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81版)
(2)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
自查: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3)董事会、股东大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并形成决议;
自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均正常召开,且可以形成决议。
(4)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自查: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类型为标准无保留。
(5)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内不能恢复正常;
自查: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
(6)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
自查:公司主要银行账号未被冻结。
(7)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自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3年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K10306号),同时出具了《关于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年度导致非标准审计意见事项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信会师报字[2024]第 ZK10315 号),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不确定性进行了审核,结论为导致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8)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但未触及本规则第9.5.2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
自查: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不存在虚假记载的情况。
(9)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的公司,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5000万元;
自查: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不满足分红条件。
(10)投资者难以判断公司前景,投资权益可能受到损害的其他情形。
自查:2023年,公司原控股股东之母公司等七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公司控股股东之母公司变更为中信国安实业,实际控制人变更为中信集团。在控股股东之母公司中信国安实业的大力支持下,公司通过新增融资、债务重组及展期、资产变现等方式,降低债务逾期及诉讼风险,较大程度上缓解了公司的流动性压力;通过中信集团和中信国安实业的品牌和协同优势,利用下属子公司在技术创新和研发方面的能力,提升了市场份额及盈利能力,同时加强智慧化项目研发和建设能力,积极拓展新业务,探索和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经营业绩持续向好发展。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持续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切实维护投资者知情权利。公司不存在投资者难以判断公司前景,投资权益可能受到损害的其他情形。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九章其他规定,公司逐一对照后,公司未触及其他需要实施风险警示的情形。
综合上述情况,经过公司充分自查,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符合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不存在其他应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和其他风险警示处理的情形。
5.报告期末,你公司存货账面余额26.19亿元,其中开发成本账面余额20.50亿元,开发产品5.67亿元,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21.08万元,转回存货跌价准备3,449.85万元,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12.69亿元,期末存货账面价值为13.50亿元,占流动资产比重为48.40%。
(1)结合存货账面价值占流动资产比重高说明存货余额较大的原因,并说明本期转回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答复: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开发成本项目为公司之子公司国安水清木华“国安·海岸”项目,包括土地成本及建安成本等,目前正在开发的项目面积占地252亩,规划建筑面积约18万平方米,其中别墅304套,公寓1366套。
截止2023年末,“国安·海岸”项目仍在建设过程中,已完成竣工结算转入开发产品的存货净值5.05亿元,未完工的开发成本存货净值8.41亿元。房地产项目应当在购房人取得该指定商品房控制权时(通常为交付商品房时)确认收入。具体表现为项目竣工、购房方已交付房屋全款且办理完成收房和网签流程,2023年房地产项目确认收入1.71亿元,对应的成本结转1.19亿元,存货结转成本的同时,对应的存货跌价准备进行转销,转销存货跌价准备0.34亿元,其余尚不满足结转条件的仍在存货中核算,因此存货金额仍较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2)请补充说明开发成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和开发成本存货跌价准备的具体测算过程,并结合相关项目所处区域的房地产市场情况及变化趋势、周边可比项目市场价格及销售情况、项目竣工结算进度等补充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准确性、合理性。
