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4-06-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52 证券简称:甘肃能化 公告编号:2024-44

债券代码:127027 债券简称:能化转债

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在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初始转股价格将做相应调整,经公司2020年度、2021年半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以及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配套募集资金股份上市,公司对可转债转股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3.10元。

公司本次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能化转债的转股价格由3.10元/股调整为3.00元/股。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能化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45)。

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5月8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1.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股权登记日2024年6月20日公司总股本5,351,795,205股为基数,本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999999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535,179,449.60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899999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若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不变的原则进行分配。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距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21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6月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3年6月2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6月13日至股权登记日2024年6月20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瓜州路1230号甘肃能化19楼

咨询联系人:杨芳玲

咨询电话:0931-8508220

传真电话:0931-8508220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2023年年股东大会决议。

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7日

证券代码:000552 证券简称:甘肃能化 公告编号:2024-45

债券代码:127027 债券简称:能化转债

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能化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7027 债券简称:能化转债

2、本次调整前转股价格:人民币3.10元/股

3、本次调整后转股价格:人民币3.00元/股

4、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4年6月21日

一、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771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12月10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数量280,000万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28,000,000张。2021年1月22日,本次发行可转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债券简称为“靖远转债”,债券代码为“127027”。因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发行可转债简称于2023年4月18日起,变更为“能化转债”,代码“127027”维持不变。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及《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当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累积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设调整前转股价为Po,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率为N,每股增发新股或配股率为K,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为A,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调整后转股价为P(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则:

派发现金股利:P=Po-D;

送股或转增股本:P=Po/(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Po+A×K)/(1+K);

三项同时进行时:P=(Po-D+A×K)/(1+N+K)。

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将实施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股权登记日2024年6月20日公司总股本5,351,795,2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999999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535,179,449.60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44)。

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能化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前“能化转债”转股价格为3.10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 3.00元/股(计算过程为:P=Po-D=3.10元/股-0.0999999元/股=3.00元/股)(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6月21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