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
内部转让股份结果及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105 证券简称:芯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3
转债代码:113679 转债简称:芯能转债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
内部转让股份结果及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的基本情况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因个人职业规划需要,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的张佳颖拟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将名下所持有的公司5,000,000股股份全部内部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之一的张文娟。
截至内部转让股份计划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张利忠、张文娟、张震豪及其控制的法人股东海宁市正达经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达经编”)和海宁市乾潮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潮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85,560,000股,加上张佳颖作为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5,000,00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90,56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1120%。
● 内部转让股份计划的实施结果及权益变动情况
在内部转让股份计划期间内,张佳颖已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将名下所持有的公司1.0000%的股份共计5,000,000股全部内部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之一的张文娟。本次权益变动后,张文娟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0,200,000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5.0400%增加至6.0400%,张佳颖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张利忠、张文娟、张震豪及其控制的法人股东正达经编和乾潮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90,5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112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内部转让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
● 本次转让股份为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内部转让。本次股份内部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股份内部转让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总数量和总比例未发生变化。
一、内部转让主体转让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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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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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芯能转债”目前处于转股期,因转债转股造成的股本变动很小,本公告“持股比例”均以2024年4月30日公司股本总数500,000,000股为基准计算,与内部转让股份计划公告保持一致。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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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转让股份计划实施完毕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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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三、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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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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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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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股份内部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2、2021年7月13日,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的张佳颖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份 5,000,000 股。此次,因个人职业规划的原因,张佳颖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将名下所持有的公司5,000,000股股份全部内部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之一的张文娟。
除以上变动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自上市以来未发生其他持股变动。
3、截止目前,本次股份内部转让计划实施完毕,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无后续增持或减持股份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