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319 股票简称:亚星化学 编号:临2024-022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4年6月3日发出关于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6月6日以通信会议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的董事9名,3名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韩海滨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4)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修订相应条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4、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一2026年)〉的议案》
为进一步增强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透明度,完善和健全公司利润分配决策和监督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便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公司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业务发展需要等重要因素,公司制定了《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一2026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一2026年)》。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4年6月25日(星期二)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5)。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特此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六日
股票代码:600319 股票简称:亚星化学 编号:临2024-024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提升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独立董事的相关规定进行了细化,重点从职责定位、任职履职、机制保障、监督管理等方面,完善独立董事的任职管理及行为规范,确保独立董事制度改革;同时新规中强化了专门委员会的履职,列举了审计委员会职责以及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公司结合新规和工商局备案登记管理要求,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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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向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调整后的《公司章程》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版本为准。
特此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六日
证券代码:600319 证券简称:亚星化学 公告编号:2024-025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6月2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6月25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北宫东街321号亚星大厦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6月25日
至2024年6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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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2、3、4公告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4)、《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议事规则》、《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年)》,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1、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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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于2024年6月18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或以传真与信函方式登记(以抵达公司证券部时间为准)。
2、法人股东凭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3、个人股东凭股票帐户卡及个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帐户卡登记。
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
2、会务联系人:苏鑫
3、联系电话:(0536)8591866
4、传真:(0536)8663853
5、公司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北宫东街321号
6、邮政编码:261031
特此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6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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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319 股票简称:亚星化学 编号:临2024-023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4年6月3日发出关于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6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名,实到3名。监事会主席翟悦强先生主持此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一2026年)〉的议案》。
为进一步增强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透明度,完善和健全公司利润分配决策和监督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便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公司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业务发展需要等重要因素,公司制定了《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一2026年)》。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一2026年)》。
特此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