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4年

6月8日

查看其他日期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4-06-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46 证券简称:万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4-043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4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忆会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4)。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8日

证券代码:600246 证券简称:万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4-044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6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6月28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6号万通中心写字楼D座4层第一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6月28日至2024年6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暨2023年度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暨2023年度会议和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30日、2024年6月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个人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3、操作方式为提交相关证件的原件,核对后现场复印该等证件,并收取授权委托书原件。

4、与会股东及代理人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5、登记时间:2024年6月26日上午9:00至下午5:00

6、登记地点: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6号万通中心写字楼D座4A层)

7、联系部门: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一59071169

传 真:010一59071159

六、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6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46 证券简称:万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4-045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

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6月14日(星期五)16:00-17:00

●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4年6月14日前访问网址https://eseb.cn/1f7dydViUjC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30日、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4年6月14日(星期五)16:00-17: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6月14日(星期五)16: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首席执行官(总裁)钱劲舟先生,独立董事黄晓京先生,执行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吴狄杰先生,首席财务官(财务总监)石莹女士。(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有所调整。)

四、投资者参与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4年6月14日(星期五)16:00-17: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f7dydViUjC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4年6月14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电话:010-59071169

传真:010-59071159

邮箱:dongban@vantone.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8日

证券代码:600246 证券简称:万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4-042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6月7日收到公司董事鲜燚先生递交的书面辞任函。鲜燚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一职,其辞任函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鲜燚先生未担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其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鲜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会对鲜燚先生在担任董事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感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鲜燚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公司拥有完善的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机制,上述事项不会影响董事会的正常运行,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8日

证券代码:600246 证券简称:万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4-046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GLP Capital Investment 4 (HK) Limited(以下简称“GLP”)持有公司股份51,776,9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1%。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GLP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51,776,999股,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61%。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即不超过39,747,639股;采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即不超过19,873,800股。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期间的市场价格确定。

公司于2024年6月7日收到GLP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注:若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变动股本除权、除息事项,GLP可以对上述减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2019年2月18日,GLP通过协议受让成为公司持股10%股东时,承诺未来12个月内没有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2022年4月26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开展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股份时,GLP承诺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不存在减持计划。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根据自身安排进行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GLP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GLP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进行股份减持,规范诚信地履行股东义务。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