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49 证券简称:廊坊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4-024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于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4]0513号),公司及审计机构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问题回复公告如下:
问题1.关于供热业务
年报显示,2020年以来,供热产品毛利率分别为31.11%、2.44%、-5.68%、2.65%,主要受煤炭采购成本影响。近两年,公司扣非前后净利润均亏损且营业收入均不足3亿元。2024年一季报显示,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873.69万元,同比增加4.51%;归母净利润380.42万元,扣非归母净利润357.06万元,同比扭亏为盈,主要原因是把握煤炭市场价格较低时机采购、扩大热电联产热源应用等降本增效措施。
请公司:(1)结合近年来煤炭等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补充披露供热、制冷产品毛利率波动较大的具体原因,并结合煤炭价格走势,说明公司把握价格较低时机采购的主要方式,较低价位的采购价格是否具有可持续性,是否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2)补充披露近年来煤炭采购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主要供应商名称、是否为关联方、采购单价及总额等,并结合公司采购集中度较高、应付账款明显增长等情况,说明公司把控采购成本的主要方式,是否与供应商之间存在其他利益安排,相关成本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是否存在通过少计成本等方式调节利润的情况;(3)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3.2条,如公司2024年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请公司结合前述问题的回复,说明是否存在不当规避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结合近年来煤炭等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补充披露供热、制冷产品毛利率波动较大的具体原因,并结合煤炭价格走势,说明公司把握价格较低时机采购的主要方式,较低价位的采购价格是否具有可持续性,是否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1、近年来,煤炭价格走势(以秦皇岛5500指数为例)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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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钢联数据
受疫情及欧洲能源紧张等影响,煤炭等全球大宗商品价格呈不断上涨趋势。2021年和2022年秦皇岛港口5500大卡动力煤不含陆运运费平均价格分别达到1,035元/吨和1,303元/吨,相比2017-2020年的560-650元/吨均价大幅提升。进入2023年,由于海外能源供需趋于宽松,国内经济增速回落以及供给增加等多方面原因,市场煤价下滑明显,下降幅度超过25%,近几年煤炭价格波动巨大,因此在近年财报对比中,体现出公司供热、制冷产品毛利率波动较大。
2、2020-2023年度供热、制冷产品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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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023年度,公司供热、制冷产品的营业收入保持在1.7亿-1.8亿之间,较为平稳;公司供热、制冷产品的毛利率变动主要受营业成本变动的影响,公司供热、制冷产品的营业成本总体呈现先上升后下降的趋势,毛利率与之变动相反,呈现先下降后上升的趋势。
3、2020-2023年度供热、制冷产品的营业成本变动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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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供热、制冷产品的营业成本由煤、热能、折旧与摊销以及其他费用构成。其中,2020-2023年度煤和热能的成本合计占当期供热、制冷产品营业成本的比分别为49.35%、61.34%、62.88%和63.46%,成为影响供热、制冷产品成本的主要因素,2020年占比较低是因为当年煤价较低导致煤成本总额相对较低。折旧与摊销及其他费用成本波动影响相对较小。
2020-2023年度煤和热能的成本合计分别为5,830.17万元、10,410.90万元、11,827.03万元和10,811.36万元,总体呈现先上升后下降的趋势,其变动金额是公司供热、制冷产品的营业成本变动的主要因素。煤和热能的成本变动原因主要为:
