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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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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柏瑞港股通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开放日常申购
(赎回、定期定额投资)的公告

2024-06-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6月19日

0、公告标题

1 公告基本信息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3.2 申购费率

3.2.1 前端收费

3.2.2 后端收费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4.2 赎回费率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7.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7.2 场内销售机构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公告基本信息

注:华泰柏瑞港股通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7年12月20日生效。

2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C类份额自2024年6月19日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若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本基金不开放)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1、基金管理人的网上交易系统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元人民币,追加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元人民币;

2、直销柜台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50,000元人民币,已在直销柜台有认/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元人民币;

3、除上述情况及另有公告外,基金管理人规定每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元、单笔最低追加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元,各销售机构可根据情况设定最低申购金额,但不得低于本基金管理人设定的最低限制,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者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申购费率

前端收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一)关于费率调整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但某笔赎回导致单个基金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基金管理人的网上交易系统和直销柜台赎回申请的最低份额为10份,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单个基金账户内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0份并申请全部赎回时,可不受前述最低 10 份的申请限制。赎回申请的具体处理结果以登记机构确认结果为准;

2、除上述情况及另有公告外,基金管理人规定每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赎回份额为1份、单个基金账户最低持有份额为1份,各销售机构可根据情况设定最低赎回份额以及最低持有份额,但不得低于本基金管理人设定的最低限制,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者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2赎回费率

华泰柏瑞港股通量化混合C

注: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赎回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于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5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本基金自2024年6月19日起在下列相关销售机构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网上直销

本公司网上直销定期定额申购业务适用投资者为使用银行银行直联模式--中国工商银行借记卡、银行直联模式--民生银行借记卡、银行直联模式一招商银行借记卡、银行直联模式一中国银行借记卡、银联直连模式一中国建设银行借记卡(快捷模式)支付模式借记卡、通联支付模式借记卡、富友支付模式借记卡开通华泰柏瑞网上直销业务的个人投资者。

上述投资者在签署委托扣款协议后,即可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网上直销交易定期定额申购业务。

网上直销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单笔起点为10元(含),单笔上限为10万元(不含)。

未来如有新增网上直销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银行借记卡/资金结算模式,将另行公告。

(2)代销机构

在各代销机构开通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最低扣款金额不低于本基金的最低申购起点,有关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业务办理规则和程序请遵循各代谢机构的有关规定。

6基金销售机构

6.1场外销售机构

6.1.1直销机构

名 称: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17层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17层

法定代表人:贾波

客户服务电话:021-38784638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001

传真:021-50103016

联系人:汪莹白

公司网站:www.huatai-pb.com

投资者还可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开户、交易本基金,网上直销网址:www.huatai-pb.com。

6.1.2场外非直销机构

如未来新增销售机构信息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敬请投资者留意。

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内,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确定后,由基金管理人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一)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立或无效,则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人。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本基金登记机构可根据相关业务规则,对上述业务办理时间进行调整,本基金管理人将于调整开始实施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二)如有任何疑问,欢迎与我们联系: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8-0001(免长途费),021-38784638

电子邮件地址:cs4008880001@huatai-pb.com

三)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9日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泰柏瑞港股通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

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华泰柏瑞港股通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协商一致,决定自2024年6月19日起对本公司管理的华泰柏瑞港股通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华泰柏瑞港股通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作相应修改。

现将具体事宜告知如下:

一、新增C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21710)

自2024年6月19日起,本基金将增加C类基金份额,形成A类和C类两类基金份额并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A类基金份额代码:005269;C类基金份额代码:021710),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并单独公告。新增的C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在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原有的基金份额在本基金增加了C类基金份额后,全部自动转换为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该类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规则以及费率结构均保持不变。

1、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50%年费率计提。

2、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3、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表:

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赎回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于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4、C类基金份额管理费及托管费

C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及托管费的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与A类基金份额保持一致。

5、C类基金份额的初始基金份额净值参考生效当日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二、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申购和赎回的数额约定

1、投资者申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每个基金账户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元,追加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直销柜台每个基金账户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50,000元人民币,已在直销柜台有认/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0元人民币。

2、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但某笔赎回导致单个基金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基金管理人的网上交易系统和直销柜台赎回申请的最低份额为10份,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单个基金账户内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0份并申请全部赎回时,可不受前述最低10份的申请限制。赎回申请的具体处理结果以登记机构确认结果为准。

3、除上述情况及另有公告外,基金管理人规定每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 1 元、单笔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 元;每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赎回份额为1份、单个基金账户最低持有份额为1份,各销售机构可根据情况设定最低申购金额、最低赎回份额以及最低持有份额,但不得低于本基金管理人设定的最低限制,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者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三、C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业务办理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具体开放申购和赎回业务的情况将另行公告,请以本公司届时相关公告为准。

四、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订内容

为确保增加C类份额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就《华泰柏瑞港股通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华泰柏瑞港股通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也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公司已就修订内容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协商一致。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具体修订详见附件对照表。

本公司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登载于公司网站,并在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更新的《华泰柏瑞港股通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对上述内容进行相应修改。

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huatai-pb.com或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0001、(021)38784638了解详情。

本公告仅对华泰柏瑞港股通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及相关法律文件。

风险提示: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基金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九日

华泰柏瑞港股通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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