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取消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75 证券简称:华光环能 公告编号:临2024-050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取消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取消股东大会的相关情况
1.取消的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取消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2024年6月12日
3.取消的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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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取消原因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定于2024年6月12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4项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5月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8)。
鉴于公司作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事项需经国资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公司目前就相关事项与国资主管部门开展沟通工作,但获批时间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在原定股东大会召开日前取得国资委批准的可能性较小,经审慎考虑,并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取消原定于2024年6月12日(周三)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所涉及议案的后续处理
公司于2024年6月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取消原定于2024年6月12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取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股东大会原定审议的《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4项议案,公司将根据国资主管部门审批进展情况,另行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董事会对由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并感谢投资者给予的理解与支持。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6日
● 报备文件
1、华光环能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475 证券简称:华光环能 公告编号:临2024-049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6月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无锡市金融一街8号国联金融大厦15楼1516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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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蒋志坚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董事吴卫华先生、谈笑女士因公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宋政平先生因公未出席本次会议。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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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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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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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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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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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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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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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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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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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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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议案名称:《关于为公司董监高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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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继续开展金融服务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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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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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无锡国联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金融”) 持有华光环能11,722,543股,占总股本 1.24%,鉴于国联金融为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企业,作为一致行动人,国联金融的表决结果以“持股 5%以上普通股股东”列示。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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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通过了全部议案;
2、本次议案 9及议案 12 涉及关联交易, 控股股东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无锡国联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关联股东回避了表决,合计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为508,348,886.0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燕珺律师、邬镇江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6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