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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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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6-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95 证券简称:佳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5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5月30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2024年6月6日,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如期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林平涛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长的提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赵淑昂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赵淑昂先生简历见附件。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总裁的提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同意聘任钟彩琼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钟彩琼女士简历见附件。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6日

附件:个人简历

1、赵淑昂先生,中国国籍,出生于1980年12月,大学本科,工学学士,食品工程师。赵淑昂先生曾任本公司生产部经理、技术信息部经理、行政部经理。现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止目前,赵淑昂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赵淑昂先生联系方式:

地址:广东省普宁市大坝镇陂乌村英歌山工业园区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1-6层

邮编:515345

电话:0663-2912816

传真:0663-2918011

电子信箱:422547375@qq.com

2、钟彩琼女士,中国国籍,出生于1980年11月,大专学历,中级会计师。钟彩琼女士曾任本公司财务部会计、物料部经理、财务部主管、经理、财务中心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截止目前,钟彩琼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495 证券简称:佳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6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赵淑昂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赵淑昂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履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相应的专业能力与从业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赵淑昂先生联系方式:

地址:广东省普宁市大坝镇陂乌村英歌山工业园区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1-6层

邮编:515345

电话:0663-2912816

传真:0663-2918011

电子信箱:422547375@qq.com

特此公告。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6日

附件:个人简历

赵淑昂先生,中国国籍,出生于1980年12月,大学本科,工学学士,食品工程师。赵淑昂先生曾任本公司生产部经理、技术信息部经理、行政部经理。现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止目前,赵淑昂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