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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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公告

2024-06-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272 证券简称:*ST富吉 公告编号:2024-037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 停牌日期为2024年6月7日。

● 撤销起始日为2024年6月11日。

● 撤销后A股简称为富吉瑞,撤销后A股扩位简称为富吉瑞光电。

第一节 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2、股票简称:股票简称由“*ST富吉”变更为“富吉瑞”;股票扩位简称由“*ST 富吉瑞光电”变更为“富吉瑞光电”

3、证券代码:仍为“688272”

4、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4年6月11日

第二节 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1、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公司因2022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4.2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股票于2023年4月27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

2、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审字[2024]230Z1920号《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的营业收入为20,933.41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和的业务收入后营业收入为19,555.8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631.8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9,755.42万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4.10条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因第12.4.2条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未出现下列情形的,公司可以在年度报告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向本所申请撤销对其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并披露:(一)第12.4.2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任一情形;(二)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三)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按照相关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但公司因进行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相关规定无法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除外;(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五)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且未在法定期限内改正。”公司不存在上述任一情形,且不存在其他导致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对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披露的《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24年6月6日同意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第三节 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4.12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4年6月7日停牌1天,自6月11日起复牌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投资者当日通过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和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累计买入的公司股票数量不再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1.4条有关规定。公司股票的涨跌幅不变,仍为20%。

第四节 其他风险提示或者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事项

1、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行业及市场地位等不会因此发生重大变化。

2、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和网站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