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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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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4-06-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2024-043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是否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2024年2月7日,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2024年度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5,100万元。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8)。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对原辅材料的需求,保证公司正常生产运营,公司拟以不违背市场原则,维护企业及股东利益为前提,充分利用股东有效资源,保障原辅材料供应,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经沟通与协商,遵照公平、公正原则,通过招标方式向关联方采购原辅材料,2024年公司拟增加与公司股东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子公司福建福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维股份”)进行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即接受原辅材料(石灰粉)供应,全年预计发生关联交易2,900万元。增加后,2024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变更为18,000万元。

除以上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增加外,2024年其他日常经营关联交易事项预计金额不变。

1、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程序

(1) 2024年6月7日,公司十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林小河先生、林新利先生、林建平先生、余宗远先生、姚顺源先生、林燕榕女士、叶宇先生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由其他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2)本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前已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根据相关规则,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低于5%,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2、本次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1) 福建福维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魏平和

注册资本:29473.692万元

住所:福建省永安市曹远镇清水池村117号

经营范围:合成纤维制造;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纤维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石灰和石膏制造;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热力生产和供应;供冷服务;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制造;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截止 2023 年12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38,521万元,净资产10,131万元。2023 年度营业收入29,403 万元(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福维股份为公司股东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子公司,无本公司股份。

3、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向关联方购买原材料,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其具有充分的履约能力,不会对本公司造成损失。

三、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分析及交易的主要内容

福维股份是生产石灰供应商,其石灰产能大、品质好、供货稳定有保障,有效氧化钙含量满足公司碱回收生产要求。鉴于该公司具备较强的石灰供应能力和优质保障,为持续保证公司碱回收系统稳定运行,维持相对低位生产成本,通过招标方式采购,符合公司当前设备运行性价比需求。

四、关联交易价格及定价政策

1、公司将遵照公平、公正原则,通过招标方式采购。

2、关联交易签署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此议案,履行公司相关物质采购流程后,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协议,协议规定关联方关联交易的额度,关联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业务往来,其目的是为了保障公司原辅材料供应,维持生产系统稳定和低耗运行,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存在合理性。

2、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通过招标方式采购,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为了维护公司及非关联方股东利益,针对上述关联交易,在业务发生时,公司与关联方都签订有合同或协议。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合理,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执行,不会影响公司业务和经营的独立性,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着积极的影响。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四名独立董事(杨守杰先生、阙友雄先生、冯玲女士、陈亚东先生)事前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核了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相关材料,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经审核,公司增加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符合公司业务、行业特点及公司实际需求,拟定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客观公允,尤其是通过招标方式采购,符合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增加关联交易预计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资产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我们同意增加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七、监事会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以及应履行的诚信与勤勉义务,监事会对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了审查,并发表意见:公司增加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属公司正常的日常业务往来需要。关联交易定价方式符合市场原则,尤其是通过招标方式采购,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该关联交易不会构成对公司独立运行的影响,也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6月8日

证券代码:600103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2024-044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设立的

福建省国资融合基金有限合伙人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福建省国资融合基金设立的基本情况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的十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出资参与设立福建省国资融合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5,000万元作为有限合伙人,与福建省海洋丝路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福建省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龙岩市战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福建省南方京融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福建省国资融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定为准)(以下简称“福建省国资融合基金”),基金总规模20亿元人民币,一期规模5亿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日,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尚未登记完成。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资参与设立福建省国资融合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49)。

二、本次有限合伙人变更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福建省国资融合基金管理人福建省海洋丝路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有关基金合伙人变更通知,变更情况如下:

本次变更前,福建省国资融合基金合伙人及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本次变更后,福建省国资融合基金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三、合伙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变更对《合伙协议》中上述部分合伙人认缴出资额予以变更,除此之外,其他条款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履行程序

2024年6月7日,公司召开十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参与设立的福建省国资融合基金有限合伙人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参与设立的福建省国资融合基金有限合伙人变更事项,即变更后的合伙人及认缴出资比例为:福建省海洋丝路投资基金管理公司(0.20%)、福建省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62.80%)、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10%)、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福建省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2%)、龙岩市战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6%)、福建省南方京融投资有限公司(4%),共7家合伙人继续共同投资设立福建省国资融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定为准)。

五、本次有限合伙人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有限合伙人变更,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额及出资方式不变,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特别提示

基金尚未完成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和基金业协会备案,上述过程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作为基金的有限合伙人,以认缴出资额人民币5000万元为限承担有限责任,承担风险有限;基金的投资运作会受到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变化等多种外部因素的影响,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存在无法达成投资目的、投资收益不达预期或亏损等风险;鉴于基金管理人在基金投资决策和项目退出方面拥有主导权,基金存在因基金管理人管理不善导致的投资亏损或投资失败等达不到预期收益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基金的设立、管理、投资决策及投后管理等进展情况,督促基金管理人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降低和规避投资风险,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6月8日

证券代码:600103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2024-040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5月31日发出通知,2024年6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11人,实际参加董事11人,公司5名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小河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回购计划未予以实施股权激励的股份应当予以注销。鉴于上述,同意公司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扣除已用于股权激励部分剩余的52,562,760股股份,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本次拟注销股份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及按照相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注销手续。

上述拟注销股份事项完成后,公司将按照规定相应修订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6月8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次预计增加关联交易2,900万元。增加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变更为18,000万元。