答复: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开发成本项目为公司之子公司国安水清木华“国安·海岸”项目,包括土地成本及建安成本等,目前正在开发的项目面积占地252亩,规划建筑面积约18万平方米,其中别墅304套,公寓1366套。
2023年海南房地产政策有所放松,取消了部分限购政策,但市场情况没有明显好转,房产市场价格低迷,且销售情况不佳,2023年末公司聘请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项目进行了整体评估,根据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合计121.08万元。存货跌价准备的评估方法如下:
1.开发产品
根据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料以及评估人员现场勘查,本次存货-开发产品按照现有市场价格进行销售,预计销售金额之和扣减去销售费用、销售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所得税等确定其评估价值,计算公式如下:
开发产品评估价值=开发产品销售金额-销售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土地增值税-所得税-适当数额的销售收益
本次申报开发产品1总建筑面积为25,810.53平方米,已售部分按照已签合同价值确定销售价格,已签订销售合同面积为21,545.24平方米;未售部分按照产权持有人的销售定价表进行确定销售单价,未售面积为4,265.29平方米。
本次申报开发产品2总建筑面积为21348.23平方米,已售部分按照已签合同价值确定销售价格,已签订销售合同面积为21,268.21平方米;未售部分按照产权持有人的销售定价表进行确定销售单价计算,未售面积为80.02平方米。
2.开发成本
对于可售的开发成本采用假设开发法评估,根据估价对象的特点,对于在产品一在建开发项目,根据资产评估相关准则,房地产估价规范的要求对于委估在产品项目,考虑其已有详细规划,项目主体已施工,销售收入、续建成本、完工时间及销售周期可以客观预测,故采用假设开发法评估。
施工周期根据工程部提供的施工计划确定,销售周期根据海南高发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地产公司销售部门提供的销售计划结合基准日附近的销售状况确定。
假设开发法动态法的具体公式如下:
在建开发项目评估值=续建完成后的房地产价值(现值)-续建成本(现值)-管理费用(现值)-销售税金(现值)-土地增值税(现值)-销售费用(现值)-企业所得税(现值)。
销售收入计算表1
■
销售收入计算表1续
■
续建成本计算表1(单位:万元)
■
销售收入计算表2
■
销售收入计算表2续
■
续建成本计算表2(单位:万元)
■
3.租金收益法
本次申报不可销售面积部分,未来可以采用出租经营模式,出租单价及收入可以合理测算,故本次选用收益法进行估价测算。
收益法是根据估价对象未来收益求取估价对象价值的方法,具体是预测估价对象未来各期的正常净收益,然后选用适当的资本化率将其折算到价值时点后相加来求取估价对象价值的方法。收益法是以预期原理为理论依据,预期原理说明,决定房地产当前价值的,重要的不是过去的因素而是未来的因素,适用于有经济收益或潜在经济收益的房地产估价。收益法的计算公式为:
其中:V一房地产在价值时点的收益价值
A一房地产的未来第一年净运营收益
Y一房地产的报酬率
g一净收益逐年递增的比例
t一房地产的收益年限
收益法结果表1
单位:元
■
收益法结果表2
单位:元
■
4.可收回金额
可收回金额,即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可收回金额计算公式如下:
存货可收回金额=存货估计售价-至完工估计将发生的成本-估计销售费用-相关税金
1.琼(2019)澄迈县不动产权第0018037号宗地
根据澄迈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会议纪要第70期澄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研究中信国安体育文化产业基地项目处置工作专题会议纪要》2022年12月26日文件,澄迈同鑫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权证编号为权老城国用(2008)第1046号,位于海南省澄迈县迎宾半岛,土地用途为旅游用地(商业用地),土地性质为出让,土地终止日期为2068年11月24日,土地面积为35,138.19平方米,土地开发程度为六通一平,容积率为0.35。该地块收储价格为2821.3万元,收储面积为35,138.19平方米,收储单价为802.92元/平方米。
待估宗地和同鑫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收储用地大类均属于商业用地,且和该地块相聚较近,因此参照收储单价进行评估,收储单价采用802.92元/平方米。
评估价格=收储单价×面积
=802.92×8587.32
=6,894,900.00元(百位取整)
2.琼(2018)澄迈县不动产权第0015294号宗地及地上19栋房地产
存货可收回金额=存货估计售价-至完工估计将发生的成本-估计销售费用-相关税金
=237,028,300.00-7,466,367.00-124,439.45-1,172,474.01-91,272,726.00-23,032,510.87=113,661,500.00元(百位取整)
根据评估结果,截止2023年末,存货可变现净值13.47亿元,账面原值26.16亿元,2022年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3.02亿元,转销0.34亿元,2023年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21万元。
(3)请结合开发产品的明细、产品市场价格、你公司房地产业务毛利率大幅下降、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和测试过程、可变现净值等说明开发产品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理。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事项就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答复:截止2023年末,“国安·海岸”项目已完成竣工结算转入开发产品的存货净值5.05亿元,未完工的开发成本存货净值8.41亿元。
房地产业务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元
■
2023年毛利率较2022年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收入为房租收入,无成本,2023年项目部分竣工交付,达到确认收入的条件,确认了相关的收入成本,因此毛利率下降。