①煤炭单价变动:2020-2023年度,公司煤炭成本单价分别为568.29元/吨、1,078.95元/吨、1,330.27元/吨、1,182.67元/吨,与市场价格变化走势(详见公司回复一之1、近年来煤炭价格走势情况)一致;2021-2023年度煤炭成本单价变动幅度分别为89.86%、23.29%、-11.10%。
②采购时机把握:公司煤炭以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公司把握价格较低时机采购煤炭的方式是淡季采购和低价平稳期采购相结合的方式。2023年度,公司把握北方冬季供暖季结束,夏季用电高峰期未至时间窗口,2023年5月对2023-2024供暖年度用煤进行了第一次采购,有效把握了夏季煤炭价格降价时机;同时根据对港口价格指数的跟踪,结合煤炭价格平稳期,2023年11月对2023-2024供暖年度用煤进行了第二次采购,2024年1月对2023-2024供暖年度用煤进行了第三次采购,尽可能的把握住煤炭价格较低的时机。但总体来说,年度煤炭平均成本和煤炭价格走势保持一致。
③煤炭数量变动:2022年开始公司接入热电联产热源并逐步增加热能使用,导致煤耗用量明显降低。
热电联产的使用模式,是公司购买热电厂的余热,作为公司的热源之一。具体模式是国家能源集团华北电力有限公司廊坊热电厂发电产生的废弃高温蒸汽通过蒸汽管道输送至热电厂汽-水换热器,经汽-水换热器换热为高温热水,通过管道输送至我公司水-水换热器,经水-水换热器换热为中高温热水,作为我公司热源。根据国家标准及我公司生产设备热效率等因素计算,用煤炭产生1吉焦热能用煤量约88.5公斤,煤炭按1000元/吨计算,1吉焦热能成本为88.5元,而目前购买热电联产1吉焦热能成本在40-50元,因此,使用热电联产供热成本相较煤炭供热成本更具优势。具体使用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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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2020年煤价较低,导致煤炭总成本处于较低水平,2021-2022年煤价持续走高,导致煤炭成本大幅增长。2022年开始接入热电联产热源,减少了煤炭用量,同时煤炭市场价格回落,导致2023年煤炭成本降低。
4、2024年一季度盈利情况分析
公司2024年一季度归母净利润380.42万元,同比实现扭亏为盈,主要原因是,在营业收入保持稳定的前提下,营业成本大幅下降。2024年一季度、2023年四季度及2023年一季度营业成本分别为6,421.22万元、7,798.75万元和8,187.65万元,同比下降1,766.43万元,环比下降1,377.53万元。其中主要的供热、制冷产品成本2024年一季度、2023年四季度及2023年一季度分别为6,337.85万元、7,065.91万元和8,173.08万元,同比下降1,835.23万元,环比下降728.06万元。由此可见,供热、制冷产品成本下降是实现公司2024年一季度同比扭亏为盈的主要因素。
2024年一季度、2023年四季度及2023年一季度供热、制冷产品的营业成本变动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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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供热、制冷产品的营业成本由煤、热能、折旧与摊销以及其他费用构成。2024年一季度、2023年四季度及2023年一季度煤和热能的成本合计占当期供热、制冷产品营业成本的比分别为66.86%、68.59%和72.99%,成为影响供热、制冷产品成本的主要因素,折旧与摊销及其他费用成本波动影响相对较小。
2024年一季度煤炭和热能的成本合计为4,237.03万元,同比下降1,728.19万元,环比下降609.11万元,其变动金额是公司供热、制冷产品的营业成本变动的主要因素。煤炭和热能的合计成本下降一方面受到煤炭市场价格回落的影响,公司2024年一季度煤炭成本单价974.14元/吨,较上年同期下降30.43%,环比下降3.09%,较2023年度成本单价1,182.67元/吨进一步下降208.53元/吨。另一方面,用热电联产供热成本相较煤炭供热成本更具优势,故公司采取扩大热电联产热源应用,降低了煤炭费用。鉴于上述原因,2024年一季度实现盈利。
综上分析,供热、制冷产品毛利率波动较大的具体原因是受煤炭价格变动和逐步增加利用热能的影响。经过2023年度采购的结果来看,淡季采购和低价平稳期采购相结合的方式具有可持续性,但是,把握煤炭价格较低时机对比整个市场平均价格不会产生较大背离,因此淡季采购和低价平稳期采购相结合的方式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补充披露近年来煤炭采购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主要供应商名称、是否为关联方、采购单价及总额等,并结合公司采购集中度较高、应付账款明显增长等情况,说明公司把控采购成本的主要方式,是否与供应商之间存在其他利益安排,相关成本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是否存在通过少计成本等方式调节利润的情况;
