险能力较弱,存在较大经营风险,个股投资风险加大,由此可能对基金净值造成不利影响。

2.流动性风险

北交所股票投资门槛较高,二级市场上个人投资者参与度相对较低,机构投资者持有个股大量流通盘将导致个股流动性较差,若机构投资者在特定阶段对个股形成一致预期,由此可能导致基金面临无法及时变现及其他相关流动性风险。

3.股价大幅波动风险

相较于沪/深证券交易所,北交所竞价交易设置了更宽的涨跌幅限制,股票上市交易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其后涨跌幅限制为30%,股价大幅波动的风险可能大于A股其他板块,由此可能导致基金净值较大幅度的波动。

4.退市风险

北交所上市公司可能在后续经营期间触及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及交易所等规定的退市情形,导致其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从而给基金净值带来不利影响。

5.转板风险

北交所上市公司在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和证监会规定的基本上市条件并符合交易所规定的具体上市条件的,可申请转板上市。无论北交所上市公司是否转板成功,均可能引起基金净值波动。

6.系统性风险

北交所上市公司主要属于创新成长型企业,其商业模式、盈利、业绩波动等特征较为相似,基金难以通过分散投资降低投资风险,若股票价格同向波动,将引起基金净值较大波动,系统性风险将更为显著。

7.集中度风险

北交所为新设全国性证券交易所,初期可投资标的较少,投资者容易集中投资于少量个股,市场可能存在高集中度状况,整体存在集中度风险。

8.监管规则变化的风险

北交所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交易所业务规则,可能根据市场情况进行修订和完善,或者补充制定新的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可能对基金投资运作产生影响,或导致基金投资运作相应调整变化。

9.政策风险

国家对高新技术、专精特新企业扶持力度及重视程度的变化会对北交所上市公司带来较大影响,国际经济形势变化对专精特新产业及北交所个股也会带来政策影响。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前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