公司在对“国安·海岸”项目进行整体评估时,已结合相关项目不同状态、所处区域的房地产市场情况及变化趋势、周边可比项目市场价格及销售情况、项目竣工结算进度等进行测算,具体测算过程详见本问题(2),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准确、合理,不存在以前年度应计提未计提的情况。
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会计师执行的核查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测试与存货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运行的有效性;
2、选取样本对本年末的存货项目(开发产品)进行实地察看;观察长期未能出售的开发产品,已判断相关开发产品是否存在跌价情况。
3、获取计算存货跌价准备的相关资料,复核本年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计算是否正确;
4、对于开发产品,将管理层估计的售价与已签署销售合同的产品价格或市场可获取数据(周边楼盘价格或周边地区最新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价格等)进行比较,将管理层估计的销售费用及相关税费与已售项目实际发生的销售费用及相关税费进行比较,分析管理层确定可变现净值时所使用数据的合理性;
5、对存在存货跌价损失风险的项目,进一步利用专家的工作,评价公司采用的与可变现净值相关的计算方法、预计售价等关键估计和假设的合理性。
6、将本年的销售收入金额与上年对应数据进行比较,分析销售毛利率等关键财务指标的变化情况。
(二)核查意见
针对上述事项,经核查,会计师认为:
基于我们为中信国安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执行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本期开发产品的价格符合市场公允价格,并根据上述审计程序,我们认为开发产品的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具有充分性和适当性,毛利率大幅下降是合理的。
6.年报显示,本报告期你公司企业综合信息服务业务毛利率为14.93%,较上年同期上升2.72个百分点;房地产业务毛利率为31.68%,较上年同期下降68.32个百分点。请你公司结合产品竞争力、行业发展状况、收入成本构成及变动等情况,说明企业综合信息服务毛利率上升的原因和房地产业务毛利率大幅下降的原因,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显著差异,如是,请说明原因。
答复:公司的信息服务业务主要包括企业综合信息服务业务、其他业务,是公司主要业务收入来源。
(1)企业综合信息服务业务
企业综合信息服务业务收入主要来自公司所属子公司鸿联九五。鸿联九五是一家专业的企业综合信息服务解决方案提供商,为金融机构、电信运营商、互联网公司等众多企业客户提供客户联络中心外包、企信通、云通信、权益服务平台等全业务流程解决方案,客户为鸿联九五提供的服务支付相应费用。
企业综合信息服务业务2023年毛利率14.93%,较2022年12.21%上升2.72个百分点,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其中客户联络中心业务2023年收入增长中金融类业务采用净额法核算,同时人工成本、采购成本严格控制使得毛利率增加2.72%;企信通业务收入略有下降,同时采用联合采购使得通道采购费率下降,毛利率增加5.42%;权益业务和云通信业务在企业综合信息服务业务中占比较小,市场竞争激烈,开拓市场阶段毛利率不稳定,略有下降;整体毛利率较2022年增长2.72个百分点。
此外,通过公开渠道查询到的业务可比公司(京北方、软通动力)平均毛利率为15.02%,与鸿联九五毛利率基本无差异。
(2)房地产业务
房地产业务收入主要来自公司所属子公司国安水清木华,国安水清木华当前开发项目为“国安·海岸”项目,项目面积占地252亩,规划建筑面积约18万平方米,其中别墅304套,公寓1366套。
2023年房地产业务毛利率较2022年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收入为房租收入,无成本,2023年项目部分竣工交付,达到确认收入的条件,确认了相关的收入成本,因此毛利率下降。
通过公开渠道查询到的房地产公司市北高新毛利率31.28%,海南高速毛利率30.75%,公司房地产业务毛利率与可比公司无显著差异。
7.前五名供应商中,2023年度你公司针对第二大供应商湖南慧鑫同创科技有限公司采购金额为9,099.51万元,针对第四大供应商鼎鼎科技有限公司采购金额为5,192.45万元。请你公司以列表形式列示近三年向前述供应商采购的具体内容、金额、与公司主要股东、董监高人员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答复:公司近三年供应商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会计师执行的核查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了解与采购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是否合理,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2、获取并复核公司的关联方名单;
3、通过第三方网站查询前五大供应商的工商背景、业务范围;
4、获取前五大供应商报告期内采购清单,执行采购测试,选择样本,查验采购订单、发票、验收单、运输单、入库单等,核实采购的真实性及准确性;
5、对供应商执行函证程序、检查期后付款情况。
(二)核查意见
针对上述事项,经核查,会计师认为:
基于我们为中信国安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执行的审计工作,就财务报表整体公允反映而言,我们认为公司关于“供应商采购”的相关说明与我们在审计过程中获取的相关信息及了解的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一致。
8.报告期末,你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8.41亿元,较期初增长21.60%。本期计提坏账准备490.21万元,坏账准备期末余额为4,015.89万元。
(1)请你公司补充披露报告期末应收账款前五名欠款方交易内容、账龄结构、预计回款时间及与你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答复:应收账款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元
■
