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568 证券简称:北元集团 公告编号:2024-025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6月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文件送达、邮件等方式于2024年5月11日发送至全体董事。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1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及参与表决的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一致同意,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30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贷款的议案》
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陕西省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神木市支行两家银行申请合计总金额不超过13.40亿元项目贷款,用于公司30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期限10年,借款方式为信用借款。
特此公告。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7日
证券代码:601568 证券简称:北元集团 公告编号:2024-026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6月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 209 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史彦勇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8人,董事孙俊良、吉秀峰、薛海龙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11人,出席9人,监事刘静浪先生、吴蕊莉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刘建国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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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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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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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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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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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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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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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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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关于更换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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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议案名称:关于修订《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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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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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6《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的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陕西恒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孙俊良在审议前述议案时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股份2,554,355,834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权总数。
2.议案10《关于修订〈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周书瑶、李博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