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的公告
证券代码:900939 证券简称:汇丽B 公告编号:2024-025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调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具体内容:将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含)”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
● 除上述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并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外,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实质变化。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及进展情况
2024年5月1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公司回购股份的用途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价格不超过0.470美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5月18日、2024年5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012)和《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5)。
2024年6月12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286.61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暨回购股份比例达到总股本1%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本次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的原因及具体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了维护公司价值和维护股东权益,强化投资者信心,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决定在原定回购额度基础上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将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含)”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
公司将根据增加后的回购股份资金总额情况及《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相应调整《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的回购股份数量等内容。除前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实质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修订版)》(公告编号:2024-026)。
三、本次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的合理性、必要性、可行性分析
公司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有利于进一步增强投资者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信心。公司账上现金流充足,本次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盈利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本次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具有合理性、必要性及可行性。
四、本次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的审议程序
2024年6月14日收盘后,公司以电子邮件方式紧急通知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全体董事已根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第十五条等规定书面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时限。
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6月1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出席会议董事应到9名,实到9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全体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事项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风险提示
(一)如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价格上限,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二)公司本次增加回购B股的资金总额,需要履行外汇审批的相关程序,审批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三)如发生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时,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四)存在回购专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持有期限届满未能将回购股份处置而需注销的风险。
公司将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7日
证券代码:900939 证券简称:汇丽B 公告编号:2024-026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
回购报告书
(修订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下同)、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下同)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0.470美元/股(含,下同)
● 回购股份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 回购股份期限:自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1、截至本方案首次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制股东、实际控制人,未来3个月、6个月内无公司股份减持计划。
2、持股5%以上的股东中海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海地产”)、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通用”)、一致行动人(即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浦东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统称“浦东国资”)持有的均为本公司非流通股份,截至本方案首次披露日,未回复公司问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相关风险提示:
1、如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价格上限,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公司本次增加回购B股的资金总额,需要履行外汇审批的相关程序,审批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3、如发生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时,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4、存在回购专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持有期限届满未能将回购股份处置而需注销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2024年5月17日,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截至2024年5月16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内跌幅累计超过20%,达到了《回购指引》第二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连续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20%”的条件,符合《回购指引》第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而触发回购的情形。根据《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二十六条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6月1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在原定回购额度基础上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将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含)”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
上述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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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了维护公司价值和维护股东权益,强化投资者信心,经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与财务状况、发展战略等因素,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
2、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4、公司不得在下述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股份基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计划按照有关回购规则和监管指引要求,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的方式出售。如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本次回购股份,将按照有关回购规则和监管指引的要求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若本次回购的股份在回购完成后三年内未转让的,公司将根据有关回购规则和监管指引要求在三年期限届满前注销。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以公司目前总股本18,150万股为基础,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2,000万元(按照2024年5月17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7.1045折算约合281.51万美元,具体金额以实际购汇为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0.470美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598.9611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3.30%;
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1,000万元(按照2024年5月17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7.1045折算约合140.76万美元,具体金额以实际购汇为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0.470美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99.4806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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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回购金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回购金额为准。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拟不超过0.470美元/股,未超过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二级市场股票价格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发股票股利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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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末,公司总资产为1.8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49亿元,流动资产为1.51亿元。假设本次最高回购资金2,000万元全部使用完毕,按2024年3月31日的财务数据测算,回购上限金额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流动资产比重分别为11.01%、13.40%、13.21%,相对公司资产规模较小。公司拥有足够的自有资金支付本次股份回购款,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实施股份回购对公司偿债能力等财务指标影响较小,截至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14.65%,货币资金为1.34亿元,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偿债能力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回购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十)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经问询及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回购期间不存在增减持计划。
(十一)上市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公司已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发出问询函,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内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具体回复如下:
1、截至本方案首次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制股东、实际控制人,未来3个月、6个月内无减持公司股份计划。
2、持股5%以上的股东中海地产、中国通用、一致行动人浦东国资持有的均为本公司非流通股份,截至本方案首次披露日,未回复公司问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二)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年内实施前述用途,尚未使用的部分将予以注销,具体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十三)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若发生股份注销情形,公司将依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通知所有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十四)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工作,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及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回购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时机、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等与本次回购有关的各项事宜。
2、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对本次回购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回购的全部或部分工作。
3、决定并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如需)。
4、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相关的所有文件,以及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上交所的上市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5、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6、在回购期限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7、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停牌的,决定回购顺延相关事项。
8、办理与本次回购股份有关的其他事项。
本次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预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一)如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二)公司本次增加回购B股的资金总额,需要履行外汇审批的相关程序,审批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三)如发生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时,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四)存在回购专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持有期限届满未能将回购股份处置而需注销的风险。
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内,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公司已披露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4年5月17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及前十大流通股股东的持股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4日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二)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开立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回购证券账户名称: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回购证券账户号码:C990291967
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