1、A客户应收账款为公司之子公司鸿联九五公司向客户提供企业综合信息服务,2023年共发生交易金额6.77亿元,交易金额滚动结算,主要账龄为6个月以内,A客户为公司关联方,不存在回款障碍,截止2024年4月30日已回款1.63亿元。
2、B客户应收账款为公司之子公司鸿联九五公司向客户提供企业综合信息服务,主要账龄为6个月以内,B客户非公司关联方,截止2024年4月30日已回款1.11亿元。
3、C客户应收账款为公司之子公司鸿联九五公司向客户提供企业综合信息服务,主要账龄为6个月以内,C公司非公司关联方,截止2024年4月30日已全部回款。
4、D客户应收账款为公司之子公司鸿联九五公司向客户提供企业综合信息服务,主要账龄为6个月以内,D公司非公司关联方,截止2024年4月30日已回款0.43亿元。
5、E客户应收账款为公司之子公司鸿联九五公司向客户提供企业综合信息服务,主要账龄为6个月以内,E公司非公司关联方,截止2024年4月30日已回款0.41亿元。
(2)请结合你公司销售信用政策、期后回款情况、收入确认政策、近三年坏账损失率、账龄等说明本期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并对比同行业公司坏账计提比例,说明坏账计提比例是否处于合理水平。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答复:公司计提坏账准备主要是根据应收账款的账龄为基础。
1、收入确认政策: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考虑商品或服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本公司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 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或服务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2、重要的合同确认具体方法如下:
企业综合信息服务合同:本公司在提供企业综合信息服务的过程中确认收入。根据与被服务方签署的协议约定,主要以与被服务方共同确认的业务量及协议单价按期计算确认收入。
近三年坏账计提比例及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单位:元
■
单位:元
■
单位:元
■
公司坏账准备测算过程如下:根据各业务板块经营特点和客户的类型,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将应收账款划分成组合,在组合的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划分成组合的主要原因是信用风险特征存在差异。根据企业的经营情况先确定5年以上账龄未收回款项的损失率为100%,再根据各期的迁徙率计算各期最终转移到5年以上的概率,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和整体经济环境进行判断,通过前瞻性因素的调整,得出各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率。按照迁徙率模型测算的预期损失率和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确定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孰高原则与期末应收账款金额相乘,计算得出坏账准备金额。
期后回款情况:截至2024年4月30日,账期内且不超过6个月及财政及优质国企回款7.64亿元,回款率98.70%,其他企业回款0.34亿元,回款率69.39%,公司减值准备计提是充分的。
公司合并层面业务种类多样,目前市场上很难找到同类型可比公司。公司之子公司鸿联九五坏账准备余额占总的坏账准备余额的比例为77.80%,2023年坏账准备率为3.79%。通过公开渠道查询到的业务可比公司信息,其中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坏账计提比例为6.64%,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65%,鸿联九五6个月账期内应收账款占应收账款总额的87.18%,计提比例较低,除此外相关指标无重大差异。
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会计师执行的核查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了解及评价管理层评估和确定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并测试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2、检查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模型,评估重大假设和关键参数的合理性以及信用风险组合划分的恰当性;
3、复核管理层运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准确性;
4、选取样本对应收账款进行函证、检查期后收款情况;
5、查阅公司主要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定期报告,比较公司与主要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结构及坏账计提情况。
6、针对关联方款项,了解交易的商业理由,检查证实交易的支持性文件。
(二)核查意见
针对上述事项,经核查,会计师认为:
1、基于我们为中信国安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执行的审计工作,就财务报表整体公允反映而言,我们认为公司关于“应收账款”的相关说明与我们在审计过程中获取的相关信息及了解的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一致。
2、基于我们为中信国安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执行的审计工作,就财务报表整体公允反映而言,我们认为公司关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相关会计处理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9.年报显示,其他应收款中含保证金、押金5,807.74万元,含其他往来款4,841.51万元,请你公司说明保证金押金及其他往来款的性质、具体内容、发生时间、交易对方与你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资金占用或财务资助的情形,是否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准确。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答复: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其他应收款中主要的保证金押金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主要的其他往来款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其他应收款中保证金、押金中主要为支付给客商的业务投标保证金、投标成功后支付的业务合作履约保证金、职场房租押金、员工宿舍押金等款项,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他应收款其他往来款主要为业务周转往来款项,其他应收款已根据预期信用损失充分计提了减值准备,不存在资金占用及财务资助的情形。