1、2020-2023年度、2024年1季度公司煤炭采购入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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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供暖期为每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根据当年气温情况,按照政府要求,可适当延长供暖期)。
在2020-2021供暖季,公司与煤商和运输单位分别进行了结算。为确保数据可比性,将煤炭采购款和运输费用合并以计算采购单价。表中的煤炭采购价格为包含煤炭运输费用的不含税金额。
2、公司2022年末、2023年末应付账款明显增长,是由于2022年煤价上涨,为缓解资金压力,公司对供应商增加了信用证结算方式,因此年末对供应商的应付账款余额较大。信用证开具时须缴纳30%的保证金,信用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目前对于煤炭及热能主要供应商采用信用证、银行转账及银行承兑汇票的结算方式,2023年对该类供应商结算中使用信用证、银行转账及银行承兑汇票方式结算的金额占比分别为57.17%、33.79%、和9.04%。
3、公司把控采购成本的方式主要包括:(1)供应商管理。不断优化供应商名单,选择成本效益高且可靠的供应商,通过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来争取更优惠的价格和服务;(2)批量采购。通过批量采购减少单位采购成本。批量采购通常能够获得更低的价格;(3)采购流程优化。梳理标准化采购流程,明确采购、验收、库管和财务等岗位职责,通过市场公开的招标手段完善采购控制;(4)总成本优化。除煤炭的购买价格以外,还综合考虑运输成本、存储费用和资金时间价值。通过总成本分析,全面评估采购决策的经济效益。
综上所述,2020-2023年度煤炭实际采购单价与煤炭市场价格走势(详见公司回复一之1、近年来煤炭价格走势情况)一致,公司与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相关成本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不存在通过少计成本等方式调节利润的情况。
三、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3.2条,如公司2024年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请公司结合前述问题的回复,说明是否存在不当规避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综上所述,近年来供热、制冷产品毛利率波动较大的具体原因主要受煤炭价格波动和逐步增加利用热能的影响,不存在其他异常情况;把握煤炭价格较低时机采购的主要方式可以持续应用,但是对比市场平均价格来说不会产生较大背离,因此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煤炭供应商均为非关联方,煤炭的采购价格与市场价格走势相吻合,与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相关成本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不存在通过少计成本等方式调节利润的情况;煤炭市场价格逐步回落,2024年一季度,公司煤炭成本单价较上年同期由1,400.14元/吨降到974.14元/吨,同时扩大了成本更具优势的热电联产热源应用,降低了煤炭费用。在煤炭成本降低及扩大热电联产热源应用双重有利因素叠加下,公司煤炭和热能的成本较上年同期由5,965.22万元降至4,237.0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728.19万元。鉴于上述原因,2024年一季度实现盈利。因此,公司不存在不当规避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3.2条,如公司2024年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会计师意见: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主要执行了以下审计程序:
1、了解和测试公司煤炭采购与付款流程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情况,并结合行业特点进行分析;
2、获取了营业成本明细,并进行汇总分析,包括年度波动情况分析、成本项目占比情况分析;
3、实施分析性程序,关注可比期间收入、成本波动的合理性;比较毛利率的变动,识别是否存在异常波动,并查明波动原因;
4、核查公司煤炭采购业务的开展情况,检查了招投标文件、采购合同、原材料采购入库单、付款申请、银行付款回单、信用证等相关资料;
5、检查主要供应商的企业状态、股东情况、董监高等信息,判断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
6、对存货履行盘点程序,并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对于存在减值迹象的,核查减值方法、关键假设及参数,检查计算过程;
7、对存货进行计价测试:检查存货的计价方法是否前后一致,检查存货的入账基础和计价方法是否正确,检查存货的发出计价和结存金额是否正确;
8、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采购出库、入库进行截止性测试,关注成本是否计入恰当的会计期间。
