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相关事宜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19/900918 证券简称:耀皮玻璃/耀皮B股 公告编号: 2024-028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授权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授权的具体内容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和数量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 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 次发行数量的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以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并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二)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与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确定方式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三)定价方式、价格区间及限售期
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宜的,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资本公积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金额,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的数量,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
(四)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五)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六)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决议有效期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其他授权事项
授权董事会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发行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发行完成后,根据发行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对发行方案进行调整、延期实施或撤销发行申请,或者按照新的发行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1、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并办理与此相关的事项;
12、办理与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6月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风险提示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上述事项后,董事会将根据公司的项目建设、资金情况、融资需求等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具体方案。具体发行方案启动之后仍需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6月6日
证券代码:600819/900918 证券简称:耀皮玻璃/耀皮B股 公告编号:2024-026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全体监事出席会议。
● 全体监事对本次监事会的所有议案投同意票。
● 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全部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2024年5月2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材料。
(三)2024年6月4日,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采用通讯表决方式。
(四)应当出席监事会会议的监事3人,出席会议监事3名。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题:
(一)关于公司高管2024年度考核指标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全体监事任期即将届满,将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十一届监事会。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经股东单位提名,陈宗来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魏玮女士、韩晓未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及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
监事会认为:公司提名人及监事会已充分了解了被提名人的身份、学历职业、专业素养等情况,并已征得被聘任人本人的同意,被聘任人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事项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发展需求,有利于拓宽融资工具,提高决策效率。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6月6日
附:第十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及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陈宗来先生,57岁,中国籍,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上海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耀皮玻璃党委书记、监事长。曾任上海耀华大中新材料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总经理、上海新型建筑材料总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总经理、行政总监、办公室主任、信访办主任等职。
魏玮女士,43岁,中国籍,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控制部总监、职工监事。曾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睿立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控制部风险控制经理、总监助理、副总监。
韩晓未先生,39岁,中国籍,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控制部副总监、职工监事。曾任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务主管、法务经理。
证券代码:600819/900918 证券简称:耀皮玻璃/耀皮B股 公告编号:临2024-027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通知,拟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修改前后内容对照如下:
■
章程中各条款的序号相应调整,其它条款内容不变。
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工商变更、备案等事宜。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6月6日
证券代码:600819/900918 证券简称:耀皮玻璃/耀皮B股 公告编号: 2024-025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全体董事出席会议。
● 全体董事对本次董事会会议的所有议案投同意票。
●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所有议案全部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2024年5月2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材料。
(三)2024年6月4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视频方式召开,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
(四)应当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8人,亲自出席会议董事8名。
(五)董事长殷俊先生主持会议,监事长陈宗来先生、董秘陆铭红女士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高管2024年度考核指标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请见刊登在2024年6月6日的《上海证券报》、香港《大公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三)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全体董事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拟于2023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十一届董事会成员,本届董事会在选举产生第十一届董事会后终止履职。
第十一届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经各股东单位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为:殷俊、沙海祥、刘澎、保罗·拉芬斯克罗夫特、张恒。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为:郑卫军、商建刚、陈树云,郑卫军为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已征得其本人同意。(简历附后)
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郑卫军、商建刚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独立董事候选人陈树云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之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将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务。
公司董事会对将离任的刘标董事、李鹏独立董事、马益平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请见刊登在2024年6月6日的《上海证券报》、香港《大公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五)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请见刊登在2024年6月6日的《上海证券报》、香港《大公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6月6日
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殷俊先生:53岁,中国籍,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工商管理硕士,现任上海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裁,耀皮玻璃董事长。曾任上海交通大学团委副书记、校长办公室副主任、科技处副处长,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任行政管理部经理、滩涂管理部经理,上海市滩涂造地有限公司董事长、党总支副书记,上海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上海地产虹桥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上海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副书记。
2、沙海祥先生:51岁,中国籍,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硕士,现任耀皮玻璃董事、总经理。曾任公司副总经理,分管汽车玻璃板块、加工玻璃板块、技术研发中心、外销部、大地产项目、门窗业务等。
3、刘澎先生,49岁,中国籍,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博士,现任上海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耀皮玻璃董事。曾任南方证券投资银行总部(上海)项目经理、神华集团有限公司规划发展部规划计划主管、现代制药副总经理兼董秘、棱光实业副总经理、上海建材(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总经理。
4、保罗.拉芬斯克罗夫特先生:54岁,英国籍,硕士,现任NSG集团兼并收购部总裁,耀皮玻璃副董事长。曾任EVERSHEDS公司律师,HUNTSMAN TIOXIDE公司商务法律顾问,英国皮尔金顿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和NSG集团建筑玻璃业务中国区总裁。
5、张恒先生:42岁,中国籍,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硕士,高级会计师,现任中国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曾任中材科技风电叶片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郑卫军先生:57岁,中国籍,研究生学历,硕士,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领军人才,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硕士研究生课外导师。耀皮玻璃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曾任中国证监会第十三、十四和十五届主板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专职委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职业道德准则委员会、专业技术指导委员会委员。2001年11月至2023 年9月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23年10月起任信永中和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9月起任和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4月起任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2月起任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商建刚先生:48岁,中国籍,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硕士,博士在读,具有律师资格证,心理咨询师,现任上海政法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曾任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高级法官,上海知识产权法院高级法官,曾获上海第四届优秀青年律师和上海法院系统个人一等功,著有《网络法》、《数据合规师概论》,发表论文《算法决策损害责任构成的要件分析》《生成式人工智能风险治理元规则研究》、《从保护到流通:我国数据治理范式反思》等多篇。
3、陈树云先生:50岁,新加坡籍,以最高荣誉获得美国Franklin & Marshall学院的商业(管理)经济学文学士学位。陈树云先生是一位资深的私募基金投资人,具有超过25年的全球金融及投资行业经验。曾在资本集团公司(“资本集团”)香港和新加坡工作超过18年,担任资本集团大中华区私募基金(“CGPM”)合伙人和CGPM全球投资组合管理委员会成员。资本集团是全球最大、历史最悠久和最成功的专业投资管理公司之一。陈先生于1999至2005年期间在摩根大通投资银行纽约和香港工作,担任亚太并购部副总裁。现兼任信达生物制药(港股1801)和美国HRC辅助生殖医疗机构的独立董事。
上述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独立性要求;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00819 证券简称:耀皮玻璃 公告编号:2024-029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6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6月27日 9点30 分
召开地点:上海浦东新区张东路1388号5幢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6月27日
至2024年6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十届二十次、二十一次和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十届二十次、二十一次和二十二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相关公告请见2024年3月30日、2024年4月29日、2024年6月6日的《上海证券报》、《大公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6、7、8、9、11、12、13、1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上海建材(集团)有限公司、NSG UK ENTERPRISES LIMITED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七)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个人股东,请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出席者还需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法人股东请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以及出席者身份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信函/传真方式登记(传真电话:021-52383305)。
2、现场登记地点: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纺发大楼),现场登记问询电话:021-52383315,交通:地铁2号线和11号线江苏路站3号口,公交921,939,20,44,825 路可达。
3、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4年6月26日(星期三)9:00一16:00
4、在上述登记时间段内,自有账户里持股的股东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自助登记。
■
六、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提前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等原件,以便核对身份及签到入场。
2、会议费用:本次会议按有关规定不发礼品和有价证券;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东路1388号5幢
4、联系电话:021-61633599
5、联系邮箱:stock@sypglass.com
6、邮政编码:201203
特此公告。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6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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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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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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