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五次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00836 证券简称:*ST易连 编号:2024-044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五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2024年6月5日收盘价为0.64元/股,已连续13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人民币1元。即使后续7个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票全天停牌日)连续涨停,也将因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1元而触及交易类退市指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仅发行A股股票的上市公司,如果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2.7条的规定,若公司触及上述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将在公司提出听证、陈述和申辩的有关期限届满后15个交易日内进行审议,而后上海证券交易所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议意见,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6.1条第二款的规定,交易类强制退市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32024013号),如公司因立案调查事项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且依据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强制退市。
●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在核实大额预付款事项。目前,中国证监会对公司的调查尚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就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公司内部调查进展,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一、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仅发行A股股票的上市公司,如果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
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5月20日起连续13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人民币1元。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2.3条第一款的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仅发行A股股票或者B股股票的上市公司,首次出现股票收盘价低于1元的,应当在次一交易日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出现连续10个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票停牌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的,应当在次一交易日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1次,直至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1元的情形消除或者出现终止上市情形之日止(以先达到的日期为准)。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6.1条第二款的规定:交易类强制退市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公司已于2024年5月21日发布《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存在因股价低于1元而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2024-033),于2024年6月1日发布《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2024-039),于2024年6月4日发布《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2024-041),于2024年6月5日发布《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2024-043)。本公告为可能触发终止上市的第五次风险提示公告。
三、其他事项
1、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32024013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截至目前,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尚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如公司因上述立案调查事项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且依据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触及《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强制退市。
2、因公司大额预付款事项未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的审批流程,年审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及中国证监会对公司的立案调查尚未结束,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公司2024年4月30日发布的《2023年年度报告》、相关审计报告及《董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在核查上述大额预付款事项。公司已多次向相关预付对象发函要求履约,派人实地联系,要求其交货或退款。目前公司已向相关预付对象发送律师函,严正要求相关方履行合同义务;后续相关预付对象如仍未履行合同义务,公司将采取向公安机关报案、提起诉讼等方式追回损失,维护上市公司权益。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公司内部调查进展,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3、2024年5月13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杭州浙发易连商务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来的《关于平仓风险的告知函》,获悉其所持2,750万股股份存在被强制平仓的风险。该事项详见公司发布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存在被强制平仓被动减持风险的提示性公告》(2024-029)。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控股股东所持2,750万股股份尚未消除被强制平仓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质押风险和股本情况,并按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4】0510号),公司正组织有关部门积极准备答复工作。2024年5月28日公司发布公告,为确保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延期回复上述问询函,预计延期时间不超过5个交易日;2024年6月4日公司发布公告,因个别问题需核实补充,公司再次延期回复上述问询函,预计延期时间不超过5个交易日。上述事项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公告》(2024-036)和《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公告》(2024-042)。
目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均正常开展,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相关信息均以指定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