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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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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北证50成份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调整
大额申购及大额转换转入业务限制的公告

2024-06-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6月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1)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法律文件的相关规定,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4年6月11日起调整易方达北证50成份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大额申购及大额转换转入业务限制,具体调整为: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在全部销售机构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下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或C类基金份额的金额不超过1000元。在符合本基金规模控制的前提下,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或C类基金份额的金额超过1000元(不含),则1000元确认申购成功,超过1000元(不含)金额的部分将确认失败;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多笔累计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金额超过1000元(不含)或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多笔累计申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金额超过1000元(不含),则对该类基金份额的申请按照申请金额从大到小排序,基金管理人将逐笔累加至该类基金份额不超过1000元(含)限额的申请确认成功,该类基金份额其余申请金额确认失败。

(2)本基金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投业务的其他具体规则请见本公司于2023年1月5日发布的《易方达北证50成份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和《关于易方达北证50成份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规模控制的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上述公告规定的相关事宜,并在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前充分考虑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各销售机构及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efunds.com.cn;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 881 8088。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6月8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

基金获配司太立(603520)非公开发行

A股的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所管理的部分基金参加了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证券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本公司现将旗下基金获配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情况披露如下:

注:基金资产净值、账面价值为2024年6月7日数据。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6月8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易方达

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LOF)增设D类基金份额并修订基金

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满足投资者需求,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决定对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 增设D类基金份额,并对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进行修订。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增设D类基金份额的方案

(一)基金份额的分类

本基金增设D类基金份额后,将分设A类、C类、D类三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包括A类、D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不收取申购费用及赎回费用(但对持有期限少于30日的本类别基金份额收取赎回费除外),称为C类基金份额。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的登记结算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D类基金份额的登记结算机构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者可通过场外或场内两种方式对本基金A类份额进行申购与赎回,C类、D类份额仅允许在场外进行申购与赎回。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分别公布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基本信息如下表:

(二)增设份额的申赎价格

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其中D类基金份额首笔申购当日的申购价格为当日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三)D类基金份额的费用

1.申购费

(1)对于D类基金份额,本基金对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购的特定投资群体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特定投资群体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依法设立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依法制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包括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以及可以投资基金的其他社会保险基金。如将来出现可以投资基金的住房公积金、享受税收优惠的个人养老账户、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将其纳入特定投资群体范围。

上述投资群体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调整实施差别优惠申购费率的投资群体,并在更新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2)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2.赎回费

D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为:

3.管理费和托管费

D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与A类、C类基金份额相同。

4.销售服务费

D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四)D类基金份额的投资管理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资产合并进行投资管理。

(五)D类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大会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D类基金份额与每份其他类别基金份额有同等表决权。

(六)D类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

D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方式与场外A类、C类基金份额相同。

(七)D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

1. 直销机构: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荣粤道 188 号 6 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30 号广州银行大厦 40-43 楼

法定代表人:刘晓艳

电话:020-85102506

传真:400 881 8099

联系人:梁美

网址:www.efunds.com.cn

直销机构网点信息:

本公司直销中心销售本基金 D 类基金份额,网点具体信息详见本公司网站。

2. 非直销销售机构:

暂无。

如本基金变更销售机构,将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二、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订

除因增设D类基金份额修订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外,基金管理人还根据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信息变化等情况更新了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部分表述,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订内容详见附件。

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且基金管理人已履行规定程序。

基金管理人将更新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相关内容。

三、本基金增设D类基金份额事宜及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自2024年6月13日起生效。

四、其他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增设D类基金份额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及相关公告。

2.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3.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附件:《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订前后对照表》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6月8日

附件:《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订前后对照表》

一、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

二、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LOF)之D类份额开放日常

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6月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1)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自2024年6月13日起增设D类基金份额,并自2024年6月13日起开放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增设D类基金份额后,本基金包括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和D类基金份额。

(2)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已于2012年12月7日开放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已于2013年1月9日开放日常赎回业务,并于2014年6月10日起开放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场外份额、C类基金份额的转换业务,详见相关公告。

(3)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D类基金份额首笔申购当日的申购价格为当日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4)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暂不开放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1)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或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正常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转换或定期定额投资时除外。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或者定期定额投资。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转换或定期定额投资申请且登记结算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转换或定期定额投资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转换或定期定额投资的价格。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首次申购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首次申购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需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以上金额均含申购费)。

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或采用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但对于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基金管理人有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采取控制措施。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登记结算机构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或者新增基金规模控制措施。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申购费率

3.2.1前端收费

(1)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特定投资群体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特定投资群体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依法设立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依法制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包括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以及可以投资基金的其他社会保险基金。如将来出现可以投资基金的住房公积金、享受税收优惠的个人养老账户、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将其纳入特定投资群体范围。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的特定投资群体申购费率见下表:

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2)在申购费按金额分档的情况下,如果投资者多次申购D类基金份额,申购费适用单笔申购金额所对应的费率。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调整后的申购费率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上述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销售费率,或针对特定渠道、特定投资群体开展有差别的费率优惠活动。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关于参加销售机构各种渠道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说明:

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在非直销销售机构开展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情况请查阅本公司或非直销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或通知。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D类基金份额赎回。D类基金份额单笔赎回或转换转出不得少于1份(如该账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类基金余额不足1份,则必须一次性赎回或转出该类基金全部份额)。若某笔赎回将导致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类基金余额不足1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类基金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赎回份额限制有其他规定的,需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登记结算机构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2赎回费率

(1)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见下表: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D类基金份额赎回。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于持有期限少于7天(不含)的D类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对于每份申购份额,持有期自该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至赎回确认日(不含该日)。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赎回费率,调整后的赎回费率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上述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销售费率,或针对特定渠道、特定投资群体开展有差别的费率优惠活动。

5.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1)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A=[B×C×(1-D)/(1+G)+F]/E

H= B×C×D

J=[B×C×(1-D)/(1+G)]×G

其中,A为转入的基金份额;B为转出的基金份额;C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D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E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F为货币市场基金全部转出时注册登记机构已支付的未付收益;G为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H为转出基金赎回费;J为申购补差费。

注:当投资者在全部转换转出某类货币市场基金份额时,如其未付收益为正,基金份额对应的未付收益是否与转换转出份额对应的款项一并划转到转换转入的基金,以销售机构和注册登记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当投资者在全部转换转出某类货币市场基金份额时,如其未付收益为负,基金份额对应的未付收益与转换转出份额对应的款项一并划转到转换转入的基金。

(2)基金转换费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两部分构成。

2)转入基金时,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注: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实施差别申购费率的投资群体基金份额的申购费,以除上述投资群体之外的其他投资者申购费为比较标准)。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

(下转13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