经核查,我们认为:近年来供热、制冷产品毛利率波动较大的具体原因主要受煤炭价格波动和逐步增加利用热能的影响,不存在其他异常情况;把握煤炭价格较低时机采购的主要方式可以持续应用,但是对比市场平均价格来说不会产生较大背离,因此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煤炭供应商均为非关联方,煤炭的采购价格与市场价格走势相吻合,与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相关成本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不存在通过少计成本等方式调节利润的情况;公司不存在不当规避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问题2.关于供热相关的其他业务
年报显示,供热业务中包括工程及设计,2020年以来,工程及设计的营业收入及毛利率均有明显波动。2022年起公司开始开展冷热联供业务。
请公司:(1)补充披露工程及设计业务的具体内容及业务开展模式,并结合成本构成、定价模式等因素,定量分析营业收入与毛利率波动的原因;(2)补充披露冷热联供业务的具体模式,并列示近两年开展该业务的在手订单、营业收入、主要客户名称及是否为关联方等信息。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补充披露工程及设计业务的具体内容及业务开展模式,并结合成本构成、定价模式等因素,定量分析营业收入与毛利率波动的原因;
1、工程及设计业务的具体内容及业务开展模式
公司的工程及设计业务主要模式为从事与供暖客户(主要是房地产开发商、公建单位、学校等)及供暖业务相关的工程建设及设计,并向供暖客户收取工程款。工程及设计业务的具体内容包括管网敷设工程和换热站建设、控制系统安装调试、热计量安装调试等工程,按履约进度确认收入。
2、工程及设计业务的定价模式
公司工程及设计业务的定价主要是根据工程规模、工程施工工艺复杂程度、当地供热工程收费区间等因素,并结合房地产行业景气度,最终与客户谈判确定。
3、2020-2023年度工程及设计业务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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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及设计业务的成本构成
公司工程及设计业务的主要成本是施工费和材料费(主要为供热预制保温管材、控制阀、锅炉、热泵、软水系统、循环泵、补水泵、换热器、水箱、仪器仪表等),公司的工程在集中式热力管网覆盖的区域内,且集中式热量能满足的情况下使用接入集中式供热管网的工程模式;在集中式热力管网覆盖不到的区域,或者集中式热量不能满足供热客户需求的情况下,采取分布式供热的工程模式。2020-2023年度施工费和材料费的成本合计占当期工程及设计成本的比分别为86.89%、92.73%、95.48%和91.54%,除施工费和材料费以外的成本项目占比较小。
(2)工程及设计业务收入与毛利率波动的原因
由于工程及设计业务与居民和商业的供暖需求相关,与房地产开发市场密切相关。公司的工程及设计业务收入在2021年至2023年期间呈现先增长后下降的趋势,与房地产市场高度一致。2021年度工程及设计收入增长94.89%,系2021年房地产市场需求增加,导致公司工程项目数量增加、项目规模扩大。2022年开始,房地产市场低迷,项目进度延缓,公司的工程及设计业务收入逐步开始下降。
公司2020-2023年度工程及设计业务的毛利率分别为67.46%、84.63%、81.75%和56.03%。主要原因是供暖工程具备一定的行业专业性和资源壁垒性特点,且受土地容积率、建筑密度不同、工程项目个体设计方案不同、施工复杂程度不同等多因素影响,单位成本变化较大,其毛利率水平会有所波动,但是总体保持相对较高的毛利率水平。2021年、2022年毛利率较高,主要系碾子营项目和康桥知园项目距现有的集中式供热管网较近,具备接入条件,因此大幅减少分布式供暖设备的相关支出。扣除上述项目数据影响后,公司2020-2023年度工程及设计业务毛利率分别为67.46%、68.62%、71.58%、56.03%,波动较小。2023年受房地产市场低迷影响和部分项目工程复杂度高,专项定制材料(无人值守换热站内定制的自动化控制及接入远传远控系统项目材料)成本上升,导致毛利率相对较低。
二、补充披露冷热联供业务的具体模式,并列示近两年开展该业务的在手订单、营业收入、主要客户名称及是否为关联方等信息。
1、冷热联供业务的具体模式
公司冷热联供项目主要是实现冬季供暖,夏季供冷的服务,目前冷热联供业务尚在起步阶段。冷热联供业务分为两种:
(1)现存设备节能改造。为现有供热客户的供冷设备进行节能改造,并提供维修及运营服务,实现项目冷热联供运行,以达到节能降耗的目的。
主要运行模式是冬季利用锅炉产生热能,通过空调系统管道和末端风机盘管为项目供热;夏季利用制冷机组制冷,也通过空调系统管道和末端风机盘管为项目供冷,供热和供冷系统共用空调系统管道和末端风机盘管,实现冷热联供运行。
(2)冷热联供设备投资。对尚未实现冷热联供的区域进行整体的设计、投资、建造,与区域内需使用冷、热源的客户签订冷热联供协议,实现冬天供热、夏天供冷。
主要运行模式是利用空气源热泵具备的供热、制冷功能,通过空调系统管道及末端风机盘管为项目提供供热、供冷,实现冷热联供运行。
2、在手订单及营业收入情况
2022年度在手订单1个,2023年度在手订单2个。具体订单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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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廊坊市沃德凝瑞医疗管理有限公司项目于2024年度运营,并已于2024年度确认营业收入11.93万元。
