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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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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全球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
2024年6月19日暂停申购、赎回
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2024-06-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6月1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次暂停相关业务针对本基金所有基金份额类别(A类人民币份额基金代码为019155,A类美元现汇份额基金代码为019157,C类人民币份额基金代 码为019156,C类美元现汇份额基金代码为019158);

(2)若境外主要投资市场节假日安排发生变化,本基金管理人将进行相应调整并公告;

(3) 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各销售机构及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efunds.com.cn;

2)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 881 8088。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4日

易方达全球优质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2024年6月19日暂停申购、赎回

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6月1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本次暂停相关业务针对易方达全球优质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以下简称“本基金”)所有基金份额类别(A类人民币份额基金代码为018229,A类美元现汇份额基金代码为018231,C类人民币份额基金代码为018230,C类美元现汇份额基金代码为018232)。

(2) 若港股通或境外主要投资市场节假日安排发生变化,本基金管理人将进行相应调整并公告。

(3) 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各销售机构及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efunds.com.cn;

2)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 881 8088;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4日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2024年6月19日

因境外主要投资市场节假日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提示性公告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保障基金平稳运作,根据各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相关规定及境外主要投资市场节假日安排,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因2024年6月19日为境外主要投资市场节假日将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于2024年6月20日恢复办理上述业务,适用基金列表详见附件。

特别提示:

1.各基金是否已开放申购、赎回、转换与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详见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

2.本公告主要为基金因境外主要投资市场节假日暂停及后续恢复相关业务的提示,各基金如因其他原因已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大额申购、大额转换转入业务或有其他交易状态限制的,本次恢复后仍受相关交易状态限制,具体业务办理以相关公告为准。

3.若境外主要投资市场节假日安排发生变化,本公司将进行相应调整并公告。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efunds.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 881 8088)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附件:适用基金列表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4日

附件:适用基金列表

■关于易方达中证银行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变更为易方达中证银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降低费率

并修订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的易方达中证银行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易方达中证银行指数(LOF)”)由易方达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而来,《易方达中证银行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自2020年8月7日起生效。基金合同约定:“若基金管理人注册并成立追踪标的指数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在不改变本基金投资目标的前提下,本基金可变更为该ETF的联接基金。该联接基金将其绝大部分基金财产投资于跟踪同一标的指数的ETF,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表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该联接基金具体投资范围及比例等将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要求确定。以上变更需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修改基金合同,但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本公司旗下易方达中证银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银行指基”,扩位证券简称“银行ETF易方达”,基金代码“516310”)已于2021年5月20日成立,并于2021年5月28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于2024年6月21日起,将易方达中证银行指数(LOF)变更为易方达中证银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以下简称“易方达中证银行ETF联接(LOF)”),同时降低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增加侧袋机制,并根据上述事项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实际运作情况相应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相关条款。

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金名称变更

易方达中证银行指数(LOF)变更为易方达中证银行ETF联接(LOF)当日,基金份额简称调整如下:

1.原易方达中证银行指数(LOF)A类基金份额继续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场外简称“易方达中证银行指数(LOF)A”变更为“易方达中证银行ETF联接(LOF)A”,场内简称“银行LOF易方达”不变,基金代码“161121”不变,登记结算机构仍然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2.原易方达中证银行指数(LOF)C类基金份额场外简称“易方达中证银行指数(LOF)C”变更为“易方达中证银行ETF联接(LOF)C”,基金代码“009860”不变,登记结算机构仍然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前述调整不影响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二、降低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易方达中证银行指数(LOF)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0%年费率计提”,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经调整后,易方达中证银行ETF联接(LOF)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前一日所持有目标ETF公允价值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取0)的0.15%年费率计提”,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前一日所持有目标ETF公允价值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取0)的0.05%年费率计提”。

三、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指引(试行)》《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操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增加侧袋机制并修订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的相关条款。

四、修订后的《易方达中证银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基金合同》和《易方达中证银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托管协议》自2024年6月21日起生效。

五、重要提示

1.本次基金合同修订系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变更为联接基金而作出,属于基金合同约定的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事项;同时降低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并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的实际运作对相关条款进行必要的调整和修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公司已就修订内容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2.本公司于公告当日在本公司网站(www.efunds.com.cn)上同时公布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以及相应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

3.变更生效后,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及赎回费率、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率及赎回费率保持不变,同时易方达中证银行ETF联接(LOF)的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照常办理。对于本次变更前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易方达中证银行指数(LOF)基金份额,变更后,其原基金份额持有期将计入易方达中证银行ETF联接(LOF)基金份额的持有期。

4.变更生效后,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不列入基金费用。

5.本公告仅对易方达中证银行指数(LOF)变更为易方达中证银行ETF联接(LOF)、降低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等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易方达中证银行ETF联接(LOF)的详细情况,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efunds.com.cn)查阅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

6.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7.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附件:易方达中证银行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变更前后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对照表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4日

附件:易方达中证银行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变更前后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对照表

一、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二、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