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266 证券简称:泽璟制药 公告编号:2024-021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6月6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5月3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董事,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由董事长ZELIN SHENG(盛泽林)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通过《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为确保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价格水平协商确定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6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的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9.2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的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授权期限到期日(2024年6月15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延续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作废因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不满足归属条件从而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84.0224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ZELIN SHENG(盛泽林)、陆惠萍、JISHENG WU(吴济生)、吕彬华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7日
证券代码:688266 证券简称:泽璟制药 公告编号:2024-022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6月6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5月3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监事,与会的各位监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易必慧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价格水平协商确定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和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和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6月7日
证券代码:688266 证券简称:泽璟制药 公告编号:2024-023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 本事项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3年度业务收入为40.4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96亿元。2023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4家,收费总额4.56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35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
张玉虎先生,200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相关审计业务,2013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从2021年度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报告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2)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蒋西军先生,200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本项目的签字会计师为贺杨民先生,202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相关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从2023年度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报告的上市公司1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亦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年年报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8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0万元,2024年度审计费用将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员、日数和每个工作人员日收费标准商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于2024年6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拟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充分了解、评价和审查,发表意见如下:信永中和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相关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信永中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工作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较好地履行了其责任与义务。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2、公司于2024年6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价格水平协商确定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3、本次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7日
证券代码:688266 证券简称:泽璟制药 公告编号:2024-024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6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的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9.2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的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授权期限到期日(2024年6月15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12月31日作出的《关于同意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98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3.7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25,6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累计发生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117,379,245.32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08,220,754.68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1月20日出具了XYZH/2020CDA50001号《验资报告》。
2、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11月3日作出的《关于同意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49号),公司于2023年4月向特定对象发行24,489,795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49.00元,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1,199,999,955.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8,066,773.41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81,933,181.59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并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4月17日出具的《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XYZH/2023NJAA1B0108)验证。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由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一)投资目的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使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公司经营情况,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分笔按不同期限投资上述现金管理产品,最长期限不超过1年。
(三)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授权期限到期日(2024年6月15日)起12个月内有效。同时,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对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授权(2024年2月-2025年2月)终止。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6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的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2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的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理财产品进行相应会计核算。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投资低风险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可能性。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针对可能产生的风险,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银行、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必须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以及《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业务。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和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和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要求及《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1、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7日
证券代码:688266 证券简称:泽璟制药 公告编号:2024-025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
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4月2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张炳辉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1年4月29日至2021年5月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5月1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年5月21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1年5月2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年6月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3年6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3年7月19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2023年7月2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9、2024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本激励计划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需作废本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鉴于公司2021-2023年度累计营业收入低于12亿元,低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C,不满足归属条件。因此,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归属的第三个归属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60.0224万股,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归属的第二个归属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24.0000万股均不得归属,公司予以作废失效。上述不得归属并作废的限制性股票共计84.0224万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及技术团队的稳定性。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后,本激励计划结束。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认为:根据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作废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作废的原因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及技术团队的稳定性。本次作废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将结束;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应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7日
证券代码:688266 证券简称:泽璟制药 公告编号:2024-026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6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6月28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昆山市玉山镇登云路258号昆山汇金诺富特酒店四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6月28日
至2024年6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至议案8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9、议案10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2024年6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和文件。公司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7、8、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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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6 月21日、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二)登记地点:江苏省昆山市玉山镇晨丰路262号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三)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信函、邮件的方式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1)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1)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和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或邮件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24年6月24日17:00,信函、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成功。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4、注意事项
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数量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之后到达会场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可以列席会议但不能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股东或其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其代理人承担。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昆山市玉山镇晨丰路262号
邮政编码:215300
联系电话:0512-57011882
电子邮箱:zelgen01@zelgen.com
联系人:高青平、马伟豪
特此公告。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6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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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