本事项在董事会召开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四名独立董事(杨守杰先生、阙友雄先生、冯玲女士、陈亚东先生)认为:经审核,公司增加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符合公司业务、行业特点及公司实际需求,拟定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客观公允,尤其是通过招标方式采购,符合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增加关联交易预计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资产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我们同意增加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林小河先生、林新利先生、林建平先生、余宗远先生、姚顺源先生、林燕榕女士、叶宇先生回避表决,由其他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

公司增加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具体详见2024年6月8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参与设立的福建省国资融合基金有限合伙人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参与设立的福建省国资融合基金有限合伙人变更事项,即变更后的合伙人及认缴出资比例为:福建省海洋丝路投资基金管理公司(0.20%)、福建省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62.80%)、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10%)、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福建省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2%)、龙岩市战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6%)、福建省南方京融投资有限公司(4%),共7家合伙人继续共同投资设立福建省国资融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定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8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设立的福建省国资融合基金有限合伙人变更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推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鉴于杨守杰先生、阙友雄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任期届满,公司拟增补2名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征得候选人本人同意,公司董事会推荐陈礼辉先生、叶莲女士等2人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就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发表了公开声明。陈礼辉先生、叶莲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本事项在董事会召开前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审核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名的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比例、专业结构及提名推荐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且已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请提名人相应出具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出具候选人声明,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并通过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产生。

为确保董事会正常运行,在公司股东大会补选出新任独立董事之前,杨守杰先生、阙友雄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应职责。公司董事会将尽快按照法定程序完成独立董事补选工作。杨守杰先生、阙友雄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公正、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杨守杰先生、阙友雄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陈礼辉:男,1966年2月出生,民盟盟员,工学博士,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福建农林大学讲师、副教授、副院长、院长等职务。现任福建农林大学材料工程学院教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重点实验室主任、中国造纸学会副理事长、福建省造纸学会理事长 。

2、叶莲:女,1973年2月出生,汉族,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厦门大学MBA在读研究生。福建德润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副主任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2012 年入选福建省首届管理型会计领军人才,2024 年 4 月入选福建省会计人才库名单。

表决结果:公司董事会对上述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了逐个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陈礼辉:11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2、叶莲:11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以上独立董事候选人将提请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产生。公司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相关的独立董事提名人和候选人声明详见2024年6月8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和《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4年6月24日14:30在福州市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6层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加网络投票方式表决,并对重大事项进行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次会议召开的有关内容具体详见2024年6月8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6月8日

证券代码:600103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2024-041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十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十五次监事会会议于2024年5月31日发出通知,2024年6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5人,实际参加监事5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卓志贤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回购计划未予以实施股权激励的股份应当予以注销。鉴于上述,公司拟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扣除已用于股权激励部分剩余的52,562,760股股份,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2023年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且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6月8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次预计增加关联交易2,900万元。增加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变更为18,000万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增加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属公司正常的日常业务往来需要。关联交易定价方式符合市场原则,尤其是通过招标方式采购,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该关联交易不会构成对公司独立运行的影响,也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增加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具体详见2024年6月8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参与设立的福建省国资融合基金有限合伙人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8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设立的福建省国资融合基金有限合伙人变更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4年6月24日14:30在福州市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6层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加网络投票方式表决,并对重大事项进行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次会议召开的有关内容具体详见2024年6月8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6月8日

证券代码:600103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2024-042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7日召开十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回购计划未予以实施股权激励的股份应当予以注销。鉴于上述,公司拟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扣除已用于股权激励部分剩余的52,562,760股股份,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公司分别于2020年10月23日、2020年11月13日召开了九届九次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0年10月26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54),于2020年12月2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0-064)。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股权激励

(二)回购股份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

(三)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2020年11月13日至2021年5月12日)

(四)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元/股

(五)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0年12月16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0年12月17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70)。

(二)截至2021年5月12日,本次回购期限届满,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93,488,7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545%,回购最高价格2.39元/股,回购最低价格1.88元/股,回购均价2.14元/股,使用资金总额200,460,452.90元(不含交易税费)。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14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7)。

三、回购股份的使用情况

根据回购股份的用途安排,2024年2月7日,公司召开十届十次董事会和十届十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4年4月29日,公司十届十四次董事会、十届十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对象171人,授予数量为4,092.60万股。并于2024年5月9日在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

公司完成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份登记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52,562,760股。

四、本次注销股份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回购计划未予以实施股权激励的股份应当予以注销。

鉴于上述,经公司十届十五次董事会、十届十五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拟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扣除已用于股权激励部分剩余的52,562,760股股份,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本次股份注销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305,817,807股变更为2,253,255,047股。

注:1、本次拟注销股份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及按照相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注销手续。

2、上述拟注销股份事项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相应减少,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持股数量不变的情况下,持股比例被动增加,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

3、上述拟注销股份事项完成后,公司将按照规定相应修订公司章程。

六、本次注销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股份减少注册资本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注销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2023年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且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6月8日

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2024-045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6月2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6月24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6层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6月24日

至2024年6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已经 2024 年6 月 7日公司十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十届十五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已经公司十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有关内容详见2024 年 6 月 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十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及《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十届十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是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须加盖公章)。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卡。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手续(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4年6月21日),但在出席会议时应提供登记文件原件供核对。

2、登记时间:2024年6月21日 8:00-12:00、14:30-17:30。

3、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6层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六、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北路 171 号新都会花园广场 16 层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人:徐慧镕、林晓虹

联系电话:05911-83367773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6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