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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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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河南平煤神马聚碳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4-06-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10 证券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6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河南平煤神马聚碳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河南平煤神马聚碳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担保数量为30,000万元人民币,累计为其担保数量为238,106.16万元人民币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为688,124.93万元人民币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平煤神马聚碳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聚碳材公司”)为保证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拟在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30,000万元,期限三年。本公司拟为此项融资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30,000万元。

本次担保发生后,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688,124.93万元人民币,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本次担保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6月4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平煤神马聚碳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本次担保尚需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河南平煤神马聚碳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2亿元

住 所: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叶廉路与叶公大道交叉口东2km处

法定代表人:李东安

经营范围:聚碳酸酯(PC)、双酚A的生产及销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热力生产和供应;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合成材料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土地使用权租赁;机械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固体废物治理;五金产品批发;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工业设计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18年2月28日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持有聚碳材公司71%的股权,故聚碳材公司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被担保人财务状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河南平煤神马聚碳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额为438,157万元,总负债为348,197万元,净资产为89,960万元;实现营业收入125,525万元,净利润-9,986万元(经审计)。截止2024年4月30日聚碳材公司资产总额496,346万元、负债总额410,874万元、净资产85,472万元、净利润-4,701万元、资产负债率82.78%(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担保金额为30,000万元人民币。

四、董事会意见

为满足聚碳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周转需求,公司决定为本次聚碳材公司在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30,000万元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发生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688,124.93万元人民币,占本公司2023年12月31日审计净资产783,088.60万元的87.87%;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655,622.07万元人民币,占本公司2023年12月31日审计净资产783,088.60万元的83.72%;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10,688.49万元人民币。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4日

证券代码:600810 证券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8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6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6月21日 上午10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东配楼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6月21日

至2024年6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2024年6月6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股东类别:A股股东

2、登记方式: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账户卡和股票交易交割单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附后)、法人股东账户卡和股票交易交割单到公司办理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股票交易交割单到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个人股东身份证的复印件、个人股东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附后)。外地股东可通过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时间:2024年6月19日-2024年6月20日上午8:30一一11:30 下午3:30一一6:00

4、登记地点:公司北大门(平顶山市建设路中段63号)

六、其他事项

联系人:陈立伟 李哲睿

联系电话:0375一3921231

传真:0375一3921500

邮编:467000

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06-06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6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810 证券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3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三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5月31日以书面、微信或短信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24年6月4日在公司东配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5人,董事樊亚平先生、独立董事尚贤女士、独立董事刘民英先生、独立董事武俊安先生以通讯方式表决。公司5名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24-04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平顶山神马帘子布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24-04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平煤神马聚碳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24-04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24-04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24-04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一项至第三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4日

证券代码:600810 证券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4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平煤神马融资租赁

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担保数量为20,000万元人民币,累计为其担保数量为20,000万元人民币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为688,124.93万元人民币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资租赁公司”)在浙商银行申请办理内保直贷业务,金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0,000万元,期限一年,公司拟为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发生后,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688,124.93万元人民币,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本次担保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6月4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本次担保尚需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14年08月13日

公司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奥纳路55号1幢607室

注册资本:4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蒋自立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股权结构: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持100%股份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从事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245,939万元,总负债为196,428万元,净资产为49,511万元;实现营业收入10,003万元,净利润6,435万元(经审计)。截至2024年4月30日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资产总额288,098.17万元、负债总额238,151.86万元、净资产49,946.31万元、营业总收入3,864.65万元、净利润435.29万元、资产负债率82.66%(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担保金额为20,000万元人民币。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决定为融资租赁公司在浙商银行20,000万元内保直贷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发生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 688,124.93万元人民币,占本公司2023年12月31日审计净资产783,088.60万元的87.87%;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655,622.07万元人民币,占本公司2023年12月31日审计净资产783,088.60万元的83.72%;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10,688.49万元人民币。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4日

证券代码:600810 证券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5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平顶山

神马帘子布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平顶山神马帘子布发展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担保数量为6,000万元人民币,累计为其担保数量为89,500.00万元人民币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为688,124.93万元人民币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平顶山神马帘子布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帘子布发展公司”)在中信银行平顶山分行6,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已到期,帘子布发展公司为满足生产经营资金需要,拟在中信银行平顶山分行申请融资续做6,000万元,期限1年。本公司拟对前述贷款6,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担保发生后,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688,124.93万元人民币,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本次担保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6月4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平顶山神马帘子布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本次担保尚需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平顶山神马帘子布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66,600万元

