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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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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6-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706 证券简称:东方环宇 公告编号:2024-026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6月6日通过邮件及短信的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6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李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出席会议的董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逐项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审议通过《选举李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选举田荣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选举陈思武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选举李伟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选举田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选举董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候选人审查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东方环宇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二)逐项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审议通过《选举曾玉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选举范敏燕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选举刘安萍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候选人审查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东方环宇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4年6月27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东方环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2日

● 报备文件

1、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证券代码:603706 证券简称:东方环宇 公告编号:2024-027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6月6日以电子邮件和短信的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6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殷良福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逐项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审议通过《选举殷良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选举张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东方环宇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特此公告。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6月12日

● 报备文件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706 证券简称:东方环宇 公告编号:2024-028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换届情况

鉴于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环宇”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实施董事会换届选举,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经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的工作情况和任职资格进行考察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公司于2024年6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

1、提名李明先生、田荣江先生、陈思武先生、李伟伟先生、田佳女士、董军先生(简历见附件1)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提名曾玉波先生、范敏燕女士和刘安萍女士(简历见附件1)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进行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为三年,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

二、监事会换届情况

(一)股东代表监事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实施监事会换届选举,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在征求监事候选人本人意见后,公司于2024年6月11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殷良福先生、张可先生(简历见附件2)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为三年,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

(二)职工代表监事

根据《公司法》、《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6月11日组织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无记名投票表决,选举柯亚林女士(简历见附件2)为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行使监事权利,履行监事义务。

本次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特此公告。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2日

附件1: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2: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1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明:男,汉族,1963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李明先生毕业于重庆建筑学院,曾担任昌吉市第二建筑公司技术员、质检站站长、副总经理,现任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本公司董事长。李明先生持有公司股票62,399,588股,与董事李伟伟先生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中不得被提名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田荣江:男,汉族,1967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一级建造师、注册造价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毕业于新疆大学,曾任新疆天山化工厂设备动力科工程师、昌吉州天山物业公司总经理、东方环宇项目办主任、新疆东方环宇工业设备安装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本公司监事会主席、董事。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田荣江先生持有公司股票876,600股,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中不得被提名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陈思武:男,汉族,1970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一级建造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毕业于西安理工大学机电一体专业。曾担任昌吉市造纸厂担任设备科技术员,本公司门站站长、技术部主任、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陈思武先生持有公司股票243,300股,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中不得被提名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李伟伟:男,汉族,1988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上海理工大学土木工程系,曾任职于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团)伊宁开发公司销售部,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团)房地产开发公司采购部、前期部,东方环宇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李伟伟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2,848,067股,与董事李明先生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中不得被提名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田佳:女,汉族,1969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曾任昌吉化肥厂会计,昌吉回族自治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董事会专职监事,新疆昌吉州粮油购销(集团)董事、财务总监。现任本公司董事、财务总监。田佳女士持有公司股票250,000股,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中不得被提名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董军:男,汉族,1974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热能与动力专业,曾担任东方环宇技术员,技术部部长。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工程师。董军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50,000股,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中不得被提名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曾玉波:男,汉族,1971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会计师职称证书,担任新疆大学商学院会计专业硕士(MPAcc)校外联合导师,现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副总经理、本公司独立董事。曾玉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中不得被提名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范敏燕:女,汉族,1974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证书、律师执业证等,现任新疆安隆律师事务所民商事法律领域专职律师、本公司独立董事。范敏燕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中不得被提名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刘安萍:女,汉族,1979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高级工程师(建筑专业/设计/暖通空调设计),现任新疆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技术负责人。刘安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中不得被提名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附件2

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殷良福:男,汉族,1971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曾任新疆东方环宇建筑公司质检员、安全员、预算员,新疆东方环宇工业设备安装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办预算部部长。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新疆东方环宇工业设备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殷良福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83,300股,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中不得被提名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张可:男,汉族,1983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毕业于昌吉学院。曾任昌吉州邮政局市场策划,本公司行政部部长、综合部部长、企管部部长,现任本公司监事、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张可先生持有公司股票60,000股,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中不得被提名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柯亚林:女,汉族,1984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新疆大学,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曾任本公司文员、人力资源干事,现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综合部副部长。柯亚林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中不得被提名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603706 证券简称:东方环宇 公告编号:2024-029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6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6月27日 11 点00 分

召开地点:新疆昌吉市延安北路198号26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6月27日

至2024年6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经公司2024年6月1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00-3.0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地点:新疆昌吉市延安北路198号23层董事会办公室

(二) 登记时间:2024年6月26日上午10:00-14:00点,下午16:00-20:00点。

(三) 登记办法:股东及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可采取专人送达、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应另外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复印件。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应另外提供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 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五) 联系地址:新疆昌吉市延安北路198号23楼董事会办公室

(六) 联系人:周静、杨子豪

(七) 联系电话:0994-2266135 传真:0994-2266212

六、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会期为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6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