公司不存在资金占用或财务自主的情形,不存在未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
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会计师执行的核查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获取并检查其他应收款明细表,与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核对是否相符;
2、选取样本对其他应收款执行函证程序,检查期后收款情况;
3、检查大额其他应收款本期增减变动相关凭证及其原始单据;
4、获取并检查其他应收款账龄明细表,对长期挂账的款项了解其形成原因;
5、针对关联方的应收款项,了解款项的商业实质,检查证实交易的支持性文件;
6、复核管理层运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的准确性;
7、获取其他应收款主要债务方公司的公开信息,关注公司的经营风险及法律风险。
(二)核查意见
针对上述事项,经核查,会计师认为:
基于我们为中信国安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执行的审计工作,就财务报表整体公允反映而言,我们认为公司关于“其他应收款其他往来款”的相关说明与我们在审计过程中获取的相关信息及了解的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一致,未发现公司其他往来款存在资金占用或对外财务资助的情形。
10.年报显示,报告期末你公司应付账款期末余额中含应付工程、设备购置款2.97亿,较期初增加268.67%。请以列表形式列示主要应付工程、设备购置款对手方名称、金额、应付的具体内容、是否为关联方,并结合业务开展情况、2023年收入变化不大且净利润亏损的情况,说明应付工程、设备购置款大幅增加的原因。
答复:主要的超过500万元的应付工程、设备款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2023年应付工程、设备款2.97亿元,较期初增加268.67%,主要是由于房地产业务暂估应付款大幅增加,国安海岸项目1-4#公寓楼完成建设,别墅主体完成建设,别墅正在进行内外部装修,大量合同进入工程结算阶段。将已办理结算未付清款项、正在办理结算、已完成工程量未支付款项等情况暂估开发成本及应付账款入账,导致应付款大幅增加。房地产项目应当在购房人取得该指定商品房控制权时(通常为交付商品房时)确认收入。具体表现为项目竣工、购房方已交付房屋全款且办理完成收房和网签流程,2023年房地产项目确认收入1.71亿元,对应的成本结转1.19亿元,转销存货跌价准备0.34亿元,其余尚不满足结转条件的仍在存货中核算。
11.年报显示,你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期末金额16.45亿元,较上年增加4.04亿元,主要为天津奇信志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奇信志成)的权益投资。请你公司补充说明天津奇信志成权益工具投资的详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确认的股利收入、累计利得、累计损失、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等,并说明公允价值确认的具体过程及准确性。请年审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专业意见。
答复:公司之子公司浙江海宁国安睿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国安睿威”)2016年4月投资天津奇信志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奇信志成”),持股比例5.25%。
公司对天津奇信志成的投资满足权益工具的定义,持有意图为非交易性的投资,因公司对其无控制、无共同控制、无重大影响,公司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奇信志成为三六零的母公司,主要资产是持有三六零股权,公司依据2023年12月31日三六零的收盘价9.01元/股及持有股数1.73亿股确定公允价值。截止2023年末,国安睿威对奇信志成投资共计29.57亿元,累计公允价值变动-13.98亿元,累计现金分红0.18亿元。
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1、了解、评价和测试管理层与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2、获取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明细表,复核加计是否正确,并与总账数和明细账核对;
3、取得被投资单位的章程、营业工商登记信息、投资协议、董事会决议等资料。
4、获取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中被投资单位的投资协议、财务报表、经营情况说明,复核管理层对被投资单位公允价值判断依据的合理性;
5、评价在财务报表中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的会计处理及披露是否符合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
(二)核查意见
针对上述事项,经核查,会计师认为:
基于我们为中信国安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执行的审计工作,就财务报表整体公允反映而言,我们认为公司关于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相关会计处理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6月7日
(上接8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