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
通过大宗交易转让股份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399 证券简称:晨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4-045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
通过大宗交易转让股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因股东资产规划需要,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湖口县晨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晨丰投资”)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向公司实际控制人丁建峰先生、丁冰先生、梁秋鸿先生及丁洁女士合计转让公司股份数量1,880,71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0%。
● 湖口县晨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受实际控制人控制,本次转让股份为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内部转让,本次股份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控制权内部结构发生变化,不涉及向市场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亦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转让前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和比例未发生变化。
● 本次转让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持续经营情况产生影响,同时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转让计划概述
(一)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接到股东晨丰投资的《关于通过大宗交易向一致行动人转让股份计划的告知函》,因资产规划需要,晨丰投资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向公司实际控制人丁建峰先生、丁冰先生、梁秋鸿先生及丁洁女士转让公司股份,且任意连续90日内不超过1,880,71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通过大宗交易转让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二、本次转让计划实施情况
截至2024年6月6日,晨丰投资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向公司实际控制人丁建峰先生、丁冰先生、梁秋鸿先生及丁洁女士合计转让公司股份数量1,880,71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0%。本次转让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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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转让的受让方为转让方湖口县晨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股东,此外,丁建峰先生、丁冰先生、丁洁女士、梁秋鸿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丁建峰与丁冰为父子关系,丁建峰与丁洁为父女关系,丁冰与丁洁为姐弟关系;梁秋鸿与丁洁为夫妻关系。本次转让方湖口县晨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受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本次转让系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内部转让。
三、本次股份内部转让前后相关方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份内部转让前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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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湖口县晨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股东结构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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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份内部转让前后,转让主体湖口县晨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股东结构保持不变。
四、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一)本次内部股份转让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内部股份转让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其合计持股数量和比例不会发生变化,不涉及向市场增持或减持,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摘要、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等后续工作,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本次转让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持续经营情况产生影响,同时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7日
证券代码:605399 证券简称:晨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4-046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
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公司2024-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或“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于2024年6月7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秘书梁秋鸿先生主持召开,参加本次会议的持有人共计81人,代表公司2024-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份额1,650,080份,占本员工持股计划已认购总份额的100%。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4-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持有人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持有人逐项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公司2024-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4-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顺利进行,保障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本员工持股计划日常管理的效率,根据《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同意设立公司2024-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代表持有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名,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表决结果:同意1,650,08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00%;反对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00%;弃权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00%。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2024-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会议选举仲晋伟、管中华、徐海武为公司2024-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管理委员会选举仲晋伟为管理委员会主任,任期与公司2024-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1,650,08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00%;反对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00%;弃权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00%。
(三)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2024-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4-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进行,根据《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监督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3、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股份的股东权利或者授权资产管理机构行使股东权利;
4、决策是否聘请相关专业机构为持股计划日常管理提供管理、咨询等服务;
5、代表本员工持股计划对外签署相关协议、合同;
6、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规定对持有人权益进行处置;
7、决策本员工持股计划弃购份额、被强制收回份额的归属;
8、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利益分配,在本员工持股计划法定锁定期及份额锁定期届满时,决定标的股票出售及分配等相关事宜;
9、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登记、继承登记;
10、负责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减持安排;
11、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上述授权自公司2024-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批准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1,650,08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00%;反对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00%;弃权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00%。
特此公告。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