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部分数据更正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狮头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31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部分数据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9年3月28日、2020年4月28日、2021年4月30日、2022年4月19日、2023年4月15日、2024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年度报告摘要。因部分内容披露有误,现将有关内容更正公告如下:
一、更正说明
1.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的规定对上述2018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中非经常性损益相关数据进行调整,更正前后各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金额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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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对2023年年度报告中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九、合并范围的变更”之“4、处置子公司”中安徽娅恩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处置比例由40%更正为25%。
3.如无特别说明,货币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二、更正内容
(一)2018年年度报告更正情况
更正前:
1.主要会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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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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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8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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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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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更正内容用加粗字体标识):
1.主要会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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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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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8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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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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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9年年度报告更正情况
更正前:
1.主要会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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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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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9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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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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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更正内容用加粗字体标识):
1.主要会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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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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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9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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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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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0年年度报告更正情况
更正前:
1.主要会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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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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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20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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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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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更正内容用加粗字体标识):
1.主要会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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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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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20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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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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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2021年年度报告更正情况
更正前:
1.主要会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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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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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21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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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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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更正内容用加粗字体标识):
1.主要会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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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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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21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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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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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2022年年度报告更正情况
更正前:
1.主要会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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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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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22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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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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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68、投资收益”、“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之“其他说明”文字部分
(1)68、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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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为本公司持有的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的利息收入,自2018年至本报告日,持续购买银行的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作为本公司主要的日常现金管理活动,不具有偶发性及特殊性的特征,因此未在非经常性损益列报。
(2)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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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本公司持有的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的利息收益,自2018年至本报告日,持续购买银行的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作为本公司主要的日常现金管理活动,不具有偶发性及特殊性的特征,因此未在非经常性损益列报。
更正后(更正内容用加粗字体标识):
1.主要会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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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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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22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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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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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68、投资收益”、“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之“其他说明”文字部分
(1)68、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
其他说明: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为本公司持有的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的利息收入,自2018年至本报告日,持续购买银行的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作为本公司主要的日常现金管理活动,不具有偶发性及特殊性的特征,因此未在非经常性损益列报。基于谨慎性原则,券商理财产品的经济性质及业务模式判断其收益具有偶发性及特殊性的特征,在非经常性损益列报。
(2)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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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本公司持有的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的利息收益,自2018年至本报告日,持续购买银行的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作为本公司主要的日常现金管理活动,不具有偶发性及特殊性的特征,因此未在非经常性损益列报。基于谨慎性原则,券商理财产品的经济性质及业务模式判断其收益具有偶发性及特殊性的特征,在非经常性损益列报。
(六)2023年年度报告更正情况
更正前:
1.主要会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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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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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23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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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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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68、投资收益”、“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之“其他说明”文字部分
(1)68、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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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为本公司持有的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的利息收入,自2018年至本报告日,持续购买银行的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作为本公司主要的日常现金管理活动,不具有偶发性及特殊性的特征,因此未在非经常性损益列报。
(2)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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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本公司持有的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的利息收益,自2018年至本报告日,持续购买银行的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作为本公司主要的日常现金管理活动,不具有偶发性及特殊性的特征,因此未在非经常性损益列报。
6. 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九、 合并范围的变更”之“4、处置子公司--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处置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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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更正内容用加粗字体标识):
1.主要会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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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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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23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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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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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68、投资收益”、“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之“其他说明”文字部分
(1)68、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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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为本公司持有的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的利息收入,自2018年至本报告日,持续购买银行的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作为本公司主要的日常现金管理活动,不具有偶发性及特殊性的特征,因此未在非经常性损益列报。基于谨慎性原则,券商理财产品的经济性质及业务模式判断其收益具有偶发性及特殊性的特征,在非经常性损益列报。
(2)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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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本公司持有的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的利息收益,自2018年至本报告日,持续购买银行的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作为本公司主要的日常现金管理活动,不具有偶发性及特殊性的特征,因此未在非经常性损益列报。基于谨慎性原则,券商理财产品的经济性质及业务模式判断其收益具有偶发性及特殊性的特征,在非经常性损益列报。
6. 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九、 合并范围的变更”之“4、处置子公司--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处置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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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司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及2023年年度报告的其他内容不变。本次更正不会对公司上述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影响,因本次更正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编制和审核工作,努力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