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24-023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5月23日,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以书面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4年6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此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5人(其中独立董事2名),实到5人。会议由董事长王晶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此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换届选举。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逐一资格审核通过,董事会现提名胡钢先生、王晶女士、林学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逐一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1),任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董事候选人选举通过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选人进行分项投票表决。
二、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逐一资格审核通过,董事会现提名程代强先生、许永东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2),任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选举独立董事提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巨潮资讯网)。
上述董事候选人选举通过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选人进行分项投票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拟定于2024年6月25日下午15:00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衍生品交易的进展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及子公司因全球化业务发展,为防范汇率和利率的波动风险,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子公司将合理安排资金开展与日常经营需求相关的衍生品交易。
公司及子公司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为2.00亿元(或等值外币),申请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为不超过20.00亿元(或其他等值货币),包括采用保证金或担保、抵押进行交易,或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交易等,上述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上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衍生品交易的进展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6月4日
附件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胡钢,男,1958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文化,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第十一届、第十二届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第九届福建省政协委员、第十届、第十一届福建省政协常委。曾任福建省电子计算机研究所总工程师、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现任新大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胡钢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中第3.2.2条所列情形;胡钢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截至目前持有公司股份3,105,144股;经查询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董事任职条件。
2、王晶,女,1958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第十二届、第十三届、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第十届、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曾工作于福州无线电厂、福建省光学研究所、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新大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王晶女士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中第3.2.2条所列情形;王晶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持有公司股份2,857,975股;经查询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董事任职条件。
3、林学杰,男,1960年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曾工作于福建省计算机研究所、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任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所长、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新大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林学杰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中第3.2.2条所列情形;林学杰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持有公司股份1,064,574股;经查询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董事任职条件。
附件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程代强,男,1965 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文化,中国注册会计师。曾工作于闽侯五交化公司、福州开发区商储发展总公司、福州开发区会计师事务所、福建众诚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现任福建众诚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
程代强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中第3.2.2条所列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2017年修订)中第2.7不得担任独立董事及第2.12所列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曾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有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记录;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2、许永东,男,1968年出生,华东政法学院法学学士,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工作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福建浩辰律师事务所(现更名为国浩律师(福州)事务所)。现任福建拓维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福建省政协常委、本公司独立董事。
许永东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中第3.2.3条所列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2017年修订)中第2.7不得担任独立董事及第2.12所列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曾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有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记录;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24-024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5月23日,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以书面形式向各位监事发出召开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6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整榕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成员换届选举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成员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一名由职工代表担任。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已选出林整榕先生作为公司职工代表,担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公司监事会提名王贤福先生、林福陵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职工代表监事及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以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及监事候选人简历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6月4日
附:监事候选人及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1、林整榕,男,1957年出生,大学文化,工程师。曾工作于福建师范大学化学系,福建实达电脑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福建新大陆软件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
林整榕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3年修订)中第3.2.3条所列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林整榕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4,520股;经查询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要求的监事任职条件。
2、王贤福,男,1969 年出生,大学文化,高级工程师。曾工作于福州无线电四厂,福建实达电脑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战略技术研究院总工程师。
王贤福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3年修订)中第3.2.3条所列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经查询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要求的监事任职条件。
3、林福陵,男,1973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曾任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审计总监助理、审计副总监。现任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副总监。
林福陵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3年修订)中第3.2.3条所列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经查询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要求的监事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24-025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不含子公司或孙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360,000万元,授信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有效期十二个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贷款、并购贷款、票据贴现、开具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银行保理、信用证等业务。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经股东大会授权,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批准。具体授信额度和授信期限以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与银行签订的最终授信协议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与相关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有关法律文件。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建设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发展,且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授信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及损害公司利益。