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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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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6-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108 证券简称:赛诺医疗 公告编号:2024-034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6月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59号中坤大厦701-707,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孙箭华先生主持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公司聘请了上海市锦天城(北京)律师事务所梁文盛律师、梁睿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及《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所有董事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所有监事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其他高管的列席情况。

公司董事会秘书黄凯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副总经理崔丽野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改《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议案名称: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5、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6、议案名称: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外部监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7、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8、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9、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2、议案13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除议案12、议案13外,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7至议案19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北京)律师事务所

律师:梁文盛律师、梁睿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6日

●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