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4年

6月12日

查看其他日期

关于鹏华稳健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风险提示公告

2024-06-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鹏华稳健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鹏华稳健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中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合同终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截至2024年06月11日,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已连续45个工作日低于5000万元,若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连续50个工作日低于5000万元,本基金管理人将终止基金合同并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特此提示。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开放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基金财产将在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完毕清算程序后进行分配。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注意投资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hfund.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533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12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

单笔最低赎回份额和账户最低份额余额限制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4年6月13日起,调整旗下部分基金的单笔最低赎回份额和账户最低份额余额限制,适用基金列表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方案

自2024年6月13日起,本公司附件所列适用基金的单笔最低赎回份额和账户最低份额余额调整为1份。即投资人申请的附件所列适用基金的单笔赎回份额不得低于1份,若某笔赎回(含转换转出)将导致投资人在销售机构托管的单只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时,该笔赎回(含转换转出)业务应包括账户内全部基金份额,否则,剩余部分的基金份额将被强制赎回。

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赎回份额及最低持有份额限制有其他规定的,需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发生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或拒绝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

本调整方案所涉及的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相关内容,本公司将在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更新中作相应调整。

二、业务咨询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phfund.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533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2日

附件:适用基金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