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6月4日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24-026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及子公司拟开展衍生品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降低汇率波动造成的影响,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衍生品交易进行套期保值,交易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买卖、对公期权、货币掉期、外汇NDF、货币互换、利率互换、利率掉期等,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为人民币2.00亿元(或等值外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20.00亿元(或等值外币),上述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上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2、已履行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上述衍生品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3、风险提示:在衍生品交易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流动风险、履约风险及其他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衍生品交易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公司全球化业务进入快速发展阶段,海外业务的收入规模和占比逐步提升,收支结算币别及收支期限的不匹配形成了一定的外汇风险敞口。为防范汇率和利率的波动风险,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子公司将合理安排资金开展与日常经营需求相关的衍生品交易,降低风险敞口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的影响,实现套期保值的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拟采用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等外汇衍生品,对冲进出口合同预期收付汇及手持外币资金等的汇率波动风险,其中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等外汇衍生品是套期工具,进出口合同预期收付汇及手持外币资金等是被套期项目。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能够降低汇率、利率风险引起的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的变动程度,从而达到风险相互对冲的经济关系,实现套期保值的目的。
2、交易金额: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为人民币2.00亿元(或等值外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20.00亿元(或等值外币),上述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上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3、交易方式:拟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主要对应外币币种为美元、欧元、瑞郎、港币、澳元、雷亚尔等,主要涉及交易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买卖、对公期权、货币掉期、外汇NDF、货币互换、利率互换、利率掉期等。交易对手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4、交易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5、资金来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资金来源为使用一定比例的银行授信额度或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缴纳的保证金比例根据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内容确定。
二、审议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衍生品交易的进展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并授权经营层在审议额度范围内审批公司日常衍生品交易具体操作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公司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上述衍生品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和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以公允价值进行计量,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交易合约公允价值的变动与其对应的风险资产的价值变动形成一定的对冲,但仍有亏损的可能性。
2、流动性风险:不合理的外汇衍生品的购买安排可能引发公司资金的流动性风险。外汇衍生品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适时选择合适的外汇衍生品,适当选择净额交割外汇衍生品,可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3、履约风险:不合适的交易对方选择可能引发公司购买外汇衍生品的履约风险。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的交易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4、其他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二)风控措施
1、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不得超过经董事会审议批准的授权额度。
2、公司已制定严格的《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基本原则、审批权限、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3、公司将审慎审查与符合资格的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4、公司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5、公司已合理配备投资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专业人员,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职业道德,提高相关人员素质。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列报。对外汇衍生品合约采用交易性金融资产进行初始及后续计量,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由金融机构根据公开市场交易数据进行定价。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对已经开展的衍生品交易相关信息予以披露。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6月4日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24-027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3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4年6月25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6月25日(星期二)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6月25日。其中: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②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25日9:15至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6月18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2024年6月18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二)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1号新大陆科技园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5、审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事项的议案》;
6、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审议《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8、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对外融资性担保额度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及公司章程的议案》;
11、审议《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11.01 选举胡钢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02 选举王晶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03 选举林学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审议《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12.01 选举程代强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02 选举许永东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3、审议《公司监事会成员换届选举的议案》;
13.01 选举王贤福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13.02 选举林福陵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14、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年度述职报告。
特别说明:
1、第1、3-8项提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第2、13项提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第八届监事会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第9、11-12项提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第10项提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提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及其附件,公告编号2023-043,2024-006,2024-007,2024-023,2024-024);
2、第7、10项提案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投票权的2/3以上通过;
3、第11项提案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应选非独立董事3人;第12项提案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应选独立董事2人;第13项提案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应选监事2人。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4、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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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和自然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和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3)拟出席会议的股东也可将上述材料的复印件邮寄或传真到公司证券部,并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2、登记时间:2024年6月24日9:00-12:00和13:30-17:30;
3、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1号新大陆科技园公司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1号新大陆科技园公司证券部
(2)联系人:杨晓东
(3)联系电话(传真):0591-83979997
(4)邮编:350015
5、会议费用
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5、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6月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97;投票简称:大陆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监事(如表一提案1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6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6月25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对会议审议事项具有表决权,本人对会议审议事项投票指示如下表,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不可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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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委托人情况
1、委托人签名(法人盖章):
2、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3、委托人股东账户:
4、委托人持股股份性质和数量:
二、受托人情况
1、受托人签名:
2、受托人身份证号:
三、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
1、签发日期:
2、有效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