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第一大股东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533 证券简称:上声电子 公告编号:2024-056
债券代码:118037 债券简称:上声转债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第一大股东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原因为5%以上股东转让其间接持有的股权,导致一致行动关系自动解除。
●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第一大股东由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集体资产经营公司变更为苏州上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仍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声电子”)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集体资产经营公司(以下简称“集体资产”)的通知,由于集体资产拟将其持有的苏州市相城区无线电元件一厂(以下简称“元件一厂”)100%的股权转让予苏州相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相高新产投”),且相高新产投与集体资产不存在关联关系,因此元件一厂本次变更股东将导致集体资产和元件一厂的一致行动关系自然解除。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后,集体资产和元件一厂在上声电子的持股情况将分别单独计算,苏州上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声投资”)被动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现公司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相高新产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高新产投基本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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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集体资产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集体资产基本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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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声投资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声投资基本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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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致行动关系解除情况
1、一致行动关系的情况说明
上声电子上市后,集体资产持有上声电子18.12%股份,元件一厂持有上声电子11.88%股份,集体资产和元件一厂不曾签署《一致行动关系协议》,集体资产持有元件一厂100%股权,故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双方被作为一致行动人。
2、本次一致行动关系解除的说明
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镇村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通过向苏州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其通过集体资产持有的元件一厂100%股权,受让方为相高新产投。
2024年6月3日,集体资产及其主管机关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镇村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集体资产管委会”)与相高新产投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集体资产管委会将通过集体资产持有的元件一厂100%股权有偿转让给相高新产投。转让后集体资产不再持有元件一厂相应股权,且受让方相高新产投与集体资产不存在关联关系,因此集体资产和元件一厂的一致行动关系自然解除。
二、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前,集体资产持有公司28,992,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12%),元件一厂持有公司19,008,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1.88%),集体资产及其一致行动人元件一厂合计持有公司48,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0%。变动前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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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件一厂本次变更股东将导致集体资产和元件一厂的一致行动关系自然解除,本次权益变动后,集体资产持有公司28,992,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12%),元件一厂持有公司19,008,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1.88%),且集体资产、元件一厂持有的公司权益不再合并计算。
2、本次权益变动前,相高新产投未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相高新产投通过元件一厂间接控制公司19,008,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1.88%。变动后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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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股东上声投资持有公司42,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6.25%,被动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三、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前,上声投资、集体资产和元件一厂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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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持股比例已按照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与合并计算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股份后的比例两种方式进行测算。
本次权益变动前,集体资产和元件一厂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48,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0%,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2、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声投资、集体资产和元件一厂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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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持股比例已按照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与合并计算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股份后的比例两种方式进行测算。
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声投资持有公司42,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6.25%,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四、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目前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的状态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声投资、集体资产和元件一厂将各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出具的承诺,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关承诺。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集体资产)、《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相高新产投)。
特此公告。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