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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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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6-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28 证券简称:中远海特 公告编号:2024-017

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6月3日发出通知,会议以通讯表决形式进行,议题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每位董事,全体董事于2024年6月5日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尚未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宜,为确保发行事宜的顺利推进,公司拟将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并提请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陈冬董事、李满董事和王威董事等3位关联董事在表决时依法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3票,全票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尚未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宜,为确保发行事宜的顺利推进,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除上述延长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有效期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的其他事项和内容保持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全票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4年6月21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时报》的《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全票通过。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六月六日

证券代码:600428 证券简称:中远海特 公告编号:2024-019

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6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6月21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花城大道 20 号广州远洋大厦 20 楼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6月21日

至2024年6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另行刊登的股东大会会议文件,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文件将不迟于 2024 年 6 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

2、特别决议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远洋运输有限公司、中国广州外轮代理有限公司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凡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应出示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有效持股凭证及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二)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三) 登记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花城大道20号广州远洋大厦23楼证券事务部。

(四) 登记时间:2024年6月20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30分钟内达到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电话:(020)38161888

(二)传 真:(020)38162888

(三)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花城大道20号广州远洋大厦23楼证券事务部

(四)邮政编码:510623

(五)联 系 人:蔡映洁

(六)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6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或“回避”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428 证券简称:中远海特 公告编号:2024-018

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

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3年4月20日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等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以下简称“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以及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以下简称“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鉴于公司尚未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宜,为确保发行事宜的顺利推进,公司于2024年6月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公司拟将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除上述延长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的其他事项和内容保持不变。

本次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