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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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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6-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88 证券简称:大恒科技 编号:临2024-028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以通讯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6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当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召集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大股东郑素贞女士提名,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严鹏先生、徐正敏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1、提名严鹏先生为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提名徐正敏女士为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在通过股东大会选举之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一起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特此公告。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六日

证券代码:600288 证券简称:大恒科技 编号:临2024-032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6月20日(星期四)下午 15:00-16:3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视频录播和网络文字互动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4年6月13日(星期四)至6月19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600288@dhxjy.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3月29日发布公司2023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6月20日(星期四)下午15:00-16:30举行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6月20日(星期四)下午 15:00-16:3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视频录播和网络文字互动

三、 参加人员

公司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裁鲁勇志先生,独立董事戴睿先生,董事会秘书严宏深先生,财务总监谢燕女士。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6月20日(星期四)下午 15:00-16: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6月13日(星期四)至6月19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600288@dhxjy.com.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刘丛丛

电话:010-82828098

邮箱:lcc@dhxjy.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六月六日

证券代码:600288 证券简称:大恒科技 编号:临2024-027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以通讯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6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当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会议的召开、召集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大股东郑素贞女士提名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履历资料及任职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鲁勇志先生、王学明先生、常志强先生、谢燕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1、提名鲁勇志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提名王学明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提名常志强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提名谢燕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二、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大股东郑素贞女士提名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履历资料及任职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赵秀芳女士、杨宇艇先生、戴睿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1、提名赵秀芳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提名杨宇艇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提名戴睿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三、关于取消拟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逾20年,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根据公司目前经营现状及对未来审计服务的需求,经综合评估和充分沟通,拟将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由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再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因此取消第八届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并不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拟变更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根据公司目前经营现状及对未来审计服务的需求,经综合评估和充分沟通,拟将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变更为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需求。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拟将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由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聘期一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定于2024年6月26日(星期三)下午14点在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号大恒科技大厦北座15层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六日

证券代码:600288 证券简称:大恒科技 编号:临2024-029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大股东郑素贞女士提名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履历资料及任职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鲁勇志先生、王学明先生、常志强先生、谢燕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赵秀芳女士、杨宇艇先生、戴睿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5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大股东郑素贞女士提名,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严鹏先生、徐正敏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上述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通过股东大会选举之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一起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前,仍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监事会监事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六月六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鲁勇志,男,汉族,1972 年生,群众,工商管理硕士。现任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北京中科大洋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大恒(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2、王学明,男,汉族,1959年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曾任中国大恒(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宁波科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北京中科大洋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裁,中国大恒(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北京中科大洋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上海大陆期货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大恒普信医疗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北京中科大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大洋融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

3、常志强,男,汉族,1971 年生,本科学历。现任中国大恒(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图像视觉技术分公司总经理,苏州图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苏州恒视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大恒图像视觉有限公司总经理。

4、谢燕,女,汉族,1971 年生,群众,专科学历。曾任中国大恒(集团)有限公司办公自动化事业部财务经理,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现任中国大恒(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赵秀芳,女,汉族,1969 年生,管理学(会计学)硕士学位,教授,硕士生导师,民主建国会会员。曾任绍兴高等专科学校教师,绍兴文理学院经管学院会计系副主任、主任、副院长,现任绍兴文理学院商学院教授,民建浙江省参政议政委员会委员,绍兴市第九届政协常委,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杨宇艇,男,汉族,1978 年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曾任浙江之星律师事务所律师,浙江导司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浙江宇邦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3、戴睿,男,汉族,1985 年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曾任新时代证券投资银行总部高级经理,中泰证券北京分公司经理助理,中航证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2022 年 3 月至今任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副总监。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严鹏,男,汉族,1979 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北京中科大洋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徐正敏,女,汉族,1982 年生,群众,硕士学位。现任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北京中科大洋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证券代码:600288 证券简称:大恒科技 编号:临2024-030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大华国际”)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兴华”)。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鉴于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聘任审计机构北京兴华已经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逾20年,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根据公司目前经营现状及对未来审计服务的需求,经综合评估和充分沟通,公司拟聘任北京大华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北京兴华进行了充分沟通,北京兴华对本次变更事项无异议。

● 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均不存在异议,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 年 12 月 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 号 5 层 519A

首席合伙人:杨雄

截止 2024 年 2 月,北京大华国际合伙人 37 人,注册会计师 15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52 人。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54,909.97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 42,181.74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33,046.25 万元。2023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9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4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 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北京大华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0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期间有 1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以上处理均不在北京大华国际执业期间)。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刘晶静,2018 年 5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 1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 9 月开始在北京大华国际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罗怀金,2021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 4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 9 月开始在北京大华国际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家。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谢俊,2017年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9月开始在北京大华国际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数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3、独立性

北京大华国际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关于2024年度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4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兴华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3年,此期间北京兴华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财务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原聘任审计机构北京兴华已经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逾20年,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根据公司目前经营现状及对未来审计服务的需求,经综合评估和充分沟通,公司拟聘任北京大华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北京兴华、北京大华国际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对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大华国际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北京大华国际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在审计工作中能够严格遵守独立审计准则,恪尽职守,相关审计意见独立、客观、公正。综上所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北京大华国际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需求,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变更北京大华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拟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拟变更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北京大华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聘期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六月六日

证券代码:600288 证券简称:大恒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1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6月2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6月26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号大恒科技大厦北座15层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6月26日

至2024年6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会议将听取《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至9已经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议公告于3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述议案10至13已经公司于2024年6月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议公告于6月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024年6月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6、7、8、9、10、11、12、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登记和出席会议;

2、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登记和出席会议;

3、法人股东代表持股东单位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单位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除外)、持股凭证和本人身份证的登记和出席会议;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号大恒科技大厦北座15层公司证券投资部。

(三)登记时间:2024年6月24日(9:00-11:00,14:00-16:00)。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号大恒科技大厦北座15层公司证券投资部

邮政编码:100080

联系电话:010-82827855; 传真:010-82827853

联系人:严宏深

特此公告。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6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