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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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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6-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75 股票简称:中华企业 编号:临2024-034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6月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的议案,具体如下: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成立于2021年6月,现即将届满,公司拟进行换届选举产生第十一届董事会。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为3名。

根据公司股东推荐,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核实任职资格,经审议,公司董事会提名李钟、王昕轶、李剑、严明勇、段石磊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史剑梅、方芳、李健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此项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7日

附件:

李钟,男,1965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历任上海对外经济贸易工程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上海外经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常务副总裁、总裁、董事、党委副书记,上海申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

李钟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王昕轶,男,1977 年 9 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历任沈阳万科企业有限公司项目发展部投资主管、营销管理部项目营销经理,华润置地沈阳公司营销管理部助理经理、副经理,华润置地沈阳大区营销管理部副总监、总监、总经理,沈阳公司助理总经理,华润置地东北大区长春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华润置地华南大区党委委员、助理总经理、深圳公司总经理,华润置地华东大区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现任华润置地华东大区党委书记、总经理,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王昕轶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李剑,男,1971 年 8 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教授级)。历任上海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副总工、总经理助理,上海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党委委员,上海申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管理部部长,上海地产虹桥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管理部经理,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李剑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严明勇,男,1967年4月出生,硕士研究生,正高级会计师。历任中国水利电力对外公司上海分公司本部财务经理,上海耀华皮尔金顿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成本主管,中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上海中星(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经理,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现任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金部总经理,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严明勇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段石磊,男,1985年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经济师。历任上海联合融资担保公司市北区域管理部业务总监、业务二部副总监,上海市住房置业担保公司综合管理部副经理、风险管理部经理、市场业务部经理,上海地产龙阳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投资运营部经理,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副总经理。现任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计划经营部副总经理。

段石磊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史剑梅,女,1963 年 4 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经济师,信用管理师(一级)。历任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首席风控官、副总经理,曾兼任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上海热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史剑梅女士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方芳,女,1963年11月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教授。历任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国际银行金融专修学院院长,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党委书记,现任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投资发展研究院院长、金融专硕(首席投资官)教育中心主任。

方芳女士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李健,男,1983年7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律师。历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现场负责人,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财税法中心副主任,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业务经理。现任金浦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新材料基金负责人,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健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600675 证券简称:中华企业 公告编号:临2024-033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年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6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度股东大会年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6月27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 3050 号紫藤宾馆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6月27日

至2024年6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由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十九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请详见于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4-17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9-2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应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和受托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社会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进行登记,授权代理人须凭授权代理委托书(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在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日截止前用传真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办理登记后,在股东大会会议现场,该股东可凭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材料于会议召开前领取出席证和表决票参加本次会议;

4、登记时间:2024年6月24日(星期一)上午9:00一一下午16:00。

5、登记地点: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上海立信维一软件有限公司

6、登记联系方式:电话:021-52383315,传真:021-52383305。

7、登记交通:地铁2号线江苏路站3号出口;公交01、62、562、923、44、20、825、138、71、925路。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不发礼品,与会人士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388号

邮政编码:200125

联系电话:(021)20772222

特此公告。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6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年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及参考附件2在委托书中对累积投票议案进行投票,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0675 股票简称:中华企业 编号:临2024-035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6月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举行,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的议案,具体如下:

根据公司股东推荐,并对监事候选人资格进行审查,监事会拟提名沈磊、王静思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至第十一届监事会届满为止。(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此项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上述议案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同时公司于2024年5月24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戴正芳同志担任公司监事会职工监事,任期至第十一届监事会届满为止。

特此公告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6月7日

附件:

沈磊,男,1965年 1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工程师。历任上海市土地管理局资料中心科员,上海市房屋土地测绘中心地籍科科长助理,上海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建设用地处科员、副主任科员,上海市土地发展中心地产科副科长、主任助理,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土地储备二部副经理,上海世博土地储备处副处长,上海世博土地控股有限公司土地储备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上海世博土地储备处处长,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土地储备一部经理,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业务总监、上海市土地储备中心副主任,上海地产三林滨江生态建设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党总支书记、监事会主席,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现任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业务总监、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

沈磊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监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王静思,女,1972 年 9 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曾任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经理助理、副经理,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副总经理,上海地产城市更新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党总支副书记、副总经理,现任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审计管理部总经理,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王静思女士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监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