住所:叶县龚店乡平顶山化工产业集聚区沙河三路南

法定代表人:杜建国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帘子布、工业丝

成立日期:2012年4月16日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持有平顶山神马帘子布发展有限公司98.80%的股份,故帘子布发展公司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平顶山神马帘子布发展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265,993万元,总负债为154,551万元,净资产为111,442万元;实现营业收入195,647万元,净利润657万元(经审计)。截止2024年4月30日平顶山神马帘子布发展有限公司资产总额276,967万元、负债总额165,183万元、净资产111,784万元、净利润342万元、资产负债率59.64%(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担保金额为6,000万元人民币。

四、董事会意见

为满足帘子布发展公司生产经营资金周转需求,公司决定为本次帘子布发展公司在中信银行平顶山分行申请融资续做6,000万元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发生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688,124.93万元人民币,占本公司2023年12月31日审计净资产783,088.60万元的87.87%;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655,622.07万元人民币,占本公司2023年12月31日审计净资产783,088.60万元的83.72%;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10,688.49万元人民币。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4日

证券代码:600810 证券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7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安鲁嘉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李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安鲁嘉先生已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并完成测试,已取得《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所必须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及相关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安鲁嘉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李伟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对李伟先生任职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李伟先生继续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一职。

二、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75-3921231

传真号码:0375-3921500

电子邮箱:shenmagufen600810@126.com

联系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建设中路63号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4日

附:简历

安鲁嘉,男,1983年生,金融策划学硕士研究生,历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资本运营部上市事务副主管、主管,副主任经济师,高级主管,现任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处级高级管理人员。

证券代码: 600810 证券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9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神马实业

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回复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于2024年5月23日披露了《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部分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对工作函所涉问题进行了部分回复,涉及问题2、3、4仍需进一步落实,公司将在落实后进一步披露。现对工作函所涉问题2、3、4补充披露如下:

(1)公司2023年与集团招采中心主要采购情况如下:

公司通过集团招采中心采购精苯价格包含运输费,并受到票据支付等结算方式及杂费的影响。表中市场交易价格为隆众石化网挂牌全年均价(不含运输费用)。

公司2023年度未直接向非关联方采购己内酰胺。公司通过集团招采中心采购己内酰胺是内部产业链的延伸,无储存运输成本,采购平均价格低于隆众石化网挂牌中石化高端己内酰胺全年均价(不含运输费用)。

公司2023年度未直接向非关联方采购液氨。表中市场交易价格为生意社网站均价。

公司2023年度未直接向非关联方采购环己酮。表中市场交易价格为卓创资讯化工网均价。

本期公司通过集团招采中心采购精苯、己内酰胺、液氨和环己酮分别为122,830.81万元、79,534.63万元、15,674.62万元、12,309.28万元,上述表格统计数据均为2023年已开票的交易金额,与实际交易金额略有差异,但差异较小,基本不影响数据的可比性。

本期公司通过集团招采中心采购总额为379,485.95万元,上述4种商品采购额占采购总额的比例约为60.70%,精苯、己内酰胺、液氨和环己酮均为公司的主要原材料,采购量较大且采购频繁,具有代表性。

由上表数据可知,公司向集团招采中心采购的单价与招采中心对外采购的单价差异较小,上述商品的采购单价差异率均低于0.50%。因此公司与集团招采中心采购价格公允,不存在潜在的利益输送。

由于公司2023年度未直接向非关联方采购精苯、己内酰胺、液氨和环己酮,不存在非关联方实际采购价格,所以无法比较向关联方和非关联方采购的差价。

(2)公司2023年与集团招采中心主要销售情况如下:

本期公司通过集团招采中心销售环己醇的价格高于非关联方交易价格。

本期公司通过集团招采中心销售环己烷的价格高于非关联方交易价格。

本期公司通过集团招采中心销售环己醇、环己烷分别为6,750.68万元、24,634.34万元,合计31,385.02万元。

本期公司通过集团招采中心销售总额为32,554.13万元,上述2种商品销售额占销售总额的比例约为96.41%,具有代表性。

公司向集团招采中心销售的商品,最终客户均为集团内关联方,在该项关联交易活动中,集团招采中心是作为集团集采媒介参与,公司向集团招采中心销售商品具有合理性。由上表数据可知,公司向集团招采中心销售的单价与招采中心对外销售的单价差异较小,上述商品的销售单价差异率均低于0.50%。因此公司与集团招采中心销售价格公允,不存在潜在的利益输送。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