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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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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6-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1380 证券简称:华纬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4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6月14日(星期五)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6月9日通过邮件和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陈文晓先生、姜晏先生、董舟江先生、王丽女士,共4位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由董事长金雷先生召集并主持,全体监事、部分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审议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性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24年5月13日,公司已完成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总股本由12,888.00万股变更为18,300.96万股,注册资本由12,888.00万元变更为18,300.96万元。结合公司注册资本、总股本的变更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变更注册资本并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同步修订。

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等事宜,授权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公司章程》。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含)通过。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1,250万元(含累计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最终金额以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后资金转出当日银行专户实际余额为准,且不超过11,25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49%。

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8)。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15日

证券代码:001380 证券简称:华纬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5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6月14日(星期五)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6月9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利霞女士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审议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性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6月15日

证券代码:001380 证券简称:华纬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6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16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22万股,每股发行价格28.84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92,922.48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1,355.04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1,567.4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5月11日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5月11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0873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1,567.44万元,扣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求后,超募资金为38,147.44万元。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9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超募资金11,444.23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公司于2023年7月17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在诸暨市陶朱街道千禧路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对外投资建设“年产900万根新能源汽车稳定杆和年产10万套机器人及工程机械弹簧建设项目”。在协议的经营期限内,项目计划总投资25,000万元,其中超募资金16,000万元、自有资金9,000万元。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金额共计1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超募资金已使用11,443.23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6,000万元用于项目投资,公司剩余超募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和用于现金管理。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和计划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金额为11,250万元(含累计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最终金额以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后资金转出当日银行专户实际余额为准,且不超过11,250万元)。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49%。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四、公司关于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承诺

1、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2、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1,250万元(含累计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最终金额以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后资金转出当日银行专户实际余额为准,且不超过11,25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49%。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15日

证券代码:001380 证券简称:华纬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7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2024年4月29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128,8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余额滚存至下一年度;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2股;不送红股。

2024年5月13日,公司已完成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总股本由12,888.00万股变更为18,300.96万股,注册资本由12,888.00万元变更为18,300.96万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情况

结合公司注册资本、总股本的变更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对《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其他条款不变。

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等事宜,授权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最终以工商部门备案登记为准。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表决票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15日

证券代码:001380 证券简称:华纬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8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7月1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1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6月24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诸暨市陶朱街道千禧路26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上述议案由公司2024年6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6月1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提案1应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票的2/3以上通过。

上述提案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将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于2024年6月26日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登记地点。

4、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但是出席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时间:2024年6月26日(星期三)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四)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姚芦玲、马翊倍

联系地址:浙江省诸暨市陶朱街道千禧路26号

邮编:311800

联系电话:0575-87602009

传真:0575-87382768

电子邮箱:hwdmb@jsspring.com

四、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参阅本公告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或授权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年15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1380

2、投票简称:华纬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7月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7月1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出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1380 证券简称:华纬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9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

并签订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纬汽车零部件(重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华纬”)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支行、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共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概述

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16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22万股,每股发行价格28.84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92,922.48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1,355.04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1,567.4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5月11日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5月11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0873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在原“高精度新能源汽车悬架弹簧智能化生产线项目”、“新增年产8000万只各类高性能弹簧及表面处理技改项目”及“年产900万根新能源汽车稳定杆和年产10万套机器人及工程机械弹簧建设项目”中分别增加全资子公司重庆华纬为实施主体,同意全资子公司重庆华纬向银行申请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设立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签署等具体事宜。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重庆华纬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及重庆华纬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支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具体如下:

三、《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一: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二:华纬汽车零部件(重庆)有限公司

乙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支行

丙方: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甲方二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新增年产8000万只各类高性能弹簧及表面处理技改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三)甲方一、甲方二、乙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四)丙方作为甲方一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一、甲方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一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一、甲方二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一、甲方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五)甲方一、甲方二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赵宏、金梁和持续督导人员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二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保荐代表人或持续督导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二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二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六)乙方按月(每月30日前)向甲方一、甲方二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七)甲方二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10%的,乙方应当及时以邮件或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八)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协议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协议的效力。

(九)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者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十)协议自甲方一、甲方二、乙、丙四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丙方义务至持续督导期结束之日,即2025年12月31日解除。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