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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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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风语筑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2024-06-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466 证券简称:风语筑 公告编号:2024-033

债券代码:113643 债券简称:风语转债

上海风语筑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辛浩鹰女士持有上海风语筑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29,123,5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1.71%。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辛浩鹰女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5,947,7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具体减持价格根据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注: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10股;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5股;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2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辛浩鹰女士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承诺如下:(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并依法办理所持股份的锁定手续。(2)在锁定期届满后二十四个月内减持价格不得低于本次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3)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不超过持有股份的25%,转让价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有送股、转增股本或增发等事项的,上述股份总数应作相应调整;发行人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应作相应调整。超过上述期限本人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人承诺将依法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4)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于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自发行人离职,则本人自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公司将会关注股东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的相关情形,亦不存在第十条和第十一条规定的破发、破净及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的情形。股东辛浩鹰女士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的相关情形。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辛浩鹰女士将根据未来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以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股东辛浩鹰女士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本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本公司及股东辛浩鹰女士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风语筑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