会计师意见: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主要执行了以下审计程序:
1、了解、评价并测试公司销售与收款、采购与付款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有效性;
2、了解和评价公司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并得到执行;
3、核查公司工程及设计业务的开展情况,获取与工程及设计业务收入、成本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并以抽样方式检查了收入成本台账、购销合同、发票、银行回单、工程验收单等资料并进行实地勘察;
4、获取工程成本明细,并进行汇总分析,包括年度波动情况分析、成本项目占比情况分析;
5、实施分析性程序,关注可比期间工程及设计收入、成本波动的合理性;比较各项目毛利率的变动,识别是否存在异常波动,并查明波动原因;
6、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工程与设计收入进行截止性测试,关注收入是否计入恰当的会计期间;
7、对冷热联供业务的在手订单和营业收入进行核查,并查验相关合同、发票和银行回单,检查客户的企业状态、股东情况、董监高等信息,判断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针对工程及设计业务的具体内容及业务开展模式的说明,与我们在执行审计过程中了解的信息一致,且工程及设计业务毛利率的波动具有合理性。同时,公司针对冷热联供业务的在手订单、营业收入、主要客户名称及关联方情况的说明,与我们在执行审计过程中了解的信息一致。
问题3.关于其他财务数据
(1)年报显示,报告期内研发费用213.06万元,同比增加160.39%,请公司补充披露产生研发费用的主要方向,列示研发现金支出的主要流向等。(2)年报显示,其他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8965.86万元,系管网建设工程配套费,报告期内因按期分摊而同比下降31.13%。请公司补充披露管网建设工程配套费的具体情况,包括交易对方、形成背景、分摊期限、相应的会计处理等。
公司回复:
一、年报显示,报告期内研发费用213.06万元,同比增加160.39%,请公司补充披露产生研发费用的主要方向,列示研发现金支出的主要流向等。
报告期内,公司加大研发力度,增加研发人员,研发方向主要是供热管道的安装工艺和管网温度调控系统,共计13个研发项目,具体研发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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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研发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和咨询费构成,研发现金支出的主要流向是“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和“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二、年报显示,其他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8965.86万元,系管网建设工程配套费,报告期内因按期分摊而同比下降31.13%。请公司补充披露管网建设工程配套费的具体情况,包括交易对方、形成背景、分摊期限、相应的会计处理等。
其他非流动负债-管网建设工程配套费,是公司2021年之前向客户收取的集中供热管网工程建设配套费,该费用在收取以后,公司不再负有向客户退还的义务。根据财会字[2003]16号《关于企业收取的一次性入网费会计处理的规定》的要求,收到管网建设工程配套费时计入“递延收益”科目(2020年执行新收入准则后在“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列示);企业与客户签订的服务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未来应提供服务的期限,也无法对提供服务期限作出合理估计的,则应按不低于10年的期限分摊。
管网建设工程配套费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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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网建设工程配套费的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1)收到管网建设工程配套费时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其他非流动负债)
(2)根据财会字[2003]16号《关于企业收取的一次性入网费会计处理的规定》,公司收取的管网建设工程配套费按10年期限摊销,摊销时会计处理如下:
借:递延收益(其他非流动负债)
贷:营业收入(按分产品归类,计入“供热、制冷产品”)
特此公告。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