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担保预计事项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08 证券简称:中信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4-031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担保预计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洛阳中重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安公司”)、中信重工备件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备件公司”)为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信重工”)的全资子公司,不属于关联担保。
● 担保金额:因建安公司、备件公司业务需要,中信重工接受建安公司委托,作为申请人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洛阳分行”)申请开立人民币208,760.97元的分离式工资支付保函;接受备件公司委托,作为申请人向招商银行洛阳分行申请开立人民币26,950.00元的分离式质量保函。上述保函均占用中信重工在招商银行洛阳分行的授信额度。截至2024年5月31日,中信重工为建安公司、备件公司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分别为8,724.54万元、5.85万元。
●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 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4年1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根据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或占用公司银行授信额度办理非融资性保函及汇率衍生交易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合计最高额不超过14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中信重工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工程公司”)70,000万元人民币、中信重工(洛阳)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控股”)50,000万元人民币、建安公司15,000万元人民币、洛阳中重铸锻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铸锻公司”)2,000万元人民币、洛阳中重自动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自动化公司”)2,000万元人民币、备件公司2,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至该授信项下相关业务全额结清。上述担保无反担保。上述公司资产负债率均低于70%。2024年内,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情况在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所属控股子公司内部进行担保额度调剂。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24日披露的《中信重工关于2024年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
中信重工接受建安公司委托,作为申请人向招商银行洛阳分行申请开立人民币208,760.97元的分离式工资支付保函;接受备件公司委托,作为申请人向招商银行洛阳分行申请开立人民币26,950.00元的分离式质量保函;公司前期开具的部分保函已到期。截至2024年5月31日,中信重工担保预计的实际发生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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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情况
1.建安公司
公司名称:洛阳中重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1999年2月9日
注册地:洛阳市涧西区建设路206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3007126657727
主要办公地点:洛阳市涧西区建设路206号
法定代表人:李奇峰
注册资本:8,8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凭有效资质证经营);铝合金及塑钢门窗制作与安装;工业防腐;工业炉设计、制造与安装;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凭有效许可证经营);建筑设备租赁;砼及砼构件的销售;技术咨询服务。
2.备件公司
公司名称:中信重工备件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8年4月23日
注册地:洛阳市涧西区建设路206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300MA457C9904
主要办公地点:洛阳市涧西区建设路206号
法定代表人:黄健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机械设备及零部件、矿山设备、铸锻件的设计、生产、销售;机械设备安装、调试、维修、保养;机械设备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二)被担保人财务数据
1.建安公司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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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备件公司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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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建安公司、备件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主要内容
因建安公司、备件公司业务需要,中信重工接受建安公司委托,向招商银行洛阳分行申请开立人民币208,760.97元的分离式工资支付保函,保函有效期为2024年5月29日至2024年10月31日;接受备件公司委托,向招商银行洛阳分行申请开立人民币26,950.00元的分离式质量保函,保函有效期为2024年5月14日至2025年4月10日。上述保函均占用中信重工在招商银行洛阳分行的授信额度。
上述保函系建安公司、备件公司开展业务所需,建安公司、备件公司使用中信重工在银行的授信开具分离式保函的行为分别构成了中信重工对建安公司、备件公司的担保义务,担保期限根据保函期限确定。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系出于建安公司业务开展需要,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关于印发〈河南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的通知》(豫人社规〔2022〕4号)等相关法规规定,其目的在于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最终确保建安公司已签约项目的顺利履约及服务。
根据备件公司业务开展需要,客户一般要求签约项目提供投标保函、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质量保函等保函,确保签约项目的顺利履约及服务。中信重工为备件公司开具分离式保函并占用中信重工的银行授信额度,主要是为了促进备件公司开拓市场获取更多订单,保障备件公司已签约项目的顺利履约及服务。
上述担保均存在必要性。被担保人建安公司、备件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的实际控制权,公司能做到有效的监督和管控,风险总体可控,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及长远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被担保公司均系全资子公司,公司具有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的实际控制权,公司能做到有效的监督和管控,风险总体可控,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及长远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该担保预计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5月31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为153,494.17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15%;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单位的担保预计总额度为141,00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59%,实际担保余额为9,229.94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5%。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的对外担保余额为12,494.17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6%。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的担保。
特此公告。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