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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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2024-06-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66 证券简称: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5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桂林福达曲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达曲轴”)、桂林福达齿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达齿轮”)于近日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1、企业名称: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GR202345000792

发证时间:2023年12月8日

有效期:三年

2、企业名称:桂林福达曲轴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GR202345000654

发证时间:2023年12月8日

有效期:三年

3、企业名称:桂林福达齿轮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GR202345001126

发证时间:2023年12月8日

有效期:三年

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自本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后,公司、福达曲轴、福达齿轮将连续三年(即2023年、2024年和2025年)享受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公司、福达曲轴、福达齿轮2023年度已按照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进行缴纳申报,因此本次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不影响公司 2023 年度的相关财务数据。

特此公告。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8日

证券代码:603166 证券简称: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6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控股股东福达集团的一致行动人黎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08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4%;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后,其累计质押股份6,084,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0.94%。

控股股东福达集团的一致行动人吕桂莲女士持有公司股份5,439,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4%;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后,其累计质押股份4,00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73.53%,占公司总股本的0.62%。

● 截至本公告日,福达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97,302,4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46%;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187,746,000股,占其合计持股总数的47.26%,占公司总股本的29.05%。

注: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646,208,651股,占比数均以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数、控股股东持股数为基数。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福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达集团”)之一致行动人黎锋先生、吕桂莲女士关于办理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手续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1、福达集团之一致行动人黎锋先生将其持有公司的6,084,000股股份质押给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质押期限至2024年4月30日止。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达股份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2、福达集团之一致行动人吕桂莲女士将其持有公司的4,000,000股股份质押给浙商银行,质押期限至2024年4月30日止。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达股份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3、2024年4月30日,福达集团之一致行动人黎锋先生、吕桂莲女士分别办理上述股份质押延期购回手续的通知,质押期限均延期至2024年6月6日止。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达股份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近日,福达集团之一致行动人黎锋先生、吕桂莲女士分别办理了上述6,084,000股、4,000,000股股份解除质押手续,具体如下:

本次解除质押后,福达集团之一致行动人黎锋先生、吕桂莲女士将本次解除质押的合计10,084,000股股份继续质押给浙商银行。具体情况见“二、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二、本次股份再质押情况

1. 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本次被质押的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用于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况。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注:持股比例合计数与部分明细数相加之和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事项

本次办理股份解押后再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不利影响。福达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质押股份风险可控,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如发生平仓预警,福达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本次质押后,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的质押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