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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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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6-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88 证券简称:新华网 公告编号:2024-032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4年5月17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4年6月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2人,实际出席董事12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储学军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履行招标程序后,公司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财务审计费用为107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5万元,聘期一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14:30在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29号金隅大厦五层公司会议室召开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5)。

特此公告。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6月6日

证券代码:603888 证券简称:新华网 公告编号:2024-033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4年5月17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4年6月5日在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29号金隅大厦七层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谭玉平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履行招标程序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选聘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同意《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监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特此公告。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6月6日

证券代码:603888 证券简称:新华网 公告编号:2024-034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根据公司审计工作的需要,按照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履行招标程序后,公司拟变更容诚为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中审众环对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

(5)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6)2023年年末合伙人数量179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39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45人。

(7)2023年经审计总收入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

(8)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情况:

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94家,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所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诚信记录

(1)容诚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自律处分1次。

(2)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3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1次,58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梁艳霞,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同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广钢气体、东岳硅材、绿联科技等多家上市公司及IPO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卢珍,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4年开始在容诚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安纳达、安徽合力、皖天然气、合肥城建、禾盛新材、元琛科技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姚贝,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年开始在容诚执业;近三年签署过黄山旅游、洁雅股份、科大讯飞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等相关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费用

公司根据审计工作量、所需工作时间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通过邀请招标确定年度审计费用,2024年财务审计费用为107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5万元,聘期一年。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中审众环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始终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有效地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在执行完2023年度审计工作后,中审众环连续4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审众环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结合公司审计工作的需要,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履行招标程序后,公司拟聘任容诚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中审众环、容诚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对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及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要求,指导公司确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的评价项目和评分标准,对聘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选聘相关文件进行了审查。根据邀请招标选聘中标结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标单位即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情况、专业资质、诚信状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对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及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恰当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容诚具有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具备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七次)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履行招标程序后,董事会同意聘任容诚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履行招标程序后,容诚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选聘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容诚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6月6日

证券代码:603888 证券简称:新华网 公告编号:2024-035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6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6月27日 14 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29号金隅大厦五层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6月27日

至2024年6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非审议事项:听取《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2024年4月23日及2024年6月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10、11、1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新华通讯社、新华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新华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新华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质押专户、中国经济信息社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回复

拟出席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应于2024年6月25日(星期二)17:00前在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将出席会议的书面回复以专人送递、传真的方式送达本公司。股东出席回复范本如下:

注:上述回复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二)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北京地区以外的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手续(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4年6月25日)。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交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时间:2024年6月25日(星期二)上午8:30-11:30及下午1:30-5:00。

(四)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29号金隅大厦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29号金隅大厦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100031

联系人:秦路、张静宇

联系电话:010-88050888

传真:010-88050888

邮箱:xxpl@news.cn

本次股东大会预计不会超过半个工作日,与会股东(亲自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往返交通和住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及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6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3888 证券简称:新华网 公告编号:2024-036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关于更换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中金公司原委派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胡宇翔先生和朱弘昊先生,现因胡宇翔先生工作变动原因,不再担任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不影响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法规的规定,中金公司决定拟委派王超先生(简历附后)接替胡宇翔先生继续履行对本次公司持续督导的相关职责和义务。本次变动后,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朱弘昊先生和王超先生。

公司董事会对胡宇翔先生在公司持续督导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6月6日

附件:

王超先生简历

王超先生,中金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硕士研究生学历,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多年,曾作为项目核心成员参与谱尼测试、首创证券、广州港等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工作,在投行业务方面具有较为丰富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