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4年

6月14日

查看其他日期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平安CFETS0-3年期政策性
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2024-06-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签署的销售协议,本公司自2024年6月17日起新增以上机构为平安CFETS0-3年期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 A:021507,基金代码 C:021508)的销售机构。

特别提示:平安CFETS0-3年期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售日期为2024年6月17日至2024年9月13日。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88-8

网址:www.fund123.cn

(2)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00-4800

网址:fund.pingan.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4日

平安如意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6月1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若基金在每季度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后每10份基金份额可分配利润金额高于 0.05 元(含本数)时,则基金可进行收益分配;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50%。

2、本基金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本基金本次分红符合基金合同相关规定。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4年6月18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持有人可登录本公司的网站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查询注册登记系统记录的分红方式。投资者如需设置或修改本次分红方式,请务必于权益登记日之前一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前(即2024年6月14日15:00前)到销售机构网点或通过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非现场交易方式修改分红方式,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个工作日超过交易时间提交的修改分红方式的申请对本次收益分配无效。

权益登记日(2024年6月17日)注册登记机构可以受理分红方式变更申请,但该申请仅对以后的收益分配有效,而对本次收益分配无效。

(4)投资者还可以到本基金的代销机构查询本基金本次分红的有关情况。

(5)咨询办法:

①登陆本公司网站:www.fund.pingan.com

②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00-4800

③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6)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