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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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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2024-06-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 ST德豪 编号:2024一35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2月7日,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披露了《关于第一大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及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公司第一大股东浙江乘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乘泽科技”)于2024年2月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98.67万股,并计划在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继续增持公司股票,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2024年6月5日,公司收到第一大股东乘泽科技的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乘泽科技的上述增持计划已于2024年6月5日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次增持主体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浙江乘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本次增持前,乘泽科技持有公司股份384,129,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92%。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 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促进本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广大投资 者利益。

2、拟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2024年2月6日已增持股份金额215.24万元)。

3、增持价格:本次增持价格不超过2元/股,乘泽科技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 波动情况及二级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4、增持实施期限:自2024年2月6日起6个月内(除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之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公司股 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5、增持方式: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6、增持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7、增持股份锁定情况及相关承诺:乘泽科技承诺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在股 份增持期间、股份增持计划完成后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并 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

三、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乘泽科技于2024年2月6日至2024年6月5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2,997,3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8%,累计增持金额3,589.04万元。

本次增持前前后乘泽科技持股情况如下:

四、其他

1、本次增持计划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增持主体在增持期间未减持公司股份,并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 有的公司股份。

3、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 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6日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 ST德豪 编号:2024一36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根据2024年4月30日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2.3条的规定,上市公司首次出现股票收盘价格低于1元情形的,应当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公司股票或者存托凭证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4年6月6日收盘价为0.97元/股,首次低于人民币1元,存在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1.15条、第9.2.1条相关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仅发行A股股票的上市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连续20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而终止上市的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

公司股票于2024年6月6日收盘价为0.97元/股,首次低于人民币1元,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而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2.3条、第9.2.4 条相关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仅发行A股股票的上市公司,首次出现股票收盘 价低于人民币1元的,应当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 风险提示公告;出现连续1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的,应当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相应的情形消除或者出现终止上市情形之日止(以在先者 为准)。

本公告为公司可能触发面值退市的第一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于2024年5月31日收盘价为0.98元/股,首次低于人民币1元。 公司于2024年6月1日披露《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31)。

2、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出具保留意见,公司存在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

3、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高度重视并密切关注公司当前股票价格走势, 并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