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4年

6月12日

查看其他日期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2024-06-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518 证券简称:吉林高速 公告编号:临2024-024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投票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关于更换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房绍坤先生已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辞去独立董事职务的《辞职报告》,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股东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4.35%股份)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无异议,董事会同意推选王彥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候选人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鉴于刘先福先生已到法定退休年龄,经公司股东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4.04%股份)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无异议,董事会同意推选李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候选人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定于2024年6月27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的公司公告(临2024-026)。

特此公告。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1日

报备文件:吉林高速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王彦明先生简历

王彦明,男,汉族,1967年出生,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专业,博士学历。现吉林大学就职,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法学院助教、法学院讲师、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曾兼任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兼任吉林吉大律师事务所律师、长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吉林靖宇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平先生简历

李平,男,汉族,1977年出生,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毕业于长安大学机械设计及理论专业,获工学硕士学位。曾任贵州金关公路有限公司稽查部经理,福建厦漳大桥有限公司合约部经理,浙江温州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运营管理中心)副总经理,重庆沪渝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重庆渝黔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重庆成渝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董事。

证券代码:601518 证券简称:吉林高速 公告编号:临2024-025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副董事长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刘先福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本人已到法定退休年龄,现申请辞去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副董事长的职务,同时辞去第四届董事会各委员会担任的职务。《辞职报告》自2024年6月12日起生效。

公司董事会对刘先福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勤勉尽职、恪尽职守的工作以及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经营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尽快完成董事补选等相关后续工作。

特此公告。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1日

证券代码:601518 证券简称:吉林高速 公告编号:临2024-026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6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6月27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4488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6月27日

至2024年6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以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表决。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6月12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公告(临2024-024)。会议资料将于本通知发出后,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发布。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授权人股东账户卡登记。

(二)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和持股凭证。

(三)异地股东可以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资料须在2024年6月26日前送达公司,时间以邮戳为准。信函和传真方式登记须通过电话与公司进行确认。

(四)传真及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6月26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5时。

(五)登记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4488号吉林高速审计法规部

六、其他事项

(一)会期预计一天,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二)联系人:宋昕桐、徐丽

(三)联系电话:(0431)84664798 84622188

(四)传真电话:(0431)84664798

特此公告。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